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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勐海县文化旅游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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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起草全县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拟订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民族文化名县、生态文化强县、“中国普洱茶第一县”和“西双版纳春城”建设。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交流合作及市场推广。承接上级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和乡村文化振兴计划。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工作。
9.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督管理,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管理股、文化股、旅游股。所属单位5个(不含本级),分别是:
1.勐海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勐海县图书馆
3.勐海县文化馆
4.勐海县美术馆
5.勐海县民族文化工作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勐海县文化和旅游局
2.勐海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勐海县图书馆
4.勐海县文化馆
5.勐海县美术馆
6.勐海县民族文化工作队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7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8人(离休0人,退休38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从严从实抓作风、提效能,自身建设全面加强。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坚决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规矩。二是理论强化武装。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到行业党支部指导党建工作3次。勐巴拉旅游度假有限公司被命名为2023年度州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勐海六大茶山贺开庄园党支部被命名为县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三是强化队伍建设。不断夯实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和素质能力关,提高选人用人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2024年引进党政储备人才2名,从乡镇调入技术型人才1名,下属事业单位完成转岗2名,干部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坚持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的建设,选优配强宣传思想文化干部队伍,年内本系统网评员团队获县级“优秀网评团队奖”。四是强化作风锤炼。把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全覆盖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通过自检自查、领导班子走访调研等方式进行大排查,截至目前暂未发现相关问题。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定期排查和研判,排查内部机构廉政风险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51个,合计排查风险点30条,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91条。五是强化制度规范。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公共资金使用制度,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日常办公等费用均无滥用、违规、超标现象出现。六是强化纪律约束。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抓实干部队伍纪律建设,通过读书班、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在重要节点、重大节日、重要工作开展前对干部职工进行廉政教育,签订《勐海县文化和旅游局家庭助廉承诺书》。运用好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谈话。
(二)精准发力抓项目、育品牌,文旅产业活力迸发。一是旅游经济稳中有进。2024年,全县接待国内外旅游者637.49万人次,同比增长15.87%;旅游业总花费累计94.98亿元,同比增长10.02%。二是项目建设扎实推进。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坚持“多条腿走路”,强化与部门联动力度,扎实做好文旅项目申报、项目包装策划等工作。2024年,储备文旅项目17个33.58亿元;文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库29个10.06亿元,累计完成投资3.641亿元,完成州级下达4亿元以上任务的90.03%,县级下达6亿元任务的60.68%。三是招商引资见实见效。立足文旅产业发展空间、项目定位和投资需求开展精准招商,结合储备项目实际,陪同优质文旅企业开展实地调研89次。积极参加各类文旅招商活动,利用好旅交会、茶王节等平台与优质企业进行推介洽谈,有针对性地开展勐海文旅推介活动,不断拓展招商引资渠道。2024年,完成招商引资落地项目签约5个7.84亿元。四是品牌培育成效凸显。2024年,勐海县同昌号茶业有限公司、勐海景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勐海县勐混曼召傣族传统手工造纸专业合作社、西双版纳勐景来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共4家入选2024年云南省文化和旅游新业态企业拟认定名单;打洛镇勐景来村、曼掌村已纳入云南省农文旅融合发展典型案例;打洛镇打洛村被拟认定为第一批云南省金牌旅游村;西双版纳匠庐南糯山酒店被认定云南省第一批半山酒店;勐海流沙河·星光夜市荣获第二批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勐巴拉创成4A级旅游景区,滇云之岭鳄鱼谷景区、勐海雨林古茶坊、极边第一村创成3A级旅游景区,成功创建12个A级乡村旅游村。五是景区提升改造多点发力。2024年,完成3个A级旅游景区项目9个,完成投资1526.9万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95.25%。绿美景区建设稳步推进,茶马古道4A级旅游景区、勐景来4A级旅游景区和勐巴拉4A级旅游景区3个景区5个点位均已完成绿美建设,完成绿化面积29045平方米,植树量1476株,完成投资242.90万元,绿化面积完成率130.48%,植树量完成率103.94%,投资完成占比117.29%。六是文旅宣传精彩纷呈。拍摄发布勐海文化旅游短视频175条。推出“遇见勐海”全域游、“乡村振兴富边疆”游、“走进勐海古茶山”游、“版纳之巅”游、勐海“非遗主题”游5条勐海县精品旅游线路。到广州市、西双版纳火车站、曼听御花园开展文旅宣传推介3次。以节为媒,举办嘎汤帕节、烤鸡节、渔乐文化节、桑康节、泼水节、边陲露水街、稻虾文化节等节庆活动吸引游客分流。
