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打洛口岸替代种植返销进口监管政策解读

来源 :勐海县商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8-11

打洛口岸替代种植返销进口监管政策解读

 

勐海县商务局  杨建平

 

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农产品返销进口,是党中央、国务院给予我们云南的一项重要扶持政策,有好的政策我们要用好,管好,发挥好政策的最大效益,也是替代产业持续发展的关键。今天主要是想跟大家宣传一下海关这边的一些监管要求,希望海关和各替代种植企业、报关企业共同努力、协同配合,把打洛口岸替代种植农产品返销进口工

作做好,做实,做细,确保海关监管严密,公平公正,企业申报

范,真正做到通关顺畅、快速高效、秩序井然,最终目的是确保我们打洛口岸替代种植项目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下面,我就海关监管工作向大家介绍一下规范化的监管流程和要求,提醒一些注意事项。

第一点:总署总关就食品安全方面的新要求。

2019年10月,昆明海关下发了《昆明海关关于进一步重申加强境外罂粟替代种植项下返销进口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通知提了三点要求,一是严格检疫审批管理。境外罂粟替代种植返销的杂粮等需办理检疫许可证的食品入境前,需向昆明海关申请办理进境植物检疫许可手续,需办理检疫许可证而未取得《检疫许可证》的食品,不得入境。二是开展进口企业备案工作。拟从事境境外罂粟替代种植返销国内食品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隶属海关备案,备案信息包括申请人信息、种植基地及加工厂基本情况、质量管理制度、生产工艺流程、农用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有害生物监测与控制措施、质量追溯体系文件和企业诚信声明等,并提供《昆明海关境外罂粟替代种植返销国内食品企业检验检疫备案申请表》和云南省商务厅颁发的《境外罂粟替代种植企业证书》(复印件)等,保证进口食品能准确溯源。三是要求口岸海关加强入境检验检疫。包括加强口岸查验,重点检查食品是否发霉、变质,是否携带昆虫及杂草籽等有害生物,是否有植物病残体、土壤及其他禁止进境物等,在下一批产品入境前,进口商需向入境地隶属海关提供上一批产品的加工、使用、销售记录;在仓储、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检疫处理措施,进口时应提供相关的检疫处理证明等,海关会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抽取样品送实验室检测;各隶属海关每年定期对替代种植企业和生产加工、存放企业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核查境外罂粟替代种植返销食品出入库台账和记录,准确掌握境外罂粟替代种植返销食品的加工使用情况。

以上是今年海关总署对各口岸海关的新的监管要求,请大家务必积极配合海关监管,严格遵照执行。

今年受疫情影响,按照云南省政府15号公告的疫情防控要求,货物通关目前采取的是分段运输方式,替代种植农产品进口前,需在口岸海关对承运车辆进行空车备案登记,未进行登记的车辆,海关不接受其申报。承运车辆空车备案工作要求如下:

第二点:关于承运车辆空车备案

替代种植农产品进口前,需在口岸海关对承运车辆进行空车备案登记,未进行登记的车辆,海关不接受其申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按照云南省政府15号公告的疫情防控要求,打洛口岸货物通关目前采取的是分段运输方式。今年承运车辆空车备案工作要求如下:

1.今年不再对中小型货车进行备案登记。由于今年疫情影响,需依靠代驾分段运输,代驾人数有限、且因为修路,边民互市货物借道大贸货场通行,为确保场所秩序和申报货物车辆停放容量,承运替代种植备案车辆,必须为四桥车及四桥以上载重车辆。代驾将载货车辆驶入货场后,由原车驾驶员负责过磅、过H986检查、通过智能卡口。替代种植企业要加强公司货物承运车辆司乘人员的管理,确保个人防护措施到位、积极配合场所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诚信运输,规范运输,秩序运输;代理报关公司负责采集和登记货车、驾驶员、对应替代种植公司相关信息,负责协调代驾与原车驾驶员的对接工作,请将相应车辆按照对应替代种植公司进行编组,填写《XX公司承运车辆信息列表》,并将相关信息表提交给海关;同时,要派专人负责组织驾驶员按规定依次排队过磅,杜绝插队等制造混乱的行为,并协助海关值班关员做好车辆信息登记备案、监督驾驶员在场所内禁烟禁火、加强个人防疫防护,戴好口罩。

备案时,海关工作人员将对车辆货厢及底盘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防止改装、附加、夹藏重物等擅自改变车辆自重的行为;检查无误后,对车辆牌照进行登记,并对车辆进行拍照存档备查,谨防运输时更换牌照或更换车辆;对拖挂车辆的车头及拖挂实行固定登记,以登记在册为准,不得随意更换拖挂或车头,不得随意改装车辆造成车重与备案车辆不符,一旦发现取消备案资格;过磅时,城投公司派员负责维持车辆过磅秩序,确保公平公正,海关关员现场确认后,城投公司打印过磅单;对空车进行过磅称重登记存档,以便满载时使用空车皮重数据;过磅时需有海关工作人员监督过磅、在过磅单进行签字确认,加盖印章。备案时,请估算好车辆水、油重量,避免因水、油问题造成误差过大,导致智能卡口无法通过。

