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4-19 翡翠金湾建设项目一期(1号楼2号楼) 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批复
- 2024-03-20 2024年度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领域州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10项)
- 2024-02-26 勐海县2023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及交存标准公示
- 2024-02-26 勐海县关于开展散养、放养以及流浪犬只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 2024-02-08 关于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服务窗口 搬迁至勐海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告
- 2024-01-29 勐海县共享单车备案运营评议结果公示
- 2024-01-24 尚品别院(一期)建设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批复
- 2024-01-03 关于勐海县共享单车准入备案运营办理通 告
- 2024-01-03 关于勐海县共享单车备案运营办理 通 告
- 2023-12-13 勐海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
当前位置: 勐海县人民政府>>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公开目录>>发展规划>>
关于印发勐海县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6-26
勐海县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工作
实施方案(2022—2024年)
按照《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建城〔2022〕194号)要求,围绕高质量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努力提升勐海县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科学有序推进全县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县城市园林绿化水平,提升城市品质,美化城乡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生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制定全县绿美城市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绿美社区已包含在绿美城市建设中,不再另行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增绿提质”为主线,围绕“绿美、宜居、特色、韧性”的要求,通过十年规划,三年行动,着力构建和不断优化勐海县绿地系统和山水空间格局。转化资源优势,提升城市内涵品质和区域影响力,打造勐海县民族普洱茶特色绿美城市,助力世界旅游名城建设。
(二)基本原则
绿色惠民,节俭务实。坚持把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作为绿美城市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在规划设计、建设管护等各环节、各方面;不搞形式、不搞运动、不砍树、不浪费,按照人民群众需求和目标任务,实实在在推进城市增绿添美;坚持共建共管共享,让城市绿化美化建设成果惠及所有市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感知度、认可度、满意度。
规划引领,品质提升。将城市绿化美化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与城市更新相结合,科学编制规划,精心设计实施方案,构建绿美城市空间大格局。突出特色、突出重点,分类展开、分步推进,要在合理增加城市绿量的基础上全面提升绿地品质。
生态优先,协同推进。要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着力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适地适绿,适地适美。统筹考虑生态合理性和经济可行性。
政府主导,广泛参与。强化政府在资源协调、理念引导、规划控制、财政投入等方面的主导作用,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参与绿化美化亮化的运营和养护,激发全社会活力,扩大公众参与,实现共治格局。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实现勐海县城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居环境显著提升、城市绿地生态丰富、城市特色风貌得到彰显、城市区域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建成集聚“地域性、文化性、民族性、特色性”的勐海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
要统筹考虑自然、经济条件和现有基础,围绕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口袋公园、林荫路、街头绿地新增数量等,提出合理的量化目标,实现城市“300米见绿、500米见园”,争创健康、美丽、文明、智慧、幸福“五城”一体县城。全县城市形象和人居环境品质得到明显提升。
全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5%,建成区绿地率力争达到43%、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5%、绿美街道占比达35%、林荫路覆盖率达75%、新建或改造提升综合公园2个(达到每10万人拥有至少1个综合公园),其中,2023年1个,2024年1个。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平方米/人;新建或改造提升市民公园17个,其中,2022年5个,2023年6个,2024年6个,实现城市“出门见绿,转角见园”;年植树数量不得低于前3年平均值。原则上每年绿美社区建设数量不低于本地区社区总数的10%。三年计划对县城内76个老旧小区、15个新建在建小区、35个临街单位完成改造提升。至2024年,建成绿美社区示范项目各7个。其中,2022年2个,2023年2个,2024年3个。
二、重点工作
依据《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建城〔2022〕194号),结合我县实际,落实、落细绿美城市建设重点任务和重要内容。
(一)编制绿美城市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和绿地系统等规划。因地制宜编制《绿美城市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和绿美城市建设相关规划,2022年完成绿美城市规划设计方案,结合勐海的地域特征和资源禀赋,结合实际情况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增加公园体系、生物多样性保护专章内容。〔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保障绿化用地增加城市绿量。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和国土空间规划,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结构、土地适宜性等因素,加大城市绿化美化土地供应。依法合规在城市内结合城市更新和城市新区开发建设,增加城市绿地绿量。在《绿美城市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梳理县城中可用于绿化建设的土地,并制定年度建设计划。
