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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职能信息及人员编制情况

来源 :勐海县文化旅游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9-08

勐海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职能信息及人员编制情况

 

一、机关职能

勐海县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以及县委关于文化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起草全县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拟订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民族文化名县、生态文化强县、中国普洱茶第一县西双版纳春城建设。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交流合作及市场推广。承接上级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和乡村文化振兴计划。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拟订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工作。

(九)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督管理,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十三)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勐海县文化和旅游局内设机构4个,对应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11个科室。

办公室:对州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财务科;

综合股:对应州文化和旅游局政策法规科、行业和市场管理科;

文化股:对应州文化和旅游局艺术科、公共服务科、文博非遗科

旅游股:对应州文化和旅游局智慧旅游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合作推广科

(一)办公室职责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党建、党风廉政、脱贫攻坚等工作。

2.指导直属单位党建和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拟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承担文电、会务、档案、信息、政务信息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安全、综治维稳、综合考评、退休干部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3.负责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节能减排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内部审计工作和各类专项资金监管。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综合管理股职责

1.负责监督文化和旅游政策法规的执行,起草文化和旅游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和理论研究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2.承担全局相关行政审批事项。承担重大行政事项的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制审核工作。

3.组织协调史志、年鉴资料的编撰工作;指导、监督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4.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旅游行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旅游企业诚信评价,负责文化市场管理标准化推广实施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管理。承担文化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内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综治维稳、节能减排、扫黑除恶、禁毒、反恐等工作。组织开展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文化股职责

1.拟订全县文化公共服务政策、公共文化事业专项规划、文艺事业发展规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及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文化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有关门类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文化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民族文化名县、生态文化强县。承担文化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县文化重点项目建设。

2.指导、协调、推动全县文化公共服务工作,协调推进文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导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及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审核工作。

3.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创作和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群众文艺业务建设。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及重大文艺活动。

4.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三馆一站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

5.指导、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培训、宣传和传播工作。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负责文物安全督查和文物资源信息管理等工作,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和民间珍贵文物的抢救、征集工作。

6.拟订文化对外交流合作规划,组织协调文化对外、合作、宣传推广等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组织大型文化对外交流推广活动。开展文化国内交流推广、区域合作文化云南云等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旅游股职责

1.拟订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促进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承担旅游革命世界旅游名城的具体工作。加快中国普洱茶第一县西双版纳春城建设。指导旅游重点项目建设。

2.承担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承担旅游行业标准化推广及等级评定工作。推进全域旅游、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旅游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工农业旅游、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和旅游厕所革命相关工作。承担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生态旅游、旅游扶贫、红色旅游等发展工作。

3.拟订智慧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勐海旅游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综合管理平台和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协调、推进旅游景区、旅游城市(城镇)、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化建设。组织协调旅游行业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旅游系统统计及经济运行分析、信息发布工作。

4.拟订旅游对外交流合作规划。承担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等工作。组织旅游对外交流推广活动、勐海县旅游形象国内宣传推广及旅游市场开发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组织大型旅游对外交流推广活动。

5.承担出境旅游和边境旅游工作。负责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旅游行业服务质量监管。承担全县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备案、及队伍管理等工作。承担假日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系统统计数据上报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人员编制

勐海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编制11名,行政人员控制数  11合计11名,其中党组书记1名(正科级)、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其他党组成员1名(副科级,勐海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编制)。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勐海镇打洛路(原勐海镇卫生院)。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91-5122432

邮政编码:666200

七、负责人信息

玉班坎,女,布朗族,现任勐海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勐海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