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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农场社会事务办计划生育部门到打洛生产队处理职工反映的计生工作问题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3-09


 

E93BE32DBFE9471A04B62B7E9B74E42C    2016年3月4,在黎明农场管委会副主任龙应梅的带领下,农场社会事务办、纪检办和综治办一行8人到打洛生产队职工处理2016229日到农场计生办反映2006年至今未领取过独生子女保健费一事。经详细了解情况,该职工于200636日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于他2006-2010年期间属于停薪留职状态,按照农场当时的规定,停薪留职人员取消一切相关福利待遇,因此该职工不能享受2006-2010年的独生子女保健费,2011年该职工恢复职工身份承包资源后,继续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按照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第二十八条规定,该职工2011年至20121月期间的独生子女保健费为65元,经过工作人员的详细解释,该职工清楚了自己所反映的问题,领取了2011年至20121月期间65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此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