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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贯彻实施〈司法部关于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 的意见〉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4-20


解读《关于贯彻实施〈司法部关于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

的意见〉的通知》


  2014年6月4日,云南省司法厅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司法部关于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云司发[2014]25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还附了《改革任务细化分工方案》,为了便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相关职能部门更好地理解《通知》及其分工方案的相关内容,切实把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现就《意见》及其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重大部署,其中提出将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布局,明确了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和要求,司法部出台了《关于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其实施分工方案。省委、省政府对司法体制改革也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意见,省司法厅在认真分析总结司法行政工作、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多次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印发了《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贯彻实施〈司法部关于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及其《改革任务细化分工方案》。

  二、主要内容

  参照司法部的改革意见,结合云南省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省厅《通知》和分工方案共提出了6项举措:

  一是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提出要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探索建立监狱与社区矫正无缝衔接新机制、建立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联合执法检查机制、推进社区矫正专门执法机构“队建制”建设、加快社区矫正动态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换代等措施。

  二是改革律师制度。提出要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完善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加快解决边疆民族及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等措施。

  三是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提出要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大法律援助办案经费保障力度、提高办案补贴标准、推进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法律援助活动的监督、完善法律援助与其他相关工作衔接配合机制等建设。

  四是深化狱务公开。提出要严格规范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做好第一批监狱对外开放工作、进一步规范罪犯考核管理、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在刑罚执行中的实际运用、加强监狱执法监督等工作。

  五是做好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后续工作。提出要妥善做好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后续的具体工作、进一步做好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包括建立社区戒毒、康复戒毒对接的机制、全面推广“391”云南戒毒模式、进一步提高医疗水平和戒治质量、推行社会延伸管理等。

  六是完善对社区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措施。提出要加强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加快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完善延伸帮教、结对帮教、分类帮教、跟踪帮教、亲情帮教以及建立解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站、开展所企合作就业等措施。

  三、保障措施

  为保障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云南省提出了三条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省司法厅成立了司法行政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分工方案,明确了各项改革任务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是抓好推进落实工作。各项措施明确了工作进度和工作成果要求。

  三是督促检查和宣传引导。明确要加大督导力度,各责任部门要加强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及时报送改革落实情况,加强改革成果和改革举措的宣传,厅司改办加强协调督促,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