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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勐海县烟草专卖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2-26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烟草专卖局
公 告
2025年2月14日09时13分,勐海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根据案件线索联合西双版纳州邮政管理局执法人员、易武边境检查站兴海查缉点公安民警在勐海县勐海镇勐海大商汇建材市场F栋,向孙文祥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依法对“勐海腾铭物流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当场在该经营场所内发现63个疑似装有卷烟的包裹,经西双版纳州邮政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快递包裹进行开拆检查,当场查获分别用63个“黄色无名”纸箱包装后外用快递专用袋套装的卷烟共计390条,其中有8个快递包裹寄件人均为:日升月落(96968),寄件时间均为:2025年2月8日,寄件网点地址均为:河北沧州公司国富分部(961011),单号分别为:434409223863525、434409227779320、434409234678134、434409240889224、434409223081896、434409230088364、434409237742610、434409223864156,上述包裹内分别装有卷烟84mm红塔山(大经典1956)9条,合计72条。经查验,该批涉案卷烟条盒上的卷烟识别码已被损毁。检查过程中勐海腾铭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波未在现场,由其雇员孙文祥一直在现场陪同检查完毕,经初步调查,该卷烟是从河北省沧州市运输到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的,当事人勐海腾铭物流有限公司无法提供该批烟草专卖品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为调查案件的需要,经勐海县烟草专卖局负责人批准,勐海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以上72条卷烟作为证据全部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勐海县烟草专卖局(地址:勐海县南海路,联系电话:0691-5122794)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进行处理。
品种规格 |
数量 |
品种规格 |
数量 |
84mm红塔山(大经典1956) |
7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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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品种):壹个品种 |
总计(数量):柒拾贰条整 |
特此公告。
(印 章)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