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11-20 勐海县司法局三项举措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2023-08-11 勐海县司法局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三服务”清单
- 2023-08-01 勐海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勐海县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
- 2023-02-02 《勐海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方案》解读
- 2023-01-31 关于印发《勐海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3-01-20 勐海县司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2022-09-26 中共勐海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22-06-15 勐海县司法局关于成立勐海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的通知
- 2021-12-21 勐海县司法局关于成立法律服务行业 乡村振兴、强边固防、律师进街下乡 协调工作组的通知
- 2021-06-21 勐海县司法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事前公示
勐海县司法局2021年预算信息公开
来源 :勐海县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5-21
监督索引号53282218031500000
勐海县司法局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勐海县司法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勐海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勐海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五、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六、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部门基本信息表(一)
二十、部门基本信息表(二)
勐海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和《勐海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海财预字〔2021〕96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勐海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勐海县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以及县委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2)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3)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6)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
(7)负责社区矫正执行及管理工作。
(8)负责制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法律服务资源。
(9)负责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勐海县司法局。设6个内设机构和11个派出机构,其中6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管理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股、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11个派出机构为勐海司法所、勐遮司法所、勐混司法所、打洛司法所、勐宋司法所、西定司法所、勐满司法所、勐阿司法所、布朗山司法所、格朗和司法所、勐往司法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办公室(勐海县司法行政系统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本系统突发事件处置、监控、报警、信息、保密、应急指挥等工作。负责财务(部门预决算、工资福利)、车辆、物资装备(国有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党代表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工作。
2. 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勐海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农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面向社会征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建议,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规范性文件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州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编纂、解释、清理工作。负责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征求县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3.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勐海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负责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负责勐海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日常工作。在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勐海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的名义和印章。
4.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股(社区矫正大队)。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执行社区矫正的法律政策,探索和实施社区矫正的新方法。拟定全县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规划;指导、检查、督促各行业、各乡镇安置帮教工作。调查了解重新犯罪情况,研究预防重新犯罪对策。
5.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制定保证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管理指导全县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和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培训人民调解员。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6. 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管理法律援助、公证工作。开展“12348”法律服务。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律师工作。对律师、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律师行业的执法执纪监督。
7. 基层司法所
(1)各基层司法所指导管理辖区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4)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5)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意见和建议。(6)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7)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7名,其中:行政编制37名,事业编制0名(含参公)。在职实有5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5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 1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7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75.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5.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00.63万元,下降15.7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一是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项目数仅有21.38万,较去年的128.5万,减少107.12万;二是退休3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随之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75.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72.23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75.23万元(本级财力1075.2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00.63万元,下降15.7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一是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项目数仅有21.38万,较去年的128.5万,减少107.12万;二是退休3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随之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75.23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75.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075.23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排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0.63万元,下降15.7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一是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项目数仅有21.38万元,较去年的128.5万元,减少107.12万元;二是退休3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随之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7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3.85万元,项目支出21.3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00.63万元,下降15.73%。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3.8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93.51万元,下降8.1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退休3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随之减少。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75%,比2020年预算减少95.49万元,下降9.3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退休3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减少。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98%,比2020年预算减少129.85万元,下降63.8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退休3人,公务交通补贴、公用经费随之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25%,比2020年预算增加3.31万元,增长6.3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退休3人,退休费增加。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比2020年预算相比无变化,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未使用县本级资金采购设备。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目标项目2个,安排21.38万元,如化解历年购车债务等开支。比2020年预算减少107.12万元,下降83.3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减少了普法宣传项目经费48万元、社区矫正项目经费26万元、全县法律顾问团项目经费54.5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公车购置及运维费—行政运行—公车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油费、维修护费、保养费、洗车费等。
2.公务接待费—行政运行—公务接待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确有工作需要接待的就餐和住宿费开支。
3.行政人员支出工资—行政运行—绩效考核基础奖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基础奖金。
4.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1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职业年金。
5.社会保障缴费—行政单位医疗—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2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大病保险。
6.社会保障缴费—行政运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3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生育保险。
7.社会保障缴费—事业单位医疗—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0.03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退休事业人员大病险。
8.社会保障经费—行政运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0.4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工伤保险。
9.社会保障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0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退休行政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10.社会保障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0.3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退休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11.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缴费支出74.2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12.社会保障缴费—行政单位医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6.4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13.社会保障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3.2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行政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14.工会经费—行政运行—工会经费支出9.28万元,主要用于工会发放节日慰问品、慰问生病住院人员、开展工会活动等。
15.行政人员支出工资—行政运行—行政人员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535.1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发放工资。
16.福利费—行政运行—福利费支出4.16万元,主要用于慰问在职人员教育培训费、生病住院慰问费等。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行政单位离退休—退休费支出52.4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退休人员工资。
1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事业单位离退休—退休费支出2.7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事业退休人员工资。
1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行政运行—生活补助支出0.4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补助。
2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行政运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2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编外人员保险单位部分。
21.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行政运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9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编外人员工资。
22.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行政运行—其他交通费用支出44.8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
23.其他公用支出—行政运行—手续费支出0.05万元,主要用于银行转账手续费和银行账户维护管理费。
24.其他公用支出—行政运行—邮电费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宽带费和邮寄快件费用。
25.其他公用支出—行政运行—差旅费支出2.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下乡、外出参会报销差旅费。
26.其他公用支出—行政运行—电费支出1.3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办公楼使用电费。
27.其他公用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节日发放慰问品或开展活动费用。
28.其他公用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节日发放慰问品或开展活动费用。
29.其他公用支出—行政运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非办公费类商品。
30.其他公用支出—行政运行—印刷费支出0.18万元,主要用于印刷宣传资料。
31.其他公用支出—行政运行—办公费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等。
32.其他公用支出—行政运行—水费支出0.1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楼使用水费。
3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支出61.0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34.基层司法业务—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支出15.3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人民调解员补助。
35.其他司法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化解财政借款专项经费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化解历年借款买车债务。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166.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35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13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4.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3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6.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6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印刷费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手续费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水费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邮电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会经费9.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4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退休费5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生活补助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38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0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比2020年减少8.00万元,下降8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未安排采购。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00万元,较上年减少25.00万元,下降58.1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2020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00万元,较2020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次,共计接待60人次。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规定,普法工作年底需要验收,个别业务工作需要上级部门检查、督导、调研,故本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00万元,较2020年减少25.00万元,下降73.5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0年减少25.00万元,下降1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无购置公务车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万元,较2020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许多工作需要下乡督导、检查及案件评查回访,出差的业务工作量大,加之我单位车辆老化,需要定期维修维护,故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单位申报项目2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2个,涉及金额21.3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
2021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15.38万元。 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专项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5.38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社会管理创新总要求,以创优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贴近群众、快速及时、经济便利的功能优势,为构建“和谐勐海”、“平安勐海”服务。人民调解员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通过选任、聘任方式产生。调解纠纷,根据难易程度、社会影响、协议履行等情况,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人民调解员实行以件计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勐海县司法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73.51 万元,比上年减少1.35万元,下降1.80%,减少的原因是:退休3人,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82218031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