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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共勐海县委办公室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 :勐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9-08


第一条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勐海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西办字[20194)和《中共勐海县委关于贯彻党政机构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意见》(海发[20193)精神,制定本规定。

 勐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科级,加挂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 勐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及县委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深化审批服务便民化改和政务服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机体制。

()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负责投资项目集中审批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全县行政审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推进行政审批、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办事窗及办事流程,指导各部门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电子政务的技术标准与,负责电子政务管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

(五)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各进驻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教育培训、考评考核等工作。

(六)负责组织投资项目报件咨询接件、录入分办、初步、查询反馈,推动实施投资项目三级联动审批工作。

(七)负责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勐海县政府采购和中心交易监督管理。

()推进中介超市平台建设,加强对进驻中介超市中介机管理,做好监督评价考核工作,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中介超市平台。

()指导、协调、督查乡镇、农场为民服务中心工作,总工作新经验、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负责电子政务管理、行政审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条 勐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设4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档案、信息、机要、保密、信访、安全保卫、、车辆等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全完善;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务工作;负责党组织、宜传工作、意识形态、工会组织、妇女织等党群团组织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固定资产管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及局领导指示件的承办、转办、督办;负责本单位工作目标任务的实施及检查考核工作;负责牵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务服务管理股。负责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做好线下实体报件处理、线上资项目审批在线监管平台操作;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考评、考核工作;负责系、对接进驻窗口的各单位部门,对乡镇农场、部门单位的政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督促;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协调、考督促反馈工作;负责审批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投资目报件咨询、录入、审查、受理和督促反馈等工作;负责对投项进行协调处理;承担对进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机构的管理,好监督评价工作;负责组织网上大厅办件咨询、接件、跟踪督办件异常处理;负责受理政务信息查询申请;负责县公共资源交中心、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活动的综;承担各部门划转事项的审批职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审批改革股。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放管服",深化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参与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织协调工作;研究提出贯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措施及建;参与落实和承接中央、省、州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等项工作;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参与全县政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和调整;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和管理全县政职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负责政务大厅行政审批标准、行政许可类事项管理、中介事项清理等其他改革工作;负责服务政策法规研究;承担政务服务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核、备案、清理、后续评估工作;负责局听证、复议、诉讼、申请公开工作;牵头组织政务服务管理局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负责政务服务方面法制宣传、培训、普法工作;完成领导办的其他工作

(四)电子政务管理股。负责全县政务服务系统网络信息设及"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规划设计、建设维护及本级政务务中心网站;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电子政务的技术标准规范,负责组织建设全县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构架和网络平;负责全县电子政务系统的网络管理,管理和维护县政务网络平台;负责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全县政务服务有关应用系统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咨询服;承担勐海县电子政务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完成领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 勐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行政编10名。设局长1(正科级),副局长2(副科级,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副局长兼任)。

第六条 勐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勐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具体解释工作,其调整由中共勐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定程序办理。中共勐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规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 本规定2019315日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