(三)深耕厚植抓传承、促创新,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一是抓好节庆文化活动。组织策划、筹备、承办、协办勐海县2024年嘎汤帕新年节文艺晚会、勐海县首届“茶乡之声·非凡唱响”歌手大赛、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大游演活动、“康旅茶乡.缘起勐海”勐海县傣历1386年新年节文艺晚会、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喝勐海茶·享勐海味”第十三届勐海茶王节开幕式及颁奖晚会等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11场,观众达6.12万人次;组织文化馆、文工队参与各级各类文化活动主持、表演25场,观众达1.1万人次。二是扎实开展文化惠民演出。2024年,组织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暨勐海县2024年“迎新春·写春联·送祝福”新春文化惠民活动33次,为城区、村寨群众和驻军部队、边境联防所写送春联3800套。组织开展“红色文艺轻骑兵·送欢乐进万家”、“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暨我们的中国梦·七彩云南情”等文化惠民演出922场,观众44.13万人次。其中:县文工队入乡进村演出106场,观众19.63万人次(线上浏览观看12.2万人次,线下观众7.28万人次);乡(镇)、村(社区)、村小组开展文艺演出816场,观众24.5万人次。县民族文化工作队开展“戏曲进乡村”文化惠民演出71场,完成上级下达66场任务数的107.6%,参演2840人次,观众2.85万人次。三是认真落实“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政策。勐海县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零门槛”向公众免费开放56小时/每周以上,免费开放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拓展和丰富,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显著提高。目前,我县有公共文化服务实物藏书24.18万册,电子图书2.72万册。2024年,全县图书阵地开展图书阅读服务54123人次,阅读76987册次。开展图书流动服务39次,流动图书3640册,服务群众11130人次。在做好阵地服务工作的同时,坚持从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积极开展“茶山里的农家书屋”“书香妈妈·亲子阅读”等阅读分享、展览展示服务36次,服务11300人次;举办音乐、舞蹈、书画摄影等培训班182期,培训辅导基层文艺骨干8503人次;开展文化遗产宣传等展览展示13次,展出作品188件,观展9020人次。举办“画笔绘滇—云南画院画家作品展”、第八届“艺韵茶乡”书画摄影奇石展等主题展览9期,展出作品707件。四是公共文化服务再提升。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经乡镇自评、县初评、州复评、省级终评、省级实地抽查复核、会议研究,勐海县11个乡镇已完成评估定级,其中特级2个,一级3个,二级2个,三级4个。五是有序推进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工作。制订《勐海县2024年文化工作者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选派10名优秀文化工作者到打洛镇、西定乡等10个乡(镇)的行政村、村小组开展为期3个月的文化援助工作,服务期内,举办民族传统舞蹈、广场舞、书法等各类培训班60期,培训农村文艺骨干1800人次。六是保护传承非遗技艺。一方面,以民族、民俗、重大节庆日活动为契机,开展非遗“三进”工作。在具备条件的景区、酒店、民宿设立非遗志愿者服务站,植入非遗展品200件。开展“非遗进社区”、“非遗进企业”、“非遗进校园”非遗文创产品宣传展示展演活动6场,受益群众6000人次。另一方面,抓实非遗人才保护培育,举办慢轮制陶、布朗族弹唱等非遗培训6期,受训人数共计371人,开展布朗族弹唱、哈尼刺绣等非遗调研6次。2024年,成功申报第七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4名,州级非遗工坊4家。七是加强文物保护。积极开展2024年文物核心指标、文化文物2024年度统计报送工作。目前已完成藏品数上报33件/套(其中:二级文物2件/套、三级文物31件/套);加大管护力度,开展文物安全检查19次,累计出动检查组10个,派出检查人员55人次,出动车辆19辆次,共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6项(均已整改完成),召开文物安全会议2次,组织开展培训及消防演练各1次。全年勐海县馆藏文物无安全事故发生,野外文物安全形势基本平稳,无盗掘古墓葬和遗址现象。同时,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启动后,按照《勐海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推进四普工作,完成了全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信息更新梳理,其余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四)持之以恒优环境、守安全,文旅市场平稳有序。一是加大文化市场监管力度。在元旦春节、清明、泼水节、五一节、暑期、中秋国庆期间,加强与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等部门的工作联动,联合开展文化市场检查27次。结合“利剑护蕾”、“护苗”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整治。2024年,执法大队共查办文化类行政处罚案件5件,罚没款共计4.039万元,其中行政处罚款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39万元。同时,持续加强对剧本娱乐场所、电竞酒店等新兴业态的排查摸底、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配合教体等职能部门加强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二是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取得实效。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联合公安、市场、交通等相关部门加大对旅游景区、旅游线路的路检路查力度。2024年,执法大队累计外出检查178个工作日,派出执法人员1773人次,执法车辆178辆次,检查文旅企业685家次。检查旅游团队339家次,导游339人次,推选义务监督员263人。与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联合执法15次。共查办旅游类行政处罚案件3件,罚没款共计1.3万元。三是旅游服务质量稳步提升。持续开展文旅企业的信用体系修复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处罚的文化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充分发挥“一部手机游云南”、政务12345平台的投诉举报作用,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严守“一机游”投诉件的5分钟内响应,24小时办结制,抓好游客投诉、涉旅商品30天无理由退换货工作,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2024年,共受理投诉咨询55起,其中“一部手机游云南”投诉咨询30起,政务12345平台受理投诉咨询25起,均已办结。退换货平台发起退换货86起,退换货涉及金额55.24万元。四是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好“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监管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工作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方案”、消防除患攻坚等行动,加强对辖区内的娱乐场所、网吧等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及时督导有关单位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标识标牌,进一步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知法守法意识。与各娱乐场所、网吧等文旅行业签订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书,要求企业根据具体实际不断优化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消防、地震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突发准备工作。