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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作者 :勐海县统计局 来源 :勐海县统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10-22
勐海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勐海县统计局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云南省关于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负责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国家统一部署的本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各行业和社会、科技、能源、投资、消费、收入、人口、劳动力、旅游、资源环境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统一评估、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6)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执行情况,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审核备案本县统计调查项目。
(8)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所辖乡镇、农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9)建立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10)依法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和农场管理乡镇(农场)统计站。负责全县统计教育和对乡镇、农场部门、事业、企业单位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勐海县统计局在州统计局的业务领导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认真履行统计职能职责,不断强化统计监测、统计分析和统计服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主要开展工作如下:
一是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强化机关政治意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将“两个维护”落实到统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实现党建工作与统计业务融合发展。持续抓好“智慧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2023年召开党组会议19次,支部党员大会5次,支委会9次,讲授专题党课8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9次。认真履行支部联建共建责任,到兴海茶厂党支部指导党建工作3次。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中心内容,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及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制定了《勐海县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围绕县委学习的重要内容并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了10个专题学习内容,2023年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利用每周一例会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39次。根据人员和岗位变动,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对意识形态责任进行分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共安排、同部署、齐落实,认真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进一步完善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和统计信息网络发布流程等措施,规范门户网站及统计内网管理和信息发布,筑牢统计网络安全壁垒,为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通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锤炼党性修养,提升思想境界,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2023年开展廉政警示教育2次,专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1次并进行测试;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利用每周一干部职工例会开展警示教育9次,巩固党章、党纪和党的规章制度的学习,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央八项规定》及统计法律法规等党纪法规知识测试,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崇廉尚洁的统计环境。根据“作风整顿年”活动相关部署,召开了“作风整顿年”动员部署会,及时传达学习州委、县委主要领导讲话精神,开展领导班子集中学习研讨,组织了3期“统计大讲堂”专题学习培训等,找准找实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认识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开展活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打造一流素质的干部队伍,确保干部队伍作风整顿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抓实各项统计工作实效,服务经济发展全局。按照国家统计方法制度,按时完成农业、工业、投资、房地产、建筑业、贸易业、服务业、劳动工资等专业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月报工作,认真分析统计数据,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全县经济运行中苗头性、倾向性和趋势性问题,提升精准预测预警预判的能力。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开展统计培训,做到让统计人员对指标理解“透”,数据来源“清”,计算方法“明”,从源头上校准统计数据。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开展业务培训,进行业务交流,布置工作任务;对“四上”企业,采取会议、QQ、微信、深入企业“一对一”等多种方式开展业务培训,培训面达到全覆盖。2023年各专业分别对乡镇、企业统计人员开展集中培训9期,深入企业90余次。积极推进全县11个乡镇粮食和畜牧业全面统计联网直报工作,夯实源头数据质量;在西定乡和勐混镇试点开展基层统计制度规范化建设;严格按调查制度开展10个乡镇15个村委会45个样方1354块3684亩新样本粮食产量调查、7个乡镇11个调查点110户城乡住户调查、4个乡镇5个调查点每月80户劳动力调查和每月85个调查网点1006个规格品1880次采价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调查及电子扫描数据推广工作,强化对辅助调查员培训和督导,深入调查户、调查地块、采价点开展实地调查,严控原始数据一手收集,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开展好统计调查工作。认真开展数据质量核查,严格核查程序与覆盖面,及时整改提高。抓好统计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测,加强宏观经济形势、重大政策问题和趋势性研究,真实反映数据背后的问题,切实用好用实统计数据资源。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撰写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定期向州统计局以及县委、县政府汇报勐海经济运行情况;及时和各相关部门做好数据对接,做好数据汇总,发布月度主要经济指标信息,便于社会公众及时查看参考。2023年,共撰写统计动态111期、统计分析19篇、月度小资料9篇。
三是充分发挥统计监督效能,有效提升数据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部署,切实解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防治成效,全面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2023年开展统计自查731家,自查率100%;按照20%共抽查139家,核查率100%,认真谋划“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通过执法人员和各专业统计工作人员分组深入企业查看统计台账、取证资料、实地查询等方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双随机检查,对严格落实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报表数据质量的企业给予表扬鼓励,对统计台账不完善的企业给予指导、督导整改。2023年,完成统计执法检查11家、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2家,共计13家。从主体类型分类,工业2家、固定资产投资2家、建筑业2家、房地产业1家、批零2家、住餐1家、服务业1家;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中,工业1家、房地产业1家。对辖区13家统计调查企业开展了统计基础及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的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统计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情况以及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等情况,严格执行调查方案,安排专人按时完成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台账报送工作。利用干部职工例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统计法律规章制度,增强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意识,更加深刻理解强化统计监督职能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做好“五经普”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结合统计服务进企业活动,深入企业开展统计法规宣传;将统计法规教育融入各专业培训之中,切实增强基层统计员依法统计的思想意识,切实加大对不同层面、不同群体的统计法规宣传,不断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的配合意识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意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核算股、一产业股、二产业股、三产业股、执法监督股。所属单位1个(不含本级):勐海县地方统计调查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勐海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勐海县统计局
