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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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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4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42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秩序。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管理单行条例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拟订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规划、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3.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住房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等办法措施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负责住房个人信息系统建设;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

4.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根据规定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申报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并监督实施。

5.负责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执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 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管理规定并指导和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方案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

6.负责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监督执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场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管理规定并指导和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7.负责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监督和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村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居民通用图集的推广。

9.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建设质量、安理。

10.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债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债农村地震安居工程的监督管理。

11.负责民用建筑防空工作。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含地面建筑和防空地下室)的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施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总体工作。

12.负责城市管理工作。拟订城市管理的规章、规定、措施、标准和发展政策;制定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进行规范指导、业务培训、协调服务、监督检查关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依法行政或处罚不当的行为做出纠正和查处;负责市政管理、环境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市政公共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3.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负债勐海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统一监督指挥、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社会联动工作;负责整合城市管理相关电话服务平台,搭建形成与全国统一的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股、城乡建设股、建筑市场监督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

属单位5。其中,行政单位1个,是: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公单位1是:勐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1勐海县建筑管理站(勐海县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2勐海县建筑质量监督站3勐海县市政园林管理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加大改造资金筹集力度

一是继续加强绿美城市及绿美社区项目谋划与储备,支持和引导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绿化美化行动,发动群众参与“植树护绿”“绿化家园”等主题活动。二是加强项目谋划与储备,积极申报项目争取资金,在城市更新、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型基础设施、城镇“两污”设施、停车设施、绿色低碳发展、碳中和碳达峰、绿色出行、管道更新改造等民生领域方面充分进行挖掘,谋划一批高质量的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省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中长期贷款等,以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问题,逐步补齐城市弱项、短板。同时,积极探索新的建设模式以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问题,如:谋划包装EOD项目等。

2.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

一是完善宏观调控机制。围绕构建“住房保障体系”和“市场供应体系”两个住房体系,完善我县住房供应结构。强化我县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分析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对各项政策落实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统筹协调解决房地产及建筑业重大问题;研究对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房地产业各项经济指标目标任务有关工作的落实。二是坚持分类指导,分类调控。结合州、县经济增长目标任务,坚持稳房价,及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促开盘、促销售,加强对我县房地产市场的动态监测分析。加强对复工烂尾楼项目建设进度的督导检查,促使项目早日完工验收,强化舆论导向和预期管理,确保市场稳定发展。三是落实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行为;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催缴、收取、使用等环节的工作;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四是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处置,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稳定市场预期。全面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开展问题项目矛盾问题化解工作,摸清房地产风险项目底数及州内施工企业承接工程项目情况,列出问题项目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有针对性做好房地产领域风险防控工作。

3.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做好行业指导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完善物业管理政策体系,进一步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有计划地扶持、引导一批服务质量优、业主满意高、社会诚信度高的物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扩大管理规模,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巩固和提升我县物业管理服务短板,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二是指导建立业主自治组织,充分发挥业委会、物委会作用。加强新增符合条件的居民小区成立业委会或物委会的指导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业委会物委会作用,着力实现符合一个成立的一个目标,联合社区不断扩大我县小区业主自治组织队伍。同时,督促业委会物委会发挥效能,解决居民突出矛盾问题。

4.加强烂尾楼清理措施,确保如期整治销号

一是紧盯时间节点,加快工作进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加快工作进度,坚决消除存量,遏制增量,确保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二是加强府院联动,凝聚工作合力。继续强化部门联动,形成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加强府院联动,及时协调解决烂尾项目涉及的司法问题,加快解决项目涉案涉诉问题,确保如期完成清理整治工作。三是消化存量,遏制增量。坚持依法有序、积极稳妥处理好烂尾楼项目存量处置工作的同时,要严格供地、建设规划、施工许可、房屋预售、资金监管、项目实施等措施,坚决杜绝新的烂尾楼项目产生。

