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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勐海勐遮美克斯酒吧等4家慢摇吧的公告
来源 :勐海县文化旅游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7-08
关于撤销勐海勐遮美克斯酒吧等 4家慢摇吧的公告
经过勐海县文化和旅游局的行政管理中发现,勐海勐遮美克斯酒吧等4家慢摇吧的经营方式和内容不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为确保我县娱乐场所管理的规范有序,现决定对勐海勐遮美克斯酒吧等4家慢摇吧进行撤销处理。 依据如下: 1.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第二条规定: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以营利为目的的场所。此条例所指的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经营标准和规定。 2.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7号)进一步明确了娱乐场所的定义和经营范围,其中指出歌舞娱乐场所应当提供伴奏音乐、歌曲点播服务或者舞蹈音乐、跳舞场地服务等。对于不符合这些规定的场所,将不会获得合法的经营资格。 3. 《文化部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中若干问题的意见》(文市发〔2006〕31号)第一条规定:不符合相关经营标准和规定的歌舞、游艺等场所,包括各类歌舞娱乐场所和游艺娱乐场所,不应被允许进行经营活动。 勐海勐遮美克斯酒吧等4家慢摇吧的经营内容和方式不满足以上标准,因此将进行撤销处理。 我县对于娱乐场所的管理始终坚持严格的标准和规定,以确保公众娱乐活动的安全和健康。对于此次撤销的勐海勐遮美克斯酒吧等四家慢摇吧,勐海县文化和旅游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请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撤销后的后续工作。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勐海县文化和旅游局联系,联系电话:5126377。 特此公告
附件:慢摇吧《娱乐经营许可证》撤销名单
勐海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5日 附件
慢摇吧《娱乐经营许可证》撤销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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