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1-03 【我们的2024】数说2024年政务服务这一年
- 2025-04-17 勐海县:党建为引领“高效办成一件事”开启退役军人服务“尊崇之路”
- 2025-04-09 勐海县:全国两会精神“声”入政务服务
- 2025-03-18 勐海镇:党建点亮“服务塔”,照亮群众 “幸福路”
- 2025-03-10 勐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
- 2025-02-27 勐往乡:多措并举筑体系 织密民生“保障网”
- 2025-02-20 勐海县布朗山乡:“三个聚焦” 让便民服务从“中心”走到群众“心中”
- 2025-02-05 勐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
- 2025-01-22 勐海镇党群服务中心:以“实”的作风,“干”的劲头,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 2025-01-10 勐海县勐往乡:“高效办成一件事” 让群众更有获得感
-
当前位置: 勐海县人民政府>>勐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窗口>>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2024年度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勐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6-17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2024年度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4〕6号
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勐海县2024年度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勐海县2024年度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批而未供土地清理处置工作要求,全面消化批而未供土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深入挖掘内部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为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结合我县实际,开展集中处置批而未供土地攻坚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导向,以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为抓手,集中力量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撬动存量土地保障项目实施,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全面查清全县批而未供土地情况,建立批而未供工作台账,按照“一地一策”制定分类处置方案,依法依规开展清理处置工作,健全完善土地开发利用管理长效机制。勐海县2009—2023年批而未供总面积724.39亩,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征求〈2024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目标任务(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文件要求,2024年批而未供处置按不低于30%计算,批而未供应处置217.32亩。
二、行动范围
批而未供范围主要依托自然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对历年来已经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征收,但未实施征地、供应的土地(即批而未供土地),包括单独选址和城市(镇)批次用地,重点处置2009年以来的批而未供土地。
三、处置认定标准
依法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并将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以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
(一)将土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的;
(二)将土地供应给政府平台公司、征拆办、开发区管委会等无实际建设项目的单位;
(三)违反规划以公园、绿地或空闲地等用途为名虚假供应土地的;
(四)在系统中录入虚假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导致重复计算批而未供处置量的;
(五)其他违反土地供应法规政策的行为。
四、处置措施
(一)加快办理近期土地出让手续下账一批(附表1)
近期出让地块共15宗99.49亩,其中计划划拨下账地块有10宗17.57亩;计划出让下账地块有5宗81.92亩。
1.计划划拨下账地块(有10宗17.57亩)
处置措施:一是于2024年4月30日前由县自然资源局完成供地方案报批工作;二是于2024年5月30日前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供地;三是土地供应后由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6月30日前将供地信息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责任领导:刘高辉
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勐海县自然资源局杨如春、云南勐海产业园区袁再翔、勐海镇人民政府岩三来、打洛镇人民政府陈鹏
工作专班:勐海县自然资源局赵晋弘、勐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李昆、云南勐海产业园区袁再翔、勐海镇人民政府者优、打洛镇人民政府玉罕的
完成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
2.计划出让下账地块(有5宗81.92亩)
处置措施:一是于2024年4月30日前由县自然资源局完成供地方案报批工作;二是于2024年5月30日前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做好土地挂牌、拍卖工作;三是于2024年6月30日前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供地;四是土地供应后由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7月30日前将供地信息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责任领导:刘高辉
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勐海县自然资源局杨如春、勐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符娅玲、云南勐海产业园区袁再翔、勐海镇人民政府岩三来、打洛镇人民政府陈鹏
工作专班:勐海县自然资源局赵晋弘、勐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李昆、云南勐海产业园区袁再翔、勐海镇人民政府者优、打洛镇人民政府玉罕的
完成时限:2024年7月30日前