结合勐海县民族普洱茶城市特征,科学制定《勐海县县城园林乡土绿化树种推荐名录》,在县城绿化中大力推行使用特色乡土树种和地域特色标识植物来增加城市绿量,彰显西双版纳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环境优势。2024年,县城城市绿化覆盖率力争达到45%、建成区绿地率力争达到43%、绿美街道占比达35%、林荫路覆盖率达75%。〔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展现勐海县城市山水、人文之美。因地制宜,打造能展示勐海县城市山水风貌的观景体系及视廊,对影响城市风貌格局的城市元素,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管控限制。明确城市整体山水格局、特点、特色及重点区域。保护、保留城市中的自然山体水系,营造适当的城市荒野生境。结合城市绿地营造生物栖息地,建设自维持和低维护的城市绿地景观。持续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存,保护传统民族建筑。在传承的基础上,体现城市建筑特色韵美。精心保护城市原有绿地和大树,制定实施古树名木和后备资源保护管理措施,积极开展县花、县树选定工作,有效运用县花、县树。城市绿地景观中的城市家具、艺术小品及景观建(构)筑,要充分展示地域民族文化,体现地方植物景观特色和城市生物多样性,彰显城市谐美、人文醇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文化旅游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系统化构建城市公园体系。逐步完善以县城为核心的城市公园体系建设,合理配建类型丰富、规模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均衡的城市公园。且要充分彰显城市生物多样性优势,结合“雨林城市”建设,建立多个以本土植物为主的植物园。新建或改造提升综合公园2个(达到每10万人拥有至少1个综合公园)。其中,2023年1个,2024年1个。新建或改造提升市民公园17个。其中,2022年5个,2023年6个,2024年6个,实现城市“出门见绿,转角见园”,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平方米/人。年植树数量不得低于前3年平均值。〔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特色化营建城市绿美社区。积极开展“绿美社区”“绿色生态小区”创建活动,并制定建设目标。在城市主街道小区和单位、新建小区、旅游景点周边小区、改造提升的老旧小区范围内,以社区为主体,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引领作用,严格落实小区、单位的绿化美化责任,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
绿美社区在建设过程中要尊重群众意愿,鼓励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共建共管,按照“后院前置、后绿前移”的思路,推进城市社区生态空间共享,将社区围院的通透式绿化与道路绿地融合。充分挖掘绿化空间资源,利用空闲地、废弃地、边角地等,拆墙透绿、拆违建绿、见缝植绿、裸土覆绿、留白增绿,增加社区公共绿化空间,鼓励开展墙体、屋顶、阳台等立体绿化和宅前屋后景观提升等工作。结合城市地域特征、社区文化、人文历史资源等条件,对文保单位、历史建筑、传统建筑开展科学保护利用。彰显社区和美、生态恬美。
绿美社区建设过程中禁止破坏社区特色风貌,不能违背社区群众对社区的美好记忆和深厚感情,严防破坏性“建设”行为。原则上每年绿美社区建设数量不低于本地区社区总数的10%。三年计划对县城内76个老旧小区、15个新建在建小区、35个临街单位完成改造提升。至2024年,建成绿美社区示范项目各7个。其中,2022年2个;2023年2个;2024年3个。〔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化旅游局、勐海镇人民政府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要素打造绿美街区街道。以城市街区街道为基本单元,对路面进行创新美化、对绿地进行品质提升、对县城家具进行一体化设计、对建筑立面进行立体绿化或立面美化建设,保护好传统街区,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全要素、高品质绿化美化城市街区街道。到2024年,绿美街区占比≥35%。〔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科学覆盖城市“绿道网”。积极开展城市绿道网建设,以城市绿道建设为核心,与城市林荫路、城市主次干道等绿色带状空间连接成网。保证绿道网的分布合理、均值,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推行“绿道+”模式,以绿道网推动公共空间与城市环境融合,依山顺水联通城市内部各类公共空间和外围自然山水环境,实现城市推窗见绿、出门见园的健康生活环境。
其中,绿道建设要重视乡土植物的应用,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配备完善标识、休憩、环卫、智慧、停车等配套便民服务设施,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建设经济适用、便于管养的节约型绿道。到2024年,林荫路覆盖率达75%。〔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高目标打造典型示范。进一步完善城市空间格局,构建蓝绿生态空间网络,推进公园体系建设。以城市公园、社区、街区、街道、绿道网等绿地空间建设为重点,以“增绿提质”为主线,促进生态空间与城市生产生活空间融合发展,在提升人居环境品质的同时,彰显城市特色,营造宜居宜游宜业的城市环境,激发城市活力,凸显生态产品价值,提升城市影响力,实现城市高品质生活和高效能治理的高质量发展。结合县城实际,打造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的绿美县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九)高水平实施绿化管理维护。进一步完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机制,保障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建设、管护得到有效执行。按照“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深入推行园林绿化建设、养护市场化运行模式。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监管的长效机制。制定切合实际的地方养护标准,保障园林绿化养护资金投入,择优选择专业养护队伍和技术人员,提高园林绿化管理养护效率和水平,保证养护质量和景观效果。城市公共绿地、小区绿地和单位绿地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由城区绿化主管部门、社区、物业和单位做好日常养护管理。
制定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养维护、验收等规范,健全完善园林绿化管养日常巡查、整改和考核工作机制。开展行道树提升整治工作,重点推进行道树的修枝整形、树池美化及缺株行道树的补栽等整治工作,及时开展病虫害防治和复壮工作,确保全县道路行道树连续、整齐、美观。健全摆花和立体花卉布置长效工作机制,对主要城市道路、重要城市广场、重视景观节点、城市门户地区等重点区域开展绿化美化工作,丰富花卉布置形式,优化节点景观,提升城市形象;对道路节点、端头花带、立体花坛及摆放的花箱、花盒要进行适时换花并加强维护管养,打造“中国普洱茶第一县”的景观形象。〔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高效率推进园林城市创建。结合绿美城市建设,积极推动国家园林县城、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积极申报联合国人居奖、中国人居环境奖。〔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动城市园林绿化苗木产业发展。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城市绿化苗木供给,培育相关产业,引导与整合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相关机构参与城市乡土苗木引种、繁育、驯化研究,建设高品质规模化示范苗木基地。结合我县实际,以本地树种、灌木为主,形成生物多样性的资源产业优势转化。〔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步骤
从2022年7月至2024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启动阶段(2022年8月—12月)。建立完善绿美城市工作机制,在摸清底数基础上,围绕巩固已有、查缺补漏、提升重点的目标,完成《勐海县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编制,启动新一轮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修编,合理制定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增长和绿美社区、绿美街区、绿美街道数量建设等指标,科学指导和规范绿美城市创建工作,确定绿美城市项目清单和示范项目清单,并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二)系统推进阶段(2023年1月—12月)。依据绿美城市建设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勐海县绿美城市建设。在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布局的基础上,系统推进各类绿地建设,以提升城市绿量和品质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典型示范工作。