今年以来,组织开展文旅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培训5期,组织消防演练1期,地震演练2期。五是强化法治宣传和舆情监控力度。一方面,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宣传方式加大文旅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共制作普法宣传视频1期,参与普法集中宣传活动10次,发放各类宣传单5400余份,综合执法简报信息被省平台采用11期,州平台采用1期。另一方面,加强网络信息监测,对网上涉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信息纳入网络舆情重点监测范围,定期对相关异常网络情况进行排查和追踪,加强管控,推进监管常态化,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2024年,共收到县委网信办交办的网络舆情预警通报单5件,均已及时处置完毕。六是加强项目审批监管。2024年,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准入管理系统”操作娱乐场所事项共31件,其中设立13家、变更2家、延续6家、注销10家;已发放《娱乐经营许可证》26本(含正、副本),变更、延续收回旧证16本(含正、副本)后重新发放16本,注销收回20本。文艺表演团体事项共办理13件,设立10家、变更2家、注销1家、延续0家;发放《营业性演出许可证》20本(含正、副本),变更、延续收回旧证4本(含正、副本)后重新发放4本,注销收回2本。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共办理1件,注销1家,收回《网络经营许可证》2本。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3500142.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12142.48元,占总收入的99.35%;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88000.00元,占总收入的0.6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811877.70元,下降30.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699877.70元,下降29.82%;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均为0元;其他收入减少112000.00元,下降56.00%。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疫情防控资金、民族文化中心建设项目资金、茶王节活动资金等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3500142.48元。其中:基本支出10732995.75元,占总支出的79.50%;项目支出2767146.73元,占总支出的20.50%;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009688.35元,下降52.6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47466.08元,下降11.15%;项目支出减少13662222.27元,下降83.1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均为0元。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疫情防控资金支出、民族文化中心建设项目支出、茶王节活动支出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32995.7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071650.31元,占基本支出的93.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61345.44元,占基本支出的6.16%。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86512.04元/年,公用经费支出12247.14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67146.7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海财教字〔2024〕55号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经费2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国家级非遗传承人补助。
2.海财教字〔2024〕225号(省对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经费98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省级非遗传承人补助。
3.海财教字〔2024〕117号非遗文化布朗弹唱培训项目经费2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布朗弹唱培训服装道具支出。
4.海财教字〔2024〕1号县级非遗保护非遗传承人补助及文物保护项目经费140000元,主要用于非遗资源调查、非遗保护规划、文物保护测绘、发放县级非遗传承人补助、完善文物消防设备和文物消防安全培训等。
5.海财教字〔2024〕79号各级非遗传承人补助项目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州级非遗传承人补助。
6.海财教字〔2024〕120号2023年第一批文旅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项目经费4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文旅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奖补资金。
7.海财教字〔2024〕56号三馆一站免费开放中央和省级配套项目经费552815.29元,主要用于县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免费开放培训费、展览费、水电网络费等。
8.海财教字〔2024〕86号文化人才项目经费85620元,主要用于派出文化辅导人才培训提高基层文化人员群文水平的差旅费、培训费等。
9.海财教字〔2024〕87号送戏下乡项目经费217512元,主要用于戏曲进乡村惠民演出所需演员差旅费、演出服装道具、音视频等。
10.海财教字〔2024〕121号A级旅游景区创建奖补项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成功创建A级旅游景区奖补资金。
11.海财教字〔2024〕119号云南省文旅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项目经费48400元,主要用于发放文旅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
12.海财教字〔2024〕115号民族文化旅游事业专项经费项目经费68000元,主要用于泼水节舞台搭建、视频制作、演员食宿费、服装道具费等。
