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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审计公告(3号-1篇)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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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第3(总第17)       目录

                                                                                                                                               

 

     

2-5 勐海县2010年糖料甘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田间工程前置审计结果公告

 

 

 

 

 

 

 

主办单位:勐海县审计局

通讯地址:勐海县勐海镇东纳路77

邮政编码:666200

    话:06915122403

 

 

 

勐海县2010年糖料甘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田间工程前置审计结果公告

 

(二O一一年五月九日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西政办发〔2009131号)、《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等相关规定,我局于2011228日至201137日,对勐海县甘蔗技术推广站报审的勐海县2010年糖料甘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田间工程进行了前置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勐海县2010年糖料甘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项目区和建设地点主要是勐海县勐海镇。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勐海县糖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农经2010364) 和《云南省农业厅关于新平等10个糖料生产基地县初步设计的批复》(云农计财2010232)的文件批复,批复勐海县2010年糖料甘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和规模为:新建科技服务实验室500平方;改建科技服务楼750平方;良种繁育基地500亩;糖料甘蔗示范基地20000亩;灌溉沟渠4300米;蔗区干道6100米;喷灌设施50亩;土壤改良250亩;种苗消毒池2个;购置仪器设备17()。该项目总投资为400万元,其中:国家(中央)投资300万元、地方配套50万元(18万元、州16万元、县16万元)、企业自筹50万元。目前,国家资金已到位。

二、审核基本情况

审计人员是按照工程项目复核的基本程序,对勐海县甘蔗技术推广站报审的勐海县2010年糖料甘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田间工程进行审计。项目规划设计报告及预算书由云南中信祥然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勐海县2010年糖料甘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田间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灌溉沟渠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喷灌工程。

三、前置审计结果

勐海县2010年糖料甘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田间工程送审拦标1 811 698.73元。因送审拦标价预算主要材料价格为20111月价格, 且报审的拦标价预算主要材料价格不合理。审计组根据20112月《勐海地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调整市场材料指导价格》进行计算,部分主材按勐海城区价计算, 部分主材按勐海至工地平均8km柏油路运费(5.00元/t)计算。经审计、核实,审计核定勐海县2010年糖料甘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田间工程拦标价为1 742 182.79。核减工程造价69 515.94元。

四、前置审计相关事项

(一)前置审计价中的工程量,由于该项目设计无完整的设计图纸,本工程所有沟渠无法从图纸上计算准确的工程量(设计说明第19页及概算编制说明沟长为:曼真2143m,曼短1950m,曼恩207m;概算内容为:曼真207m, 曼短2143m, 曼恩1950m),仅从文字说明上可以看出沟渠长度,且各片区工程量与工程地点张冠李戴,设计工程量与概算及报审拦标价工程量不符,经与建设单位核实,建设单位出具了更正说明,工程量按建设单位出具的更正说明计算。

(二)执行的消耗量定额和计价规则按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国土资源部财务司编制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国土资办发〔2002215号,关于印发《省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要点》和《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

(三)前置审计价中的主要材料价格,是按照20112《勐海地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调整市场材料指导价格》计算。

(四)前置审计价的使用范围。前置审计价仅供建设单位对该工程施工招标和投资控制使用。建设单位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施工招标中使用前置审计价时,必须充分阅读并完整准确理解工程设计文件、建设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和本《前置审计报告》全文及相关的附件资料。由于超范围使用或使用不当可能导致的结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使用方负责。

(五)该工程的有关合同在正式签订时,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经审计机关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

(六)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增加造价超过中标价7%时,必须报我局再次进行前置审计。

五、建议

建议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正式施工合同时认真把关,采取必要的预控措施,在相应合同条款中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