(三)成果显现阶段(2024年1—12月)。通过三年行动,勐海县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建设初见成效,各项重点工作基本完成,城市绿地面积明显增加、城市景观形态更加丰富、城市风貌特色凸显、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日益完善,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成立由县委、县政府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县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直各有关部门任成员的绿美城市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县绿美城市工作的统筹协调。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全县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工作的督查督办,将各项目推进情况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压实责任、强化问责,有序推进各项建设工作。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沟通协调机制,成立领导机制,设立工作专班,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制定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全面梳理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项目清单,制定具体行动计划,进一步细化要求,量化指标,明确年度建设计划。
(二)压实主体责任。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组织好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各项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落实属地责任,抓好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工作的具体落实。
(三)保障资金投入。县级积极统筹各项资金用于保障全县绿美城市三年行动工作推进。鼓励个人、企业捐资,探索认种认养林木、林地和绿地等形式,支持和引导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绿化美化行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努力争取省级、州级奖补资金,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积极争取发行专项债券。
(三)加强政策配套支持。加大绿美城市建设土地供应,城市腾退土地优先用于绿美城市建设。统筹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合理安排生态修复和绿美城市用地。健全立体绿化的审批及评估机制,对进行墙面及屋顶绿化的建筑所形成的绿化面积予以折算,调动立体绿化建设积极性。推进绿美城市(绿美社区)信息化建设管理,分领域建设数据库,加强综合效益监测评估。加强绿美城市建设规划设计、苗木培育、施工养护、林草科技等方面人才培养培训,建设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鼓励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形成“多城同创”、人景和谐的绿美格局。
(四)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履行植树义务上作表率,带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入绿美城市行动。逐步完善义务植树激励机制,激发公众参与义务植树的内生动力。深入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完善全民义务植树网络平台,创新拓宽公众尽责和知情的有效途径,发动全民参与“植绿护绿”“绿化家园”等主题活动。
(五)强化督促指导。邀请城乡规划、园林设计、林业科技、生态文化等多领域专家,成立专家委员会,对绿美城市建设规划制定、方案设计和重大落地项目进行专业指导和绩效评估。强化规划、设计、建设、管护等相关主体责任,建立科学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绿美城市建设常态化督查调研,制定实施负面清单,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对规划、设计、建设决策出现重大偏差或失误的严肃问责追责。
(六)加强宣传引导
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及各类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工作经验、先进典型、特色亮点,在有关职能部门的统筹下,及时曝光各类负面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1. 勐海县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项目库
2. 勐海县市区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主要任务指标
清单
3. 勐海县市区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年度示范项目
清单
附件1
勐海县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项目库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总投资(万元)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地点 |
开工时间 |
责任部门 |
备注 |
||||||
2022年度绿美社区项目库 |
|||||||||||||
1 |
龙港·金沙河畔 |
945.23 |
绿化面积24874.42平方米。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2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2 |
景养大院 |
118.83 |
绿化面积3127平方米。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2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3 |
供电局住宿区 |
179.61 |
绿化面积4726.5平方米。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2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4 |
勐海县民族文化中心 |
262.84 |
绿化面积6916.92平方米。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2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5 |
勐巴拉雨林小镇百果园 |
605.8 |
绿化面积15942.29平方米。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2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6 |
盛世花园一期 |
344.47 |
绿化面积9065平方米。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2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7 |
勐海茗城 |
542.75 |
绿化面积14823平方米。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2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8 |
凯旋花园 |
207.53 |
绿化面积5461.3平方米。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2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2023年度绿美社区项目库 |
