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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司法局通过“巡林+行政执法监督” 推进落实林长制工作

作者 :佚名 来源 :勐海县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10-21

勐海县司法局通过“巡林+行政执法监督 

推进落实林长制工作

 

1011日,县司法局李晓聪局长率队到林长制责任区布朗山乡开展巡林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推动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实现绿色高效发展的迫切需要。为推深做实林长制,实现林长制工作高效运转,县司法局与布朗山乡就林长制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进行交流,详细了解了布朗山乡在森林资源生态保护和修复、森林防灭火常态化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典型案例等涉林问题整改及在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随后深入曼糯、坝卡囡等重点林区开展巡林。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布朗山林业行政执法水平,县司法局通过查看案卷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与布朗山乡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就林业部分执法权下放乡镇后,在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执法程序、法律适用以及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运用、林业行政执法文书应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具体改进意见。

 

通过此次巡林,进一步促进了林长制工作的有序推进,下一步,县司法局将继续落实好林长制成员单位职责: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二是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效能,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涉林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为乡镇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