(二)加快土地供应处置一批(附表2)
土地供应处置地块共有16宗284.73亩,其中预留安置用地有7宗97.33亩;待招商引资地块有4宗114.13亩;道路基础设施不到位地块有2宗21.44亩;计划出让供应地块有3宗51.84亩。
1.预留安置用地(有7宗97.33亩)
处置措施:一是于2024年8月30日前由勐海镇牵头对接企业加快完成预留安置用地事宜;二是于2024年9月30日前由县自然资源局完成供地方案报批工作;三是于2024年10月30日前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做好土地挂牌、拍卖工作;四是土地成交后由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将出让信息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并与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责任领导:刘高辉
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勐海县自然资源局杨如春、勐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符娅玲、勐海镇人民政府岩三来
工作专班:勐海县自然资源局赵晋弘、勐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李昆、勐海镇人民政府者优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前
2.待招商引资地块(有4宗114.13亩)
处置措施:一是于2024年5月30日前由县投资促进局联合有关部门加快完成招商引资;二是于2024年6月30日前由县自然资源局完成供地方案报批工作;三是于2024年7月30日前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做好土地挂牌、拍卖工作;四是土地成交后由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8月30日前将出让信息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并与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责任领导:刘高辉
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勐海县自然资源局杨如春、勐海县投资促进局李玲、勐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符娅玲、勐海镇人民政府岩三来、勐宋乡人民政府丁世鹏
工作专班:勐海县自然资源局赵晋弘、勐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李昆、勐海镇人民政府者优、勐宋乡人民政府卢东梅
完成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
3.道路基础设施不到位地块(有2宗21.44亩)
处置措施:一是于2024年7月30日前由勐海镇牵头加快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由县住房和建设局牵头加快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二是于2024年8月30前由县投资促进局联合有关部门加快完成招商引资;三是于2024年9月30日前由县自然资源局完成供地方案报批工作;四是于2024年10月30日前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做好土地挂牌、拍卖工作;五是土地成交后由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将出让信息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并与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责任领导:刘高辉
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勐海县自然资源局杨如春、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谭忠明、勐海县投资促进局李玲、勐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符娅玲、勐海镇人民政府岩三来
工作专班:勐海县自然资源局赵晋弘、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王海胜、勐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李昆、勐海镇人民政府者优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前
4.计划出让供应地块(有3宗51.84亩)
处置措施:一是由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勐海镇、打洛镇、格朗和乡督促企业加快筹集资金;二是于2024年4月30日前由县自然资源局完成供地方案报批工作;三是于2024年5月30日前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做好土地挂牌、拍卖工作;四是土地成交后由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6月30日前将出让信息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并与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责任领导:刘高辉
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勐海县自然资源局杨如春、勐海县投资促进局李玲、勐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符娅玲、云南勐海产业园区袁再翔、勐海镇人民政府岩三来、打洛镇人民政府陈鹏、格朗和乡人民政府王丹
工作专班:勐海县自然资源局赵晋弘、勐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李昆、云南勐海产业园区袁再翔、勐海镇人民政府者优、打洛镇人民政府玉罕的、格朗和乡人民政府夏御卿
完成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
(三)加快土地征收处置一批(附表3)
未征地地块有24宗249.51亩,其中正在展开群众工作的地块有14宗150.20亩;正在组织展开征地的地块有5宗33.51亩;未批先建(已处罚)地块有2宗51.74亩;被占用地块有2宗12.71亩;边角地块有1宗1.35亩。
1.正在展开群众工作地块(有14宗150.20亩)
处置措施:一是于2024年5月30日前由县财政局结合土地出让金收入完成情况做好征地资金保障;二是于2024年6月30日前由属地乡镇牵头组织完成土地征收工作;三是于2024年7月30日前由县自然资源局完成供地方案报批工作;四是于2024年8月30日前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做好土地挂牌工作;五是土地成交后由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出让信息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并与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责任领导:刘高辉