13.海财教字〔2024〕294号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县级配套项目经费16799.44元,主要用于县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免费开放水电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12142.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5%。与上年相比减少5699877.70元,下降29.82%,完成年初预算的122.1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369773.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32%,完成年初预算的126.4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等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如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各级非遗传承人补助、文化人才专项、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和上级项目资金变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9885.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4%,完成年初预算的138.27%。主要用于缴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缴费标准调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879907.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6%,完成年初预算的94.28%。主要用于缴纳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6257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9%,完成年初预算的91.43%。主要用于缴纳人员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107476.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7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806.24元,增长2.6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3000.00元,决算为100711.4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71%,完成年初预算的61.7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000.00元,决算为676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29%,完成年初预算的18.2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193.5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314.74元,增长2.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685.00元,增长119.6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7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685.00元,增长119.6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7476.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7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806.24元,增长2.6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3000.00元,决算为100711.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7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000.00元,决算为67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8%。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时严禁无函接待、超标、超范围接待等违规接待;公务用车时严禁公车私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内用车、私车公养等违规用车行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3193.5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314.74元,增长2.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685.00元,增长119.6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7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685.00元,增长119.6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均有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受到各级督查检查、工作评审、考察等频次增加,公务接待费相应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过路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文旅执法、下乡、调研、宣传推介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云南省AA旅游景区评审公务接待3人次,新奥集团开展考察公务接待9人次,联合国组织旅游发展西双版纳观测点监测工作公务接待4人次,江西旅游集团文旅科技公司考察公务接待7人次,省级文旅安全生产、旅游秩序督查检查公务接待2人次,重点旅游州市督促指导工作公务接待4人次,公园布局方案专家组开展调研公务接待5人次,节前旅游市场安全消防除患明察暗访工作公务接待5人次,大有胜景文旅公司考察公务接待11人次,政协提案实地调研公务接待7人次,中国非遗保护协会调研非遗保护传承公务接待11人次,开展重点工作督查调研公务接待5人次,开展文旅项目考察公务接待5人次,中共追栗街镇委员会到勐海县考察学习公务接待9人次,西双版纳文化旅游发展集团古茶山产业融合调研公务接待3人次,文旅项目投资统计工作督导调研公务接待5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勐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1345.44元,比上年增加2278.47元,增长0.35%,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增加,相应工会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办公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网络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维费、差旅费、工会费、福利费、报刊征订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勐海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86290256.08元,其中,流动资产30035.05元,固定资产84597934.9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533540.42元(净值),其他资产128745.65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33411.9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39895.9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566.77平方米,账面原值637618.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5287.56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516.7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4316.7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3524.7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1592.2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2226035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