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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公告2015年第6号(总第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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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财政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审计结果公告 2015年第6号(总第48号) (二○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勐海县审计局于2015年4月22日至2015年7月20日,对勐海县本级财政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资金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并对36个预算单位(含2个乡镇)的预算执行及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抽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2 07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8 045万元,调入资金401万元,上年结余484万元,收入总计211 001万元。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7 64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 432万元,债券还本支出544万元,支出总计209 619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 382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7 850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5 301万元,上年结余1 258万元,收入总计24 40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2 870万元,调出资金401万元,政府性基金上解上级支出61万元。支出总计23 332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 077万元。 2014年我县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815万元,上年结余839万元,收入总计1 654万元;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81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844万元。 从审计的情况看,201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财税部门共同努力,我县财政收支圆满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继续保持经济社会较好的发展态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审计结果表明,财政收支实现平衡,财政收入、支出真实地反映了全年预算收支情况。但同时还存在财政专户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专户管理不规范。财政专户资金管理不规范,导致大量财政专户借出资金未收回。 (二)财政暂付款压缩未达标。2014年部分财政暂付款资金未统筹安排使用,导致暂付款余额未按要求压缩30%。 (三)财政专项资金等累计欠拨。由于我县可用财力较小、资金需求和财政调控安排能力矛盾突出等的因素,导致大量专项资金等欠拨。 (四)财政资金使用监督力度有待加强。2014年财政各股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抽查量比率为31%,其中有部分股室抽查量不足10%,财政资金监督跟踪问效力度有待加强。 三、各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在审计抽查中,发现部分预算单位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共计22.29万元。 (二)未严格执行报账制,项目资料不真实,以拨作支。在审计抽查中,发现部分预算单位未严格执行报账制,虚列支出、以拨作支1 385.65万元。 (三)非税收入未收未缴国库。在对县林业局森林抚育项目抽查时,审计发现森工企业育林基金4.65万元未收未缴国库。 (四)未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如:未严格执行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部分单位仍然延用旧制度的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五)在往来中列收列支,往来款长期挂账。部分预算单位将上级拨入的各种专项资金(经费)记入往来款中进行收支核算,年终未及时清理结转。 (六)未按规定取得发票。部分预算单位存在使用不合规发票或者拼凑发票报账的现象。 (七)会计凭证报销审核不规范。审计抽查发现,部分预算单位会计凭证报销审核不严、单据不够规范,存在报销的原始凭证内容或依据不全等问题。 (八)未依法设置会计账簿。部分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存在未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和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问题。 (九)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部分预算单位在采购物资过程中,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52.54万元。 (十)部分预算单位现金管理不规范。部分预算单位现金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执行公务卡报账制度,仍然存在大额支取现金使用的情况,涉及金额共计121.56万元。 (十一)固定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在抽查中,审计发现部分预算单位存在固定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的情况:1.购入固定资产不入账;2.固定资产未按法定程序处置;3.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严。一家单位存在账外车和长期占用企业车辆的问题。 (十二)部分预算单位往来款未按法定程序审批核销。审计抽查中,发现县林业局核销一部分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合计200.13万元,没有按法定程序审批,擅自进行核销。 (十三)“三公”经费审计调查情况。审计中对我县34个预算单位的“三公”经费情况进行了抽查。从抽查的情况看,2014年度抽查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总额765.17万元,同比减支270.93万元,下降26.15%。但通过审计发现,各预算单位管理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如:超预算、账表不符、扩大开支范围、违规购买土特产、支出凭证依据不充分、报账发票不合规、车辆燃油费管理随意性大等问题。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一是建议加大对财政借出资金的清理力度,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今后应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二是建议在做好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工作的同时,应健全完善存量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化;同时,从完善预算编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改进专项资金分配等方面入手,从源头上避免存量资金产生。三是建议加强财政性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应督促相关预算单位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对我县重点项目、重点资金、重点工作应有计划的开展绩效评价,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安全、高效、平稳运行。四是建议加强对预算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预算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确保国有资产的真实、完整。五是建议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宣传、培训,确保法规、制度落到实处。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各预算单位进行了整改,除部分问题因资金量大和历史原因正在整改外,其余问题已整改完毕。整改情况如下: (一)审计县本级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财政专户开设管理中的问题,财政局已将两个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专户移交到财政局国库股进行管理。 二是对于借出资金未收回的问题,财政已制定还款措施、并下达催款通知,印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措施。 三是对财政“财政暂付款压缩未达标”的情况,财政已列入勐海县2016-2018年中长期规划项目中,按压缩30%以上的要求分三年还款。 四是对财政专项资金等欠拨的情况,财政局拟采取加大税收征管、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健全完善存量资金办法等措施。 五是“财政资金使用监督力度有待加强”方面,县财政局已督促业务股室加强、增大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的检查力度和抽查数量及完善绩效管理制度的措施。 (二)各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审计的整改情况 今年共审计36个预算单位(含2个乡镇)。截止2015年10月底,存在问题已基本整改。通过整改,已上缴财政资金4.65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5.26万元、规范国有资产管理33.75万元、责令各相关单位补充、核实、完善项目资料1210.55万元。正在整改的问题为:县林业局扩大国家专项资金开支范围64.54万元、以租代购变相购车应收回的多付24万租金、长期占用企业车辆14辆的清退、国有资产处置未履行法定程序等的问题。 勐海县审计局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