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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勐海县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10-15
监督索引号53282218031501000
勐海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勐海县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县委以及县委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2.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3.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6.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
7.负责社区矫正执行及管理工作。
8.负责制定全县公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公共法律服务资源。
9.负责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有效履行县委依法治县办职能,全面落实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聚焦督察反馈的7个方面问题,细化明确22项具体整改任务,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督促各单位按照整改要求,做到彻底改、改彻底,全覆盖、无遗漏。
2.深入落实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勐海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执法不规范”等五个方面,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督指导,强化线索核查。共开展实地督导检查2次,行政执法案件评查26卷,反馈执法案件意见表26份,发现问题4条。
3.服务政府依法决策。认真做好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政府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为县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有力保障。2023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5件、重大行政决策审查1件、出具法律意见139份。
4.强化维护社会稳定落实。夯实调解工作基层基础,完善多元化解模式,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多元化解模式,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有效化解特定行业专业领域出现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完善诉调、访调对接和警司联调机制,搭建高效联动机制,各级调委会排查1,289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78件,调处率100 %,成功1,865件,成功率99.3%,涉及当事人3,898人。健全完善诉源治理,探索“委派+调解员”调解模式,接受委派633件,调解成功198件,司法确认155件,调解成功涉及标的金额1,354.63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和11个派出机构。其中,内设机构7个,分别是: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管理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股、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派出机构11个,分别是:勐海司法所、勐遮司法所、勐混司法所、打洛司法所、勐宋司法所、西定司法所、勐满司法所、勐阿司法所、布朗山司法所、格朗和司法所、勐往司法所。
所属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勐海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为勐海县司法局。
纳入勐海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勐海县司法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到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年末其他人员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勐海县司法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司法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9,268,766.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68,766.1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95,954.57元,下降13.9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95,954.57元,下降13.90%;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
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转移支付专项经费减少,收入相应减少(具体金额涉密不公开)。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司法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9,268,766.13元。其中:基本支出7,868,673.21元,占总支出的84.89%;项目支出1,400,092.92元,占总支出的15.1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95,954.57元,下降13.9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7,378.95元,下降0.72%;项目支出减少1,438,575.62元,下降50.68%;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
本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办案业务经费和专项经费减少(具体金额涉密不公开)。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司法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68,673.2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369,093.26元,占基本支出的93.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9,579.95元,占基本支出的6.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司法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00,092.9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2023年非涉密项目3个,支出110,000.00元,其余为涉密项目支出。2023年非涉密项目具体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法律援助工作经费
2023年度法律援助工作经费支出50,000.00元,用于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和值班劳务费。
2.春节慰问基层政法单位和边境一线疫情防控点执勤干警活动经费
春节慰问基层政法单位和边境一线疫情防控点执勤干警活动经费支出10,000.00元,用于购买慰问品,慰问我单位干警和守边防控点干警。
3.2023年省级司法专项资金
2023年度省级司法专项资金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制作宣传栏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司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68,766.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495,954.57元,下降13.90%,主要原因是本年转移支付专项经费减少,支出相应减少(具体金额涉密不公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慰问基层政法单位和边境一线疫情防控点执勤干警;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7,263,198.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36%。主要用于基层司法、人民调解、行政复议与应诉规范化覆盖、支付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及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具体金额涉密不公开);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0,764.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主要用于我局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死亡抚恤金、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26,755.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68,04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3%。主要用于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7,9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3.13%,完成年初预算的8.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92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6.87%,完成年初预算的14.6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司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9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9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原则,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1,450.98元,下降79.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1,930.98元,下降86.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80.00元,增长19.6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故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基层司法业务、法律援助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接待各部门到我局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勐海县司法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9,579.95元,比上年减少52,744.84元,下降9.55%,减少主要原因是较上年缩减办公费36,000.00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000.00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勐海县司法局资产总额3,428,901.37元,其中,流动资产25,857.27元,固定资产3,363,934.0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39,109.01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2,501.6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5,593.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91项,账面原值540,305.8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5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5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55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9,55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部分涉密项目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2218031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