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勐海县自然资源局杨如春、勐海县财政局欧蓉、勐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符娅玲、云南勐海产业园区袁再翔、勐海镇人民政府岩三来、打洛镇人民政府陈鹏、勐混镇人民政府陈强、布朗山乡人民政府张继昆
工作专班:勐海县自然资源局赵晋弘、勐海县财政局赵琴芳、勐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李昆、云南勐海产业园区袁再翔、勐海镇人民政府者优、打洛镇人民政府玉罕的、勐混镇人民政府赵海、布朗山乡人民政府陈俊材
完成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
2.正在组织展开征地地块(有5宗33.51亩)
处置措施:一是于2024年4月30日前由县自然资源局和勐海镇联合完成征地补偿工作,县财政局结合土地出让金收入完成情况做好征地资金保障;二是于2024年6月30日前由县自然资源局完成供地方案报批工作;三是于2024年7月30日前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做好土地挂牌工作;四是土地成交后由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8月30日前将出让信息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并与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责任领导:刘高辉
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勐海县自然资源局杨如春、勐海县财政局欧蓉、勐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符娅玲、云南勐海产业园区袁再翔、勐海镇人民政府岩三来
工作专班:勐海县自然资源局赵晋弘、勐海县财政局赵琴芳、勐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李昆、云南勐海产业园区袁再翔、勐海镇人民政府者优
完成时限:2024年8月30日前
3.未批先建地块(有2宗51.74亩)
处置措施:一是于2024年5月30日前由县财政局结合土地出让金收入完成情况做好征地资金保障;二是于2024年6月30日前由县自然资源局和勐海镇协调好人民群众完成征地工作;三是于2024年7月30日前由县自然资源局完成供地方案报批工作;四是于2024年8月30日前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做好土地挂牌、拍卖工作;五是土地成交后由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9月30日前与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将出让信息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责任领导:刘高辉
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勐海县自然资源局杨如春、勐海县财政局欧蓉、勐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符娅玲、勐海镇人民政府岩三来、勐混镇人民政府陈强
工作专班:勐海县自然资源局赵晋弘、勐海县财政局赵琴芳、勐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李昆、勐海镇人民政府者优、勐混镇人民政府赵海
完成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
4.部分被占用地块(有2宗12.71亩)
处置措施:一是于2024年4月30日前由“两违办”完成违法用地查处;二是于2024年5月30日前由县财政局结合土地出让金收入完成情况做好征地资金保障;三是于2024年6月30日由勐海镇牵头完成征地工作;四是于2024年7月30日前由县自然资源局完成供地方案报批工作;五是于2024年8月30日前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做好土地挂牌工作;六是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出让信息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并与用地单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责任领导:刘高辉
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勐海县自然资源局杨如春、勐海县财政局欧蓉、勐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符娅玲、云南勐海产业园区袁再翔、勐海镇人民政府岩三来
工作专班:勐海县自然资源局赵晋弘、勐海县财政局赵琴芳、勐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李昆、云南勐海产业园区袁再翔、勐海镇人民政府者优
完成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
5.边角地块(有1宗1.35亩)
处置措施:一是于2024年4月30日前由县自然资源局调整规划用途;二是于2024年6月30日前由勐海镇组织完成土地征收工作;三是于2024年7月30日前由县自然资源局完成供地方案报批工作;四是于2024年9月30日前划拨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将划拨信息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责任领导:刘高辉
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勐海县自然资源局杨如春、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谭忠明、勐海镇人民政府岩三来
工作专班:勐海县自然资源局赵晋弘、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王海胜、勐海镇人民政府者优
完成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
(四)核销面积处置一批(附表4)
未经农用地征转用报批,已办理土地证,将其纳入报批后无法在监管系统中下账的共3宗20亩。
处置措施:将举证材料上报省厅,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尽快下账处置。
责任领导:刘高辉
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勐海县自然资源局杨如春
工作专班:勐海县自然资源局赵晋弘
完成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
(五)加快录入系统进行销号一批(附表5)
已供地待录入系统处置销号的地块共12宗70.66亩。
处置措施:于2024年3月30日前由县自然资源局收集土地供应相关材料及时录入系统进行销号。
责任领导:刘高辉
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勐海县自然资源局杨如春
工作专班:勐海县自然资源局赵晋弘
完成时限:2024年3月30日前
附件:1. 勐海县2009年—2023年批而未供处置责任清单(加快办理近期土地出让手续下账处置)
2. 勐海县2009年—2023年批而未供处置责任清单
(加快土地供应处置)
3. 勐海县2009年—2023年批而未供处置责任清单
(加快土地征收处置)
4. 勐海县2009年—2023年批而未供处置责任清单
(核销面积处置)
5. 勐海县2009年—2023年批而未供处置责任清单
(加快录入系统销号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