5.压实整治主体责任,确保自建房整治到位

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严格按照《云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技术手册》,加强统筹调度,落实各项措施,建立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台账清单、问题隐患清单,实施动态监管,扎实推进自建房排查整治。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册、标语等各类载体抓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6.加大城市管理力度,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提升市容治理标准,开展对城区市政道路重点路段的占道经营、违章搭建、建筑渣土运输等专项治理,着力提升重点路段和重点区域市容环境管理秩序,努力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二是以点带面,突出整治重点,针对部分人员聚集的重点路段随意摆摊设点,卫生较差,长期占道经营作业的餐饮店面作为整治重点开展全面治理。三是切实提升队伍作风,加强队伍思想教育,加强监督、强化问责、健全机制。多方面地开展思想教育。

7.提升巩固创建成效,统筹推进联创联建

不断提升“云南省美丽县城”创建成效和成色,一体化推进卫生县城、健康县城、绿美城镇等创建工作,注重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注重与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结合,以强烈的担当、过硬的举措抓实抓细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想方设法完成住建领域目标任务,奋力推进县城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

8.抓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队伍执行能力和治理能力

始终旗帜鲜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同心同德。建立健全干部实践锻炼制度,推动干部多啃一啃硬骨头、接一接烫手山芋、当一当热锅上的蚂蚁不断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把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作为干部素质培养的重要内容,结合局务会、干部职工大会、周例会等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提出具体措施,引导干部敢于直面问题,不逃避,在关键时刻和危急关头豁得出来、顶得上去、经得住考验,不断提升实践本领。

聚焦“国之大者”,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增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实效,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以抓项目就是抓发展,谋项目就是谋未来”的理念,当好施工队长,领着大家一起干,带着大家一起干。认真履行“三个工作法”,以“一线工作法为导向,有组织、有计划地把干部放到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企业交流、信访维稳、巡视巡察等岗位,通过挂图作战、自我督查等形式,抓推动、抓落实,并实时“回头看”,不断提升干部一线“接题、解题、答题”能力;以“项目工作法”为抓手,促进责任落实对问题整改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明确责任主体、进度时限和工作措施,列出清单、挂牌销号,逐条逐项推进落实。典型引路法”为核心,以,引领各项工作大踏步前进,推进“清廉云南”住建领域实践全方位深化,一花独放转变为百花齐放,把盆景打造成风景,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汇聚起强劲合力。同时,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的指导和督促,坚定信心、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我局各项任务落实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5名,其中:行政编制 12名,工勤人员编制2事业编制51(含参公)。在职实有6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6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4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超编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432.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10.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2.1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56.33万元,增长9.9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项目预算增加,如:勐海县乡村振兴农房改造提升整治工作专项经费500.00万元,垃圾处理场坝体修复专项资金130.00万元,勐海县祥和小区保障性住房项目经费20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432.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808.57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624.0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86.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22.1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232.30万元,增长2.5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4年项目预算增加,上年度项目预算13个,2024年项目预算30个。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432.6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43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8.8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1.81万元,下降9.8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项目支出8,133.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98.14万元,增长13.9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项目预算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3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9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2.0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在职人员和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交。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0.9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遗属人员的生活补助。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7.4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交。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7.0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交。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9.9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缴交。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8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大病、工伤险的缴交。

9.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支出83.28万元,主要用于景竜村委会曼兴片区污水主管改造经费、曼贺村委会曼景买片区雨污管工程经费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75.5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商品服务等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93.1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参照事业单位管理的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商品服务等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738.1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商品服务等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3,513.63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20152019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专项经费2016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本利经费的支出、勐海县祥和小区保障性住房项目经费。

1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734.00万元,主要用于环卫车辆维修配件和渗滤液处理设备配件资金县城区市政零星工程项目资金县城区市政设施所需电费经费、勐海县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作经费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090.61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特色小镇创建省级奖补资金专项资金经费、垃圾处理场坝体修复专项资金、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加盖工程专项资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DTRO设备租赁服务合同专项资金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822.18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服务费专项经费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500.00万元,主要用于勐海县乡村振兴农房改造提升整治工作专项经费支出。

