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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人才引进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5-12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我县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能力与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勐海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勐海县卫生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规划(2012-2016)》和《勐海县卫生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我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78名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既要考虑选聘人才的业务水平、实际工作能力,也要注重其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各医疗机构人才引进岗位情况

    一)县级机构

1. 勐海县人民医院2016年引进医学院校毕业学生20人,其中临床专业18人、医学影像专业2人。

2. 勐海县中医医院2016年引进医学院校毕业学生5人,其中中医专业4人、医学影像1人。

3. 勐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引进医学院校毕业学生7人,均为预防医学专业。

4. 勐海县妇幼保健院2016年引进医学院校毕业学生4人,其中临床专业3人、医学影像1人。

5. 勐海黎明医院2016年引进3人,其中医学院校毕业的临床专业1,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的财务人员2人。

二)乡镇卫生院

1. 勐遮镇中心卫生院2016年引进医学院校毕业学生5人,其中临床专业3人、中医专业1人、傣医专业1人。

2. 打洛镇中心卫生院2016年引进4人,其中医学院校毕业的临床专业1人、口腔专业1人、医学影像1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的财务人员1人。

3. 勐阿镇中心卫生院2016年引进6人,其中医学院校毕业的临床专业3人、医学影像2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的财务人员1人。

4.勐满镇卫生院2016年引进3人,其中医学院校毕业的临床专业1人、中医专业1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的财务人员1人。

5. 西定乡卫生院2016年引进8人,其中医学院校毕业的临床专业5人、傣医专业1人、中医专业1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的财务人员1人。

6. 勐往乡卫生院2016年引进4人,其中医学院校毕业学生临床专业3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的财务人员1人。

7.勐宋乡卫生院2016年引进2人,其中医学院校毕业的临床专业1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的财务人员1人。

8. 格朗和乡卫生院2016年引进3人,其中医学院校毕业的临床专业1人、药学专业1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的财务人员1人。

9. 布朗山乡卫生院2016年引进4人,其中医学院校毕业的临床专业1人、傣医专业2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的财务人员1人。

、引进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引进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曾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引进条件(见附件)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人事档案(人事档案要求密封、不可拆封);

    2.毕业证复印件1份;

    3.学位证复印件1份(本科以上学历,需携带);

    4.网上学历认证原件1份(请上学信网打印,全称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5.无犯罪记录证明(请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不能传真,须原件);

    6.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人才引进单位加盖公章)。

(二)体检

    由各医疗卫生单位统一组织人员到勐海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私人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毒检

    由各医疗卫生单位组织检测对象到勐海县公安局按相关要求进行检测,检测时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检测是否有吸毒史)。

(四)考察、试用

体检、毒检合格者,由各医疗卫生单位安排不少于90天的考察试用时间(试用期间的工资待遇及食宿由用人单位决定安排),考察的重点是为了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名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医疗卫生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它相关事项

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在引进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单位也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经与引进聘用人员协商一致,约定其他有关职称、服务期限等问题,并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注明。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必须履行聘用合同的条款,聘用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可办理调动手续或参加其它任何形式的公开招聘、选调考试。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勐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继强   刀文杰

联系电话:06915128649  0691-5122542

电子邮箱:mhwsj2006@163.com

  

    附件18 2016卫计系统人才引进.rar

 

 

 

 

               勐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4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