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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本级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资金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 :勐海县审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8-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勐海县审计局于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6月23日,对勐海县本级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资金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对2021年度县本级政策措施落实、预算调整及分配下达、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决算草案等方面开展审计,同时采取“巡审结合,数据先行”的方式,重点对专项债券资金、乡村振兴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惠民惠农“一卡通”政策落实等情况开展了抽查。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养老服务体系政策落实不到位。
2.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在年内下达。
3.部分上级下达转移支付资金未在收到时及时下达。
4.部分专项债券资金闲置。
5.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盘活12万元。
6.部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结转结余率较大。
7.部分项目绩效管理不到位。
8.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530.36万元。
9.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内容不完整、不准确。
(二)部门预算执行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0.惠民惠农“一卡通”政策落实方面:多发放优抚资金5.89万元;多发放社会救助资金4.27万元;多发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0.82元;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0.03元;多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0.48万元。
11.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以拨代支245万元;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提高。
12.专项债券项目管理方面:未按相关规定取得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和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合同签订不规范且超付工程预付款,涉及金额1 718.68万元。
13.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保障性住房资产账实不符;政府储备物资监管不到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资产管理不规范24.56万元;国企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有待提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并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于养老服务体系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建议县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养老服务政策;对于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在年内下达和部分上级下达转移支付资金未在收到后及时下达的问题,建议县级财政部门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扎实做好转移支付资金拨付的前期准备工作,及时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于部分专项债券资金闲置的问题,建议县级财政部门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和用款单位采取积极措施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对于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盘活12万元的问题,建议县级财政部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于部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结转结余率较大的问题,建议县级财政部门加强整合资金管理,严格审核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方案;对于部分项目绩效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建议县级财政部门强化绩效目标评审工作,同时,督促各预算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规定进行编报;对于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530.36万元的问题,建议县级财政部门将未及时缴库的非税收入缴入国库,并加强非税收入的管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内容不完整、不准确的问题,建议县级财政部门加强对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及初审工作,同时,强化对部门财务报告的指导和复审,进一步规范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对于惠民惠农“一卡通”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责令县级财政部门督促预算单位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将多发放资金收回,并强化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加强信息核实工作;对于资金管理使用中以拨代支,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提高的问题,建议县级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并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组织预算执行,促使资金及时产生效益;对于专项债券项目管理中未按相关规定取得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和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合同签订不规范且超付工程预付款的问题,建议县级财政部门督促相关单位加快完善项目建设程序,规范项目管理、规范完善合同,维护合同双方权益,确保资金安全;对于国有资产管理中保障性住房资产账实不符、政府储备物资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建议县级财政部门督促相关单位加强保障性住房、政府储备物资、疫情防控相关资产管理,保证账卡、账实相符,建议县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加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管。
针对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建议县级财政部门持续推进上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建议县级财政部门逐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三是建议县级财政部门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四是建议县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单位严格执行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监督指导。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相关单位积极进行了整改。目前,部分专项债券资金闲置、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内容不完整、不准确等5个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中,其余审计发现问题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