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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对勐海镇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各参建主体单位进行约谈

作者 :建管站/李广才、罗建华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1-1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防范,保障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平稳发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来认识、对待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汲取我省近期发生的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消结合的方针,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的底线和红线意识,正确认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牢记“1001等于0安全生产责任弦不放松。2019110日下午15点,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部门(质监站、建管站、监察大队)联合组织对勐海镇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就工程存在的质量安全、农民工工资隐患问题进行约谈,督促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彻底将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共有16人参加此次约谈会议。

会上质监、建管站相关负责人分别对勐海镇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现场检查存在的质量安全和农民工工资隐患问题进行了全面通报,明确了整改的要求和责任。强调了施工、监理企业要以此次约谈为契机,知耻而后勇。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规定配足相关管理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农民工工资七项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四个一律停工规定,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对项目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列出隐患清单,逐一整改,消除隐患。

此次约谈会议目的在于让项目责任主体单位对现场出现的质量安全和工资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同时也要让企业清楚的认识到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及严峻性。下一步我局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依规查处,该挂牌的挂牌,该停工的停工,该重罚的重罚。凡是落实质量安全工作不力造成事故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顶格处罚。督促企业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严格执行未开展自查自纠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一律停工,关键岗位人员未按规定到岗履职的一律停工,危大工程未编制专项方案、未按程序审批(超规模未进行专家论证的)、未按审批方案实施的一律停工,发生事故的企业在我州的项目一律停工四个一律停工之规定,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确保我县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