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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 :勐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1-16

勐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 号)、《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西办字20194 号)和《中共勐海县委关于贯彻党政机构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意见》(海发20193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勐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   勐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以及县委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深化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和政务服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体制。

(二)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 度改革,负责投资项目集中审批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全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 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三)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办事窗口及办事流程,指导各部门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电子政务的技术标准与规 范,负责电子政务管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

(五)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各进驻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教育培训、考评考核等工作。

(六)负责组织投资项目报件咨询接件、录入分办、初步审 查、查询反馈,推动实施投资项目三级联动审批工作。

(七)负责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勐海县政府采购和出 让中心交易监督管理。

(八)推进中介超市平台建设,加强对进驻中介超市中介机构的管理,做好监督评价考核工作,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中介超市平台。

(九)指导、协调、督查乡镇、农场为民服务中心工作, 结工作新经验、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十)负责电子政务管理、行政审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勐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设 4 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督办; 责文电、会务、档案、信息、机要、保密、信访、安全保卫、接待、车辆等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善;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党组织、宣传工作、意识形态、工会组织、妇女组织等党群团组织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及局领导指示件的承办、转办、督办 工作;负责本单位工作目标任务的实施及检查考核工作;负责牵头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务服务管理股。负责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作,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做好线下实体报件处理、线上投资项目审批在线监管平台操作;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考评、考核工作;负责 联系、对接进驻窗口的各单位部门,对乡镇农场、部门单位的政 务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督促;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协调、考 核和督促反馈工作;负责审批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投资项目报件咨询、录入、审查、受理和督促反馈等工作;负责对投诉事项进行协调处理;承担对进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机构的管理做好监督评价工作;负责组织网上大厅办件咨询、接件、跟踪督 促和办件异常处理;负责受理政务信息查询申请;负责县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活动的综合监督;承担各部门划转事项的审批职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行政审批改革股。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放管服 改革,深化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参与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组织协调工作;研究提出贯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措施及建 议;参与落实和承接中央、省、州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等 事项工作;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参与全县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和调整;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和管理全县行政职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负责政务大厅行政审批标准化、行政许可类事项管理、中介事项清理等其他改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政策法规研究;承担政务服务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备案、清理、后续评估工作;负责局听证、复议、诉讼、 依申请公开工作;牵头组织政务服务管理局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负责政务服务方面法制宣传、培训、普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电子政务管理股。负责全县政务服务系统网络信息化 建设及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规划设计、建设维护及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电子政务的技术标准 与规范,负责组织建设全县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构架和网络平 台;负责全县电子政务系统的网络管理,管理和维护县政务网络 平台;负责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政务服务有关应用系统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咨询服 务;承担勐海县电子政务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完成领 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   勐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行政编制 10 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  副局长2名(副科级,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由副局长兼任)。

第六条   勐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勐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其调整由中共勐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中共勐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31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