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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肩担使命 柔情写忠诚

作者 :佚名 来源 :勐海县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2-12

铁肩担使命 柔情写忠诚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司法局王俊先进事迹材料

 

王俊,女,苗族,198611月生,中共党员,201510月参加工作,现任勐海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926日下午举行的云南省第七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中,王俊同志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荣记个人一等功!

工作7年以来,王俊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信守着一名党员、一名人民公仆的承诺,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践行着一名新时代的司法行政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办实事、肯做事、会做事、敢做事,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成绩,彰显出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倾心调解纠纷,敢当基层“和事佬”

自到勐海县司法局打洛司法所工作的第一天起,王俊就把“为民分忧、帮民解困”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和事业追求,从关注民生、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做起,秉着“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原则,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坚守在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上。在调解工作中,王俊始终坚持“以人心换人心”“一碗水端平”等工作方法,耐心倾听群众诉求意见,摆事实、讲道理,细心的疏导和开展法律解析。

20196月,打洛镇某工地农民工杨某来访称,自己在工地打工,家中老母亲重病,急需赶回家中,但老板因为工程未结束,拒绝支付工资,身上没有钱,无法赶往家中探望病重的母亲。双方在工地上发生激烈争吵,几乎发生肢体冲突,在工友的劝说下,杨某来到司法所寻求帮助。接到诉求后,王俊顶着38的高温天气,赶到工地实地走访。了解情况后,便把老板约到了司法所,组织双方到司法所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王俊同志耐心倾听双方的想法,通过将近3个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老板支付杨某4500元工资,让杨某有路费回家,之后的费用老板结算后马上支付给杨某。最后,双方握手言和。王警官,十分感谢,谢谢你为我讨回公道……。杨某在赶赴回家的路上,发来一条感谢短信。

7年来,王俊调解矛盾纠纷538起,涉及当事人1209人,避免和挽回群众经济损失1309.42万元

司法便民暖人心,服务群众零距离

王俊积极立足“国门司法所”优势特点和打洛镇少数民族多的镇情民情,探索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职能与地域特点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服务群众法治需求,利用法定节日、民族节庆日等开展法治宣传,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手中、讲到心中,累计开展宣传308场,受教育人达1.9万余人。积极使用微信等网络媒介,建立村委会“法润脱贫群”“法律顾问群”,让群众享受方便、快捷、高质量的免费法律咨询;强化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完善各项法律服务管理制度,随时解决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化解各类矛盾;大力推行线上法律服务,加大对“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等宣传力度。工作以来,累计解答法律咨询2378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69份。

20199月,一位70多岁的老人玉某到打洛司法所求助,称她的女儿不赡养她,不支付赡养费,还把她的房子拆了,她已经2天没吃饭了。接到诉求后,王俊赶忙到超市给老人买了一些吃的,安抚好老人。经了解,8年前,老人在帮女儿玉某照顾女儿时,不慎将孙女掉入河中,导致孙女死亡,因此老人女儿与老人产生裂痕。玉某将老人房子拆除,是为了重新建盖新房,老人也将有新的房间,并没有不赡养老人。了解情况后,分别对老人及玉某进行耐心疏导,经过4小时的工作,玉某把老人接回家,给予老人更多关爱,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一线奋斗保平安,疫情防控勇担当

“妈妈,你什么时候回来,是不是都不想要我了”每当电话里传来儿子的声音,接电话的王俊总是五味杂陈。疫情期间,由于离家远,家中4岁的孩子经常得不到照顾。每次出门的时候,要把儿子哄睡着了,才能悄悄地离开。

工作期间,王俊突出重点开展以案释法,把普法融入疫情防控全过程。以村民小组疫情防控暨边境管控民兵集中培训部署会为契机,围绕跨境违法犯罪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全镇4个村委会270余名民兵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边境一线民兵法治意识。

王俊结合打洛镇某村小组的村民不懂法,只要是在自己村内的林地都属于自己的,就可进行毁林种茶,有一半以上村民因涉林问题被行政处罚甚至被刑事处罚的实际情况,在对该村开展法治宣传期间,从农业服务中心领取宣传海报,宣传手册,对涉林问题进行重点宣传,多次宣传。经多次普法宣传,目前该村涉林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改善。

新起点新征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新作为

20214月,因工作需要,王俊调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股工作,开启了新的征程。为尽快熟悉工作,王俊加班加点查找了大量学习资料,短时间就进入角色适应该工作。工作中,她严把社区矫正“入口关”,严肃矫正纪律,加强矫正对象的请假审批、居住地变更、走访、教育和其他监管工作,定期开展监管安全隐患大排查,妥善解决矫正对象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始终坚守安全底线,有力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社区矫正对象岩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缓刑,加之车祸造成残疾后,又与家中子女关系不好,无法主动到大队办理入矫手续。王俊了解到情况后,组织干警到岩某居住的地棚中办理入矫手续,并到岩某女儿玉某家中做工作,要求玉某对其进行监管的同时,也要负起对岩某的照顾。通过几个半小时的工作,玉某做出保证,在以后的生活中,会承担起一个女儿该尽的义务,照顾好、监管好父亲。

截至目前,王俊组织全县司法所走访社区矫正对象454人次,走访安置帮教对象105人次,集中教育1126人次,开展个别谈话491人次,进行心理辅导65人次,组织社区服务1041人次,对两类人员开展线索摸排144场次。

因成绩突出,王俊同志先后被表彰为“司法部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先进个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勐海县优秀政法干警”“勐海县优秀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