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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提交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备案资料的通知

来源 :勐海县文化旅游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0-19


关于提交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备案资料的通知

 

勐海县辖区的各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云南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和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2022416〕通知要求,请勐海县辖区内的各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提交相关资料(复印件)报勐海县文化和旅游局审核。

一、提交资料(复印件)清单

1.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申请表。举办者为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举办者为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字;

2.从业人员身份证、健康证明及相关从业资质证明。从业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教学教研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安全保卫人员等;

3.办学场地证明(包含产权证明、租赁合同、安全合格证明、消防合格证明等其他必须的证明);

4.机构章程;

5.培训材料及教学计划;

6.注册资金验资证明;

7.其他必要的相关材料。

二、资料提交时间及审核部门

资料提交时间20221120日前。

审核部门:勐海县文化和旅游局

审核部门地址:勐海县泼水广场正门对面

联系人/电话:李兴宇/512637713578110157

徐爱华/512101113988110202

请各乡镇(农场)文化广电服务中心通知本辖区内的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按本《通知》时限提供备案资料。

三、严格执法

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须严格执行《云南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有以下情形的,依法查处。

1.按以上“资料清单”,报备资料不全的须停业整改。完备相关手续和资料,报勐海县文化和旅游局审核批准后方可继续开展培训活动;

2.对不符合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条件,依法取缔;

3.对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由文旅、教体、市场监督、消防等部门联合从严查处。

 

 

勐海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