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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定乡遵纪守法告知书
来源 :勐海县西定哈尼族布朗族乡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2-07
各位父老乡亲:
喜气洋洋辞瑞兔,平安祥和迎吉龙。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将至,全社会充满着平安祥和的喜庆氛围,家家户户盼团圆,平平安安过新年。
为了您和家人度过愉快平安的春节,请您始终遵纪守法,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温馨提醒各位父老乡亲:
一、挂好“平安符”
返乡途中或节日外出期间,请您提前了解回家的路况信息,做到安全文明驾驶,切勿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载客、非法营运;切勿非法运输危爆物品或携带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做到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用火用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走好“和谐路”
忍一忍风平浪静、让一让海阔天空,没有过不去的坎、没有解不开的结,请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债权债务,珍爱家庭、和睦邻里。
三、算好“自由账”
自觉抵制“黄赌毒”,自觉维护自身身心健康;不打架、不乱骂,遇事请找法,公安机关是您的坚强后盾;牢记“打赢坐牢、打输住院”硬道理,坚决抵制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节选)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四、守好“钱袋子”
不要轻信陌生电话、短信、链接,不出售、出租、出借本人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以及支付宝等结算平台,不参与盗窃及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扎实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五、做个“清醒人”
不参加邪教组织,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节选)规定: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衷心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四季平安,阖家幸福、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