|||||||||||||
1 |
盛世花园二期 |
228 |
绿化面积6000平方米。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3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2 |
鸿裕金湾 |
207.6 |
绿化面积5463.15平方米。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3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3 |
勐海县中医医院 |
707.04 |
绿化面积18060.63平方米。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3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4 |
景真糖厂小区 |
41.85 |
绿化面积1101.26平方米。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3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5 |
鑫海花园一期 |
760 |
绿化面积20000平方米。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3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6 |
祥和小区 |
42.72 |
绿化面积1124.27平方米。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3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7 |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 |
942.96 |
绿化面积24814.75平方米。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3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8 |
莎湾纳冠 |
1067.35 |
绿化面积28088.08平方米。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3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9 |
欣城雅苑 |
79.46 |
绿化面积2091.03平方米。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3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10 |
清华园 |
315.25 |
绿化面积8296.11平方米。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3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2024年绿美社区项目库 |
|||||||||||||
1 |
民族体育广场体育中心 |
544.13 |
绿化面积14319.44平方米。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4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2 |
粮食局片区老旧小区 |
87.7 |
绿化面积2308.63平方米。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4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3 |
大益片区老旧小区 |
760 |
绿化面积20000平方米。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4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4 |
勐海县污水处理厂 |
133 |
绿化面积3500平方米。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4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5 |
勐海县垃圾转运站 |
133 |
绿化面积3500平方米。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4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6 |
水岸华庭 |
760 |
绿化面积20000平方米。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4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7 |
龙港·品味天下 |
446.35 |
绿化面积11745.94平方米。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4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8 |
冠城·时代广场 |
758.53 |
绿化面积19961.4平方米。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4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9 |
凯旋春天 |
236 |
绿化面积6198.9平方米。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4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10 |
勐巴拉车骊茶街 |
760 |
绿化面积20000平方米。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4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2022年度绿美城市项目库 |
|||||||||||||
1 |
七彩大道绿化提升改造项目 |
100 |
对现状1公里道路绿化进行提升改造。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2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2 |
象山路绿化提升改造项目 |
150 |
对现状1.3公里道路绿化进行提升改造。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2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3 |
佛双路绿化提升改造项目 |
150 |
对现状1.2公里道路绿化进行提升改造。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2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4 |
学府路绿化提升改造项目 |
150 |
对现状2.5公里道路绿化进行提升改造。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3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5 |
贺开路绿化提升改造项目 |
200 |
对现状2公里道路绿化进行提升改造。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3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6 |
雨林大道绿化提升改造项目 |
600 |
对现状3.5公里道路绿化进行提升改造。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3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7 |
班章大道绿化提升改造项目 |
400 |
对现状1.6公里道路绿化进行提升改造。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3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8 |
章朗路绿化提升改造项目 |
150 |
对现状0.54公里道路绿化进行提升改造。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3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9 |
景龙路绿化提升改造项目 |
88 |
对现状0.54公里道路绿化进行提升改造。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4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10 |
