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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保障房先租后售申请报名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5-06
勐海县保障房先租后售申请报名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象山社区居民委员会、沿河社区居民
委员会、佛双社区居民委员会:
《勐海县保障房先租后售实施方案》已于2015年11月25日经县保障房领导小组研究通过。请各单位在近期做好宣传动员和报名工作,现将先租后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购买条件
1.保障房销售对象为符合国家和云南省住房保障政策规定,已租住保障房1年以上、具备一定支付能力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自愿申请购买的住房保障家庭。
2.购房家庭必须是无住房或人均住房低于13平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并严格按照云保办〔2013〕5号文件要求,经保障房领导小组审核合格后,方能购买保障房。
3.保障房按照属地原则销售,即:低保或中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廉租房的,按照户口所在辖区(所属乡镇)购买当地廉租房,且户口必须为城镇户口;一般家庭购买公租房的,无户口条件限制,但在房源紧张的前提下,我县本地户口可以优先购买;购买乡镇周转型保障房的家庭(如:教师、机关站所职工),无户口条件限制,但只能购买工作所在地住房。
二、报名时限
请符合国家和云南省保障房政策规定的对象,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结/离婚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于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社区报名,填写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销售房源
勐海县2009—2011年度建设和购置的保障房2173套范元,按省、州文件规定可销售百分之二十,即:434套。(即:勐海县二公里和谐苑小区廉租房、尚城一品、春巢尚苑及各乡镇2009—2011年建设的保障房)
四、销售价格
按照省、州相关文件规定,保障房的销售价格按不低于综合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
(一)勐海县城区和谐苑小区
平均销售价为2100元∕㎡,10.5万元∕每套(单套价格以最终公示楼层价为准)。
(二)勐海镇(勐海乡中、小学)、勐遮镇、勐混镇、打洛镇、勐阿镇、勐满镇
平均销售价为1950元∕㎡,9.75万元∕每套(单套价格以最终公示楼层价为准)。
(三)勐宋乡、勐往乡、格朗和乡、布朗山乡、西定乡
平均销售价为1850元∕㎡,9.25万元∕每套(单套价格以最终公示楼层价为准)。
(四)勐海县尚城一品、勐海县春巢尚苑(购置48套)
尚城一品平均销售价为2450元∕㎡(以实际面积计算单套价格)。
春巢尚苑平均销售价为3000元∕㎡,(以实际面积计算单套价格)。
五、付款办法及优惠政策
1.购买保障房采用一次性全额付款方式结算。
2.在各乡镇及各社区报名点,前20位报名的购房人(经审核,符合购买条件的),一次性给予减免3000元的现金优惠。
3.购买廉租房的低保户和低收入家庭,在购房总价的基础上,再给予减免5000元的现金优惠。
4.对于前期已经预交1.5万元租金和预交租金未到入住期限的家庭,由各乡镇进行核实、确认,住户剩余租金可充抵购房款(入住保障房未满1年的除外)。
5.本内容中2、3规定的优惠政策可以叠加。
六、保障房的产权及上市交易管理
1.保障对象按《购房合同》交清房款和相应的税费后,由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附记”栏中注明“保障房”、“有限产权”字样。购买人家庭内的成员可以作为共有权人进行登记。
2.购买的保障房为有限产权。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转让、赠予,但可以合法继承。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由住建部门按购房人原实际支付购房款,并给予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单利结算利息的方法回购,用于补充保障房房源。
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居住满5年,且住房条件改善的,经住建部门审查批准,按届时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考虑折旧因素后,补足土地出让金(最高评估价)和购房时的优惠税费,方可上市交易。
3.将所购保障房上市交易的家庭,不再属于住房保障对象,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房,不得享受保障房政策。
七、申请流程
1.由符合保障房先租后售对象的住户,自愿向乡镇人民政府或所属社区提出购买现租住的保障房的申请。
2.申请受理申请后,建设部门根据规定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经过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住建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国土等部门批准,并按程序和审批权限报县人民政府通过后方可销售,并与申请人签订《保障房购房合同》。
八、报名所需材料
1.勐海县先租后售申请表
2.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
3.申请人小一寸照片一张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5.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
6.低保证复印件(入住乡镇周转型保障房和公租房的不需提供)
九、相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宣传动员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社区接此通知后,将通知内容及《勐海县保障房先租后售实施方案》在辖区内进行公告张贴,做好先租后售宣传工作,确保符合购买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百分之百知晓。
(二)及时上报申请资料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社区安排专人负责保障房先租后售工作。在报名时限截止后,将收齐的先租后售报名表、情况汇总表及相关资料,于2015年12月31日交到勐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股,由勐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审核。
联系人:竺福兵 联系电话:5120206
电子邮箱:5122509001@163.com
附件:1.勐海县先租后售申请表
2.出售房源统计表
勐海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
2015年12月1日
勐海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 2015年12月1日印发
附件1 勐海县先租后售申请表
申请家庭 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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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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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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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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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购买的房源位置 (所在小区、栋号、房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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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套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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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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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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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足额缴纳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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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单价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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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套总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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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购房优惠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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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购房款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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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家庭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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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与申请家庭户主关系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 |
职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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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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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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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乡)人民政府或社区居民委员会 申请人顺序号:
初 审 意 见 |
经办人: 负责人:
镇(乡)人民政府或社区居民委员会
年 月 日 |
终 审 意 见 |
经办人: 负责人: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 月 日 |
公 示 结 果 |
公示结果: □ 1.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 □ 2.确定不予保障
年 月 日 |
出售房源统计表
镇(乡)人民政府或社区居民委员会
序号 |
房源位置(所在小区、栋号、房号) |
单套面积(㎡) |
竣工 时间 |
出租起止 时间 |
是否足额 交纳租金 |
出售单价 (元/㎡) |
单套总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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