2.勐海县地方统计调查队
纳入勐海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勐海县统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年末其他人员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统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5,154,534.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18,534.47元,占总收入的97.3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6,000.00元,占总收入的2.6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53,455.22元,增长19.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27,455.22元,增长19.74%;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增加26,000.00元,增长23.64%。主要原因是: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医疗健康支出增加;二是2023年开展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数据清查工作,所以增加了经济普查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统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263,647.67元。其中:基本支出4,810,991.97元,占总支出的91.40%;项目支出452,655.70元,占总支出的8.6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44,530.56元,增长21.8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60,392.36元,增长13.18%;项目支出增加384,138.20元,增长560.64%;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医疗健康支出、经济普查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10,991.9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35,191.28元,占基本支出的94.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5,800.69元,占基本支出的5.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2,655.7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海财行字〔2023〕8号统计抽样调查及流通和消费价格统计调查经费19,200.00元;
2.海财行字〔2023〕8号结余结转—上级拨入综合统计调查工作业务经费107,898.50元;
3.海财行字〔2023〕8号结转结余—农牧生产大县工作经费6,110.00元;
4.海财行字〔2023〕8号结转结余—综合统计业务经费87,507.00元;
5.海财行字〔2023〕8号两项收入大样本轮换工作资金20,000.00元;
6.海财行字〔2023〕84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省对下)专项经费69,521.50元;
7.海财行字〔2023〕147号州统计局拨入综合统计业务经费10,724.00元;
8.海财行字〔2023〕182号云南调查总队拨入调查业务经费32,873.70元;
9.海财行字〔2023〕185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94,901.00元;
10.海财农字〔2023〕63号2023年农业农村统计监测项目专项资金3,92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18,534.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34%。与上年相比增加827,455.22元,增长19.74%,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医疗健康支出、经济普查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72,164.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2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97,740.93元,占一般公共服支出的85.50%;商品和服务支出405,723.19元,占一般公共服支出的12.40%;其它资本性支出68,700.00元,占一般公共服支出的2.1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5,334.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6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1,104.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9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我县贫困监测点住户调查工作经费开支。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6,0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6,000.00元,决算为33,39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24,2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2.61%,完成年初预算的60.6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000.00元,决算为9,14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39%,完成年初预算的12.0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14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600.00元,支出决算为33,39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24,2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6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000.00元,决算为9,14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积极响应“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公务用车出行,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488.80元,增长28.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341.80元,增长21.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147.00元,增长52.4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开始布置和安排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清查工作,上级领导来指导经普工作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和我单位工作人员到各乡镇指导经普工作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住户调查和粮食抽样调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勐海县统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5,800.69元,比上年减少2,153.99元,下降0.77%,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厉行节约。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2,785.35元;水费437.85元;电费3,898.35元;邮电费7,440.64元;差旅费11,985.00元;维修维护费2,000.00元;公务接待费9,147.00元;工会经费48,311.50元,福利费4,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1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8,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985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勐海县统计局资产总额361,020.24元,其中,流动资产126,290.41元,固定资产226,185.3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627.86元(净值),其他资产4,916.6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8,711.7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1,2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9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97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855.2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855.2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221804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