南糯山路绿化提升改造项目 |
80 |
对现状0.54公里道路绿化进行提升改造。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4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11 |
打洛路绿化提升改造项目 |
80 |
对现状0.8公里道路绿化进行提升改造。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4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12 |
茶乡路绿化提升改造项目 |
100 |
对现状1公里道路绿化进行提升改造。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4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13 |
景养路绿化提升改造项目 |
100 |
对现状0.9公里道路绿化进行提升改造。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4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14 |
茶厂路绿化提升改造项目 |
100 |
对现状0.9公里道路绿化进行提升改造。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4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15 |
嘎海路绿化提升改造项目 |
200 |
对现状1公里道路绿化进行提升改造。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4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16 |
一中一小连接线绿化项目 |
50 |
对现状0.2公里道路绿化施工。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4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17 |
景管路绿化提升改造项目 |
150 |
对现状2公里道路绿化进行提升改造。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3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18 |
学府湿地公园提升改造项目 |
600 |
对学府湿地公园进行提升改造。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2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19 |
英茂公园提升改造项目 |
400 |
对英茂公园进行提升改造。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3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20 |
曼袄河沿河绿道建设项目 |
200 |
建设曼袄河沿河绿道,长度2.8公里。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2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21 |
南海河、帕宫河沿河绿道建设项目 |
500 |
建设南海河沿河绿道,长度4.68公里。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3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22 |
曼贺河、流沙河绿道建设项目 |
300 |
建设曼贺河、流沙河沿河绿道,长度2.8公里。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4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23 |
老住建局等位置5个口袋公园提升改造项目 |
150 |
对老住建局位置、佛海明珠位置、粮食局位置、茶乡路停车场位置、一中旁公厕位置5个口袋公园进行提升改造。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2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24 |
大益茶厂等位置6个口袋建设项目 |
240 |
在大益茶厂(3个)、老干部局、一中、翡翠·金湾位置建设口袋公园6个。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3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25 |
莲花塘等位置6个口袋公园建设项目 |
240 |
在莲花塘、勐海茗城、浩宇、曼贺河(曼贺段)、曼兴加油站、海关片区等位置建设口袋公园6个。 |
勐海县县城区 |
2024年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附件2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2年目标 |
2023年目标 |
2024年目标 |
合计 |
1 |
绿地率(%) |
增幅≥0.54 |
增幅≥1 |
增幅≥1 |
43 |
2 |
增加绿地面积(公顷) |
增幅≥4 |
增幅≥7.45 |
增幅≥7.45 |
≥18.9 |
3 |
绿化覆盖率(%) |
增幅≥1.5 |
增幅≥1.5 |
增幅≥1.52 |
45 |
4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
增幅≥0.1 |
增幅≥0.1 |
增幅≥0.1 |
≥13 |
5 |
增加公园绿地面积(公顷) |
1 |
1 |
1 |
3 |
6 |
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 |
≥85 |
≥85 |
≥85 |
≥85 |
7 |
新建或提升改造公园(个) |
≥1 |
≥1 |
/ |
≥2 |
8 |
新建市民公园(个) |
≥5 |
≥6 |
≥6 |
≥17 |
9 |
绿美社区占比(%) |
≥10 |
≥10 |
≥10 |
≥30 |
10 |
绿美街区占比(%) |
≥10 |
≥10 |
≥15 |
≥35 |
11 |
绿美街道占比(%) |
≥10 |
≥10 |
≥15 |
≥35 |
12 |
林荫路覆盖率(%) |
≥20 |
≥25 |
≥30 |
≥75 |
13 |
新增绿道长度(公里)/万人拥有绿道长度 |
≥0.3 |
≥0.5 |
≥0.3 |
≥1.1 |
14 |
新增绿道长度(公里) |
2.8 |
4.68 |
2.8 |
10.3 |
注:1.绿地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增幅考核以2021年城市统计年鉴数据为基准,增幅基准为本年度比上年度新增量。 2.各项指标的目标值达到2024年要求后不再考核增长和增幅。 3.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县城)称号的,各项指标均需达标;正在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的,各项指标需在评审年达标;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低于100平方米/人的城市(县城),各项指标可适当降低。 4.各地要稳妥把握建设时序、节奏、步骤,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5.到2024年景洪市10万人拥有综合公园个数要达到≥1标准。 |
勐海县市区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主要任务指标清单
附件3
勐海县绿美城市(含绿美社区)三年行动示范项目清单表
类型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合计 |
||||||||||||||||
绿美社区 示范项目 |
绿美街区示范项目 |
绿美街道 示范项目 |
公园绿地建设项目 |
城市绿道网络 建设项目 |
绿美社区 示范项目 |
绿美街区 示范项目 |
绿美街道 示范项目 |
公园绿地建设项目 |
城市绿道网络 建设项目 |
绿美社区 示范项目 |
绿美街区 示范项目 |
绿美街道 示范项目 |
公园绿地建设项目 |
城市绿道网络 建设项目 |
绿美社区示范项目 |
绿美街区示范项目 |
绿美街道 示范项目 |
公园绿地建设项目 |
城市绿道网络建设项目 |
|
勐海县 |
2 |
1 |
1 |
1 |
1 |
2 |
1 |
1 |
1 |
1 |
3 |
1 |
1 |
1 |
1 |
7 |
3 |
3 |
3 |
3 |
抄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