2.2019年已在打洛海关作了登记备案的车辆,或者在其他海关登记备案的车辆(仅限四桥以上车辆),仅做重量复核,重量一致的,以先前备案重量及照片为准;车辆自重发生变化的,查明变化原因,符合要求的,予以签字盖章确认,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确认,不接受备案;

3.违规处置:对在空车过磅时擅自改变车辆自重、弄虚作假、恶意插队、扰乱秩序、不服从管理等违规行为,一旦发现,立即对驾驶员及车辆列入黑名单,不再接受其运载替代种植农产品从打洛口岸入境申报,并将黑名单通报周边其他口岸海关。

第二点,关于货物监管

在替代种植农产品进口期间,请查验货场管理企业勐海县城投公司,增派人员协助维持进出场及场内秩序,集中人力加大场所内管理力度,预留出场内车辆通道,保证车辆进出有序,场内停放有序,确保场所内行车安全和消防安全(特别是每周二、四、六危化品出口期间的秩序和消防安全,场所内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今年7月,按照海关总署要求,对查验货场监控设备进行了升级,新增了了26个高清摄像头,且全部接入昆明海关监控指挥中心、海关总署监控指挥中心,可以说基本上无死角监控,所以在场所内请大家务必更加严格遵守海关监管要求。

(一)货物入境监管

1.在货运入境前,对所有承运车辆进行消毒(前置消毒点);

2.货物进场之前,代理报关企业应当自行称重掌握货物毛重及净重,再上智能卡口。上秤过磅时,需有海关关员现场监督,比对车辆存档照片,谨防“压边”、换车等违规行为;对采集到的重量数据与已备案数据进行比对登记。

3.货物进场后,海关将对所有入境车辆所载货物(稻谷、大米、玉米)进行人工抽检筛查,主要以国门生物安全指标为重点筛查方向,对存在检疫处理指征的货物进行入库熏蒸;熏蒸需由海关关员实施监督;对人工筛查检出的虫样送版纳海关技术中心鉴定,对系统布控需要送检的货物进行抽样并送版纳海关技术中心检测;在筛查过程中,发现货物中存在严重病虫害、严重霉变、发芽等情形的,请直接予以退运。

4.代理报关公司向海关申报后,海关对申报载货车辆进行100%过机检查,对所有承运车辆进行随机抽查人工查验(按比例),以防单货不符(如申报玉米,但夹藏稻谷大米或其他商品等情形)或夹带其他违禁物品等情况;

5.对单货相符、秩序良好的替代种植企业申报货物,给予快速通关服务保障;按照替代种植公司免表指标总量每票递减,直至指标总量归零,归零后不再接受该公司申报,对多进部分予以退运;

6.对企业的要求:替代种植企业与代理报关企业应当进一步加强企业、行业自律,认真规范管理承运车辆及司乘人员,加强疫情防控,严格按照《云南省境外罂粟替代种植企业年度审核办法(试行)》要求,如实申报,积极配合海关监管查验和疫情防控工作,杜绝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规范申报,优化和完善产品管理、运输管理、秩序管理,确保今年打洛口岸替代种植农产品快速、顺畅、安全地完成返销进口任务。

(二)出场监管

系统放行车辆,需按照申报顺序依次出场,并严格使用电子智能卡口对货物进行验核放行,除设备、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况需提交审批人工抬杆外,不予人工抬杆,这就要求我们代理报关公司工作人员加强责任心,工作要做细致一点,不可马虎。

(三)违规处置:在海关监管过程中,一旦发现有伪报瞒报、夹藏走私、弄虚作假的,一律对驾驶员及车辆列入黑名单,不再接受其申报,并移交缉私部门立案调查处置;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昆明海关、云南省商务厅,作为替代种植企业年审结果的参考依据。对不服从管理、扰乱秩序、弄虚作假的企业,向省商务厅建议暂停其享受的相应政策支持,对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缉私部门调查处理。

相关规定:省商务厅对替代企业实行动态化管理。对禁毒成效不明显、经营管理不规范、当地政府评价差、年审不合格的企业予以退出;严肃处理不实经营和涉嫌违反替代产业有关政策规定的企业,一经查实,暂停一年政策支持;对发生2次违规的,取消替代企业资质,对采取不法手段骗取财政资金和返销进口计划的,应按规定追回,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对未开展替代种植,有名无实的企业,坚决清除出替代队伍.替代企业每年的考评情况及新增、退出情况,报商务部、国家禁毒办备案。

今年7月初下发的《云南省商务厅关于替代企业2019年度审核情况的通报》中,2019年替代种植企业审核情况通报,有18家基本合格企业,有6家企业被暂停政策支持。

第三点,我讲一下海关工作承诺:一是针对今年替代种植农产品实际情况,我们提前谋划了监管方案,优化监管流程,在整个过程中也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对符合要求和规定的货物和车辆实行快验快放,确保通关顺畅高效;

(二)现场值班关员将尽力做到严密监管,热情服务,在具体监管操作过程中,边工作边总结,不断优化监管体系和流程,倾听企业合理诉求,为诚信替代种植企业、诚信代理报关企业提供良好的通关服务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