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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统计局2026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勐海县统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6-02-14
勐海县统计局2026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勐海县统计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勐海县统计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勐海县统计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勐海县统计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勐海县统计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勐海县统计局的职能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行使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和统计监督权,负责组织完成国家、省、州统计局和县委、县政府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和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及时上报统计报表;及时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县纪委和有关部门及领导提供统计资料。
继续着力提升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站位,坚定不移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批示指示,以及《意见》《办法》《规定》和云南省《实施意见》、西双版纳州《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认真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和决心,抓牢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提升局党组对全局工作的领导统筹能力,切实坚定强化统计管理,提升统计管理工作水平的信心。并认真对照《勐海县贯彻落实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勐海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强化统计违纪违法责任追究任务分工》《勐海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任务清单》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统计与核算股、农业农村统计股、经济产业统计股、执法监督股、普查股 。
所属单位1个,是:勐海县地方统计调查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勐海县统计局将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引,锚定“数据真实、服务精准、队伍过硬”核心目标,紧扣州统计局部署要求和勐海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当前基层力量薄弱、服务深度不足等问题,以“党建强基、法治固本、质量立局、服务增效”为总抓手,系统推进各项工作提质升级,为勐海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统计支撑。
1.以党建引领为核心,筑牢政治保障防线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首位,坚持把党建工作与统计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深化推进“党建+统计”融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员在重点调查、数据核查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2.以重点任务为中心,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聚焦普查、调查等重点工作,统筹推进任务落实。扎实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筹备工作,成立专项工作组,落实经费保障,完成普查区域划分、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等前期工作;深化1%人口抽样调查成果应用,完成数据审核评估、汇总分析,形成人口变动趋势专题报告,为公共服务、产业布局提供数据支撑;持续推进升规纳统工作,加强与税务、行业主管部门协同,加大企业摸排和指导力度,扩充“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库。
3.以宣传引导为抓手,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生态
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持续完善统计法治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创新宣传载体和方式,运用新媒体平台、典型案例解读、法治专题讲座等形式,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全面提升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将普法教育常态化融入统计调查、业务培训和工作会议全过程,压紧压实各级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责任链条,着力营造“学统计、懂统计、用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健全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聚焦源头数据质量,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完善统计信用体系建设,落实统计失信惩戒机制,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曝光。通过法治宣传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教育引导与责任追究并重,全力营造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切实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以数据质量为准绳,构建全流程管控体系
聚焦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核心要求,从源头到发布全链条提升数据质量。强化源头管控,深入乡镇、园区、企业开展调研指导,规范基层统计台账设置,加强统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源头数据填报精准度;健全审核机制,健全专业数据质量评估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数据校验规则,对重点领域、关键指标数据进行多重核查比对;强化法治保障,加大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力度,严厉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完善统计信用体系,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生态。
5.以精准服务为导向,提升统计支撑效能
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增强统计分析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用性。深化经济监测预警,聚焦GDP、重点产业、民生指标等核心数据,建立常态化经济运行分析机制,及时研判经济发展态势,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精准参考;强化专题研究,针对新兴产业、新经济业态及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调研,形成高质量分析报告;优化服务供给,丰富统计产品形式,及时更新《领导干部经济手册》《统计年鉴》等资料,通过数据可视化、“数据下乡”等方式,让统计成果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和民生需求。
6.以基层建设为根基,夯实统计工作基础
针对性解决基层统计力量薄弱、人员变动频繁等问题,多措并举筑牢基层根基。规范基层建设标准,推进乡镇统计规范化“八有八化”“四有四化”建设,统一软硬件配置,提升基层统计工作标准化水平;稳定统计队伍,加强与乡镇沟通协调,明确专兼职统计员岗位职责,建立基层统计人员激励机制,减少人员流动;强化业务赋能,制定分层分类培训计划,通过集中培训、跟班学习、业务比武等形式,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专业能力,确保基层统计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7.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统计工作提质增效
主动适应新时代统计工作要求,以数字化、协同化改革破解工作瓶颈。加快信息化转型,推进县级统计数据库和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整合部门行政记录与统计调查数据,实现数据集中管理、高效共享;深化部门协同,健全“统计+部门+乡镇”数据共享与会商机制,加强与发改、科工、农业农村等部门协作,提升数据整合利用效率;分阶段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乡、县两级统计网络,升级现有设备和软件系统,提升数据处理效率。重点建设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统计数据库,整合分散在各专业的统计报表,实现数据集中管理和共享应用。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信息化培训,提升基层数字化应用能力,以科技赋能统计现代化改革;创新调查方式,在农业、人口等调查中进一步推广无人机遥感、大数据比对等现代技术,提高调查科学性和工作效率。
8.以队伍建设为支撑,锻造高素质统计铁军
围绕新时代统计工作新要求,制定系统性、分层分类的年度培训计划。针对新入职人员开展基础业务培训,重点加强统计法规、调查技能和数据处理能力;面向骨干人员组织专业提升培训,深化经济分析、预测方法和专题研究能力;对领导干部开展统计管理与决策分析培训,提升统计工作组织领导和数据运用水平。全年计划组织不少于4期覆盖各专业、各层级的专题培训,预计培训200人次以上。创新培训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理论+实操”“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模式,组织开展统计业务大比武、优秀分析报告评选等活动。建立培训效果评估机制,将培训成果与绩效考核、职称评聘相衔接,全面提升统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统计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工勤人员编制0名,事业编制10名。在职实有2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95.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5.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39.63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86万元,增长1.6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上年度基本工资调整增加,所以本年工资基数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55.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55.5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5.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0.53万元,增长0.1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上年度基本工资调整增加,所以本年工资基数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95.2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5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4.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97万元,增长3.1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上年度基本工资调整增加,所以本年工资基数增加;项目支出61.4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44万元,下降15.6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年项目支出包含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汇编印刷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行政运行170.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统计抽样调查60.50万元,主要用于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经费、统计抽样调查及流通和消费价格统计调查经费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事业运行122.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4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和事业在职在编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0.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死亡人员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0.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包含生育险);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8.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包含生育险);
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5.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大病)及在职人员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
1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8.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6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6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2025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6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6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60万元,较2025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150次,共计接待800人次。
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6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6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预计批次为150次,预计接待800人次。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6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00万元,较2025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6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本单位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42.90万元。 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统计抽样调查及流通和消费价格统计调查项目:财政安排资金42.9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按时按质完成年度农村住户调查工作,监测县、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为国民经济核算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权重制定提供基础数据。及时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住户调查电子记账和电子化数据采集工作开展及推进情况,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研究制定居民增收和收入分配政策、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制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民事赔偿标准和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等民生政策提供统计支持。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勐海县统计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21.86万元,比上年减少1.62万元,下降6.90%,减少的原因是:编制预算时行政编制人员有11人,比上年减少1人,所以公用经费相应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勐海县地方统计调查队2026年日常公用经费7.37万元,比上年减少0.69万元,下降8.56%,减少的原因是上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有10人,2026年只有9人,所以公用经费相应减少。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勐海县统计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勐海县统计局资产总额40.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9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4.6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33万元,其他资产0.27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99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01万元,流动资产减少0.21万元,其他资产(受托代理资产)增加0.0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2026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勐海县统计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