18.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0.00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勐海县县级危房改造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经费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187.00万元

2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8.2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在职人员和事业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交。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0万元,较上年减少8.00万元,下降8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4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变化原因主要是我单位无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较2023年减少3.00万元,下降40%,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51次,共计接待51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坚决刹住铺张浪费、奢侈之风。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2023年减少5.00万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5.00万元,下降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报废公务车一辆,2024年度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单位重点项目4个,涉及金额2,700.00万元。 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1.勐海县乡村振兴农房改造提升整治工作专项经费财政安排资金500.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全县各乡镇区域内以简易材料为围护结构拟需整治的农村住房,且属户主唯一住房,按主体结构安全、整体外观干净整洁的方式进行改造提升,拟需整治对象中的层板房、石膏板房、钢架泡沫房和篱笆房的农户,政府主导,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实施农房提升改造,同心合力建设美丽乡村。对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基础工作扎实、谋划合理到位的优先安排奖补资金。坚持示范创建与分类指导相结合。试点先行,典型引领,以点带面。因地制宜精心打造,彰显特色,防止千篇一律、千村一面。

2.2021年特色小镇创建省级奖补资金专项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800.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创建纳西湖六国小街、曼兴湖雨林湿地、勐巴拉雨林茶园、傣药芳香谷、召南恋谷、幻境雨林、卫生间、观景台、栈道、标识系统等相应的基础配套设施。在风貌环境水平、产业支撑水平、文化内涵挖掘、智慧化水平等方面进行全面提升, 推进小缜精品化、精细化、精致化开发,发展集生态康养、温泉康养、体育康养、民族医药康养、高端医疗康养等于一体的现 代化康养旅居产品体系,打造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的康养旅居度假小镇。

3.勐海县县城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资金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00.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勐海县县城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包括道路提升改造、河道水环境治理及市政绿化景观提升、环境卫生整治及城区道路交通标线更新、环卫设施更新改造、亮化提升改造、人行道提升改造、市政花箱隔离带、市政围挡文化宣传栏、污水治理等九个项目市政基础设施是城市生产、生活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主体功能正常运转的基本保证,同时,也是城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必备条件,当前随着我县全域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经济总量不断提升,产业的不断集聚,辖区面积不断扩大,人口规模的不断攀升,市政基础设施的负荷也日渐紧张,越来越成为影响城市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开展勐海县县城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是目前的重要任务之一。

4.勐海县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作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200.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负责县城区主要街道、人行道、风雨亭、栈道等清扫保洁及日常维护;25座公厕、50个洗手台、河道、污水管网、市政设施、小品、雕塑等日常维护;垃圾收集、清运、垃圾处理场运行;县城区道路亮化、2个市政公园、风雨亭、廊桥、花箱及景观灯维护、公共绿地养护工业园区清扫清运及93个自然村清运处置。城市环卫工作是保证群众市民生活环境稳定性的一项重要措施,更是城市管理工作过程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城市环卫工作既可以发挥出美化环境的作用,也可以构建出优秀的城市形象。健全城市基础设施,完善专职保洁队伍,实现垃圾日产日清的目标,增强群众卫生、环保意识,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全面改善环境面貌,实现环保清洁全覆盖,提高保洁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打造宜居环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37.85 万元,比上年减少2.15万元,下降5.38%减少的原因是:部门预算公用经费收入压减15%才纳入年初预算批复;行政人员减少,公用经费相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勐海县建筑管理站(勐海县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勐海县建筑质量监督站、勐海县环境卫生管理站2024年日常公用经费38.19万元,比上年减少9.18万元,下降19.38%减少的原因是部门预算公用经费收入压减15%后才纳入年初预算批复。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27,225.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51.85万元,固定资产2,598.6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5,867.91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保障性住房3,607.5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972.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9.0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62.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2024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故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82205033300111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301043232837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