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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卫计发【2016】192号勐海县卫生计生系统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勐海县卫生健康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2-02

勐海县卫生计生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34号)和《勐海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海政办函201651号)文件的精神及州、县委政府相关要求,全面提高机关效能、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深入推进依法治、依法行政,结合我县卫生计生系统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政策部署,坚持时效、规范、公开、便民为基本要求,推进行政政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改革服务,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决策和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紧紧围绕社会各界反映强烈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政务、务公开工作,打造法治、创新、廉洁、服务的卫生计生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二、基本原则

推进政务公开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医疗改革服务、基本公共卫生等人民群众所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便民。务求公开实效,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让人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坚持“讲求时效、真实准确、依法公开、利于监督”的原则,带动公众参与,有效施政。

三、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卫生计生局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本局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和执行的上级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

2全县卫生计生发展总体规划、计划、年度工作目标;

3卫生计生局工作职责及人员分工;     

4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汇编医疗救助政策及实施办法;

5医疗机构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情况和大宗物品采购情况;

6分级诊疗、全面放开二孩等卫生计生重大政策、解读和进展情况

7医务人员职称评审、聘任情况;

8干部任免情况;

9我县医疗卫生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事项;

10局机关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

11其他需要向干部职工、医疗机构公示的有关工作。

(二)医疗机构政务、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医疗机构建立目标、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2医疗机构重大规章制度、重要改革措施;

3医疗机构干部聘任与人事调动;

4医疗机构收费标准及依据;

5干部员工奖惩、职称评聘、绩效工资;

6医疗机构经费开支使用情况;

7医疗机构医疗设备设施的采购、基建项目、重大活动等;

8其他需要向干部职工公开的内容。

    根据卫生计生系统的实际情况,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局机关各股室应认真做好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内容的有关工作。

四、政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卫生计生局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性质和特点,通过勐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办公场所公告栏,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征求意见座谈会,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卫生计生信息的形式进行公开。

下属医疗单位、卫生监督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政务公开的形式,按照简便易行、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以公开栏为主,辅以会议、文件、手册等其他形式。

五、政务公开的程序

公开程序要规范、有序、到位。各单位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由局党委会或务会提出意见,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确定。公开工作必须坚持长期性,做到常年公开与临时公开相结合,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对于重大、复杂性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再次予以公开。定期公开栏一季度要更新一次。

六、政务公开的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疗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成员职责。要建立由有关人员组成的公开监督小组,对本单位公开工作进行监督。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例会,研究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内容,及时公开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各单位至少要配备1名责任心强、文字功底扎实的兼职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信息的采集和报送工作。于2016125日前将信息员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信息员更换时,应及时报送变动后的人员情况,联系人:刀文杰,联系电话:5122542

(二)精心组织实施。单位要进一步修订本单位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完善运行机制、规范行政行为。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开展调查摸底,特别是对群众最关心、社会最关注的事项,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探索合理得当的公开方式,抓好各项公开工作的落实。

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时,必须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再按照规定程序和范围公开。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应在决策正式实施前将意向或方案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充分吸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再予以决策或正式公布实施。

(三)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监督体系,拓宽监督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政务公开监督信箱和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等渠道,认真收集群众意见,保证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实效性。加强责任追究,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落实不到位的,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信息员登记表

 

 

 

                      勐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1129

 

 

                                                                      

           勐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61129日印发   

附件

信息员登记表

单位(签章):                      时间

分管领导

姓名

 

职务

 

民族

 

电话

 

信息员

姓名

 

性别

 

民族

 

电话

 

备注

 

注:本登记表请认真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125日前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系人:刀文杰,电话:5122542,邮箱:mhwsj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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