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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县老商业局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模拟征收的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3-22
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县老商业局片区
棚户区改造项目模拟征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勐海县县城区老商业局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勐海县县城区老商业局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进行模拟征收。现将《勐海县老商业局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及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东至勐海广场为界,西至象山路为界,南至庄景路为界、北至景管路为界。
二、征收部门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房屋征收部门
三、模拟征收期限
2016年12月10日至2017年9月30日止
四、有关事项
模拟征收是一项新的征收工作方式,在模拟征收期限内,征收范围内的住户签约率达到80%(含80%)以上的,县人民政府正式下达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协议正式生效,进入搬迁期;签约率在80%(不含80%)以下的,暂不作出该片区的征收决定。
请被征收人应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工作,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确保本项目土地和房屋模拟征收工作顺利实施。
特此公告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