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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县委宣传部 县司法局 县普法办 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作者 :佚名 来源 :勐海县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2-04

县委宣传部 县司法局 县普法办

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

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县集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的相关要求,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决定在124日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进一步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为重点内容,结合我县边疆民族特点和各单位各部门实际,在全县范围内集中为期一周的时间,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更好地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大作用。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时间安排

2019年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至12月底。其中,“宪法宣传周”从2019121(周日)至127(周六)。

四、宣传重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关于宪法的系列重要论述。

(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决策部署。

(三)结合宣传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设成就,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辉煌成就,大力宣传我县立足边疆民族实际的法治实践成果。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在以上重点内容基础上,将宪法宣传与我县实际情况有机结合,进一步细化明确各自的宣传重点内容。

  五、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全县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转发〈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宪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西司联〔20199号)精神,紧密结合中央关于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的有关要求,坚持把宏大叙事与具象表达有机结合,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全县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以开展“法律七进”为载体, 组织开展宪法进企业、宪法进农村、宪法进机关、宪法进校园、宪法进社区、宪法进军营等主题宣传活动、宪法专题讲座、宣讲活动等,持续推动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增强宪法意识,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筑牢干部群众思想基础,不断扩大宣传宣讲的活动效果,积极在全社会层面营造宪法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开展重点普法对象的宪法宣传活动。各部门、各行业要组织新任命、新入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和法律从业人员在“12·4”国家宪法日期间,进行一次宪法宣誓。按照司法部关于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的要求,全县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等要组织面向公众开放,向群众近距离、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和宪法宣传教育,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宪法法律就在身边。按照教育部、司法部的相关要求,教育主管部门要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有序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参加宪法晨读,邀请法治副校长在活动期间为广大中小学生上一堂生动的宪法课。勐海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要广泛组织当地青少年学生在活动期间进行参观,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调整优化基地展板,展示宪法内容、弘扬宪法精神。

(三)组织开展“法治宣传边关行”“法治宣传固边防”等云南特色品牌活动。全县从11月底开始继续组织围绕宪法宣传开展一系列现场咨询、法治讲座、法律培训等活动,对边境一线基层司法行政干部、侨联干部、边检干部、侨界相关人士、少数民族群众以及外籍务工人员进行宪法、民族自治条例、涉外经济法规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培训。

(四)围绕近期普法专题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这一主题组织开展好面向企业的系列宪法宣传活动。按照《勐海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广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宪法精神,积极推动全县各部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面向各类民营企业开展一对一法律帮扶工作;二是围绕涉及农民工劳动保障的普法宣传,县司法厅、县总工会将积极组织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涉及农民工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工知识竞赛活动。三是围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针对农村地区易发、多发、群众广泛关注的交通安全问题,开展宪法法律宣传。

(五)组织开展好“12·4”集中宣传普法活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普法办组织部分普法成员单位于124日上午830在佛海商业街广场开展宪法宣传、法律咨询等集中宣传普法活动。桌椅、座位牌请各单位自带,其它县级单位可自愿报名参加(参加单位名单为附件1)。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作为纲领、旗帜和灵魂,牢牢把握宪法宣传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结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协调配合。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宣传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可行的宣传活动方案,周密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司法行政机关、普法办要发挥统筹、协调、指导、检查、考核的职能作用,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的主动性,协同动作,融合推进,形成声势。要充分发挥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普法模式的效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此项活动,集中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宣传合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三)结合实际体现特色。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我县边疆、民族特点,结合本地本部门法治建设实际和人民群众对法治的现实需求,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实际,认真设计宣传内容,突出宣传重点和宣传特色,深入基层、深入群众。

(四)注重宣传实效。各单位各部门在开展宪法宣传活动中要坚持反对形式主义,注重宣传实效的原则,结合法治实践,设置互动环节、体验环节,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宪法宣传的积极性。同时要注重运用“以案释法”“五用工作法”等宣传形式载体,用生动的案事例、鲜活的语言为广大人民群众解读好宪法内涵,弘扬好宪法精神,传播好法治理念,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讲准、讲透、讲活,使文本上的宪法真正活起来、落下去。

(五)做好舆论宣传。全县宣传系统要发挥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媒体中心作用,把宪法宣传作为重要内容。要积极督促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做好“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宣传报道,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在活动期间,制播宪法学习宣传专题栏目,深入关注报道全县各类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展示全县人民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新气象。

(六)认真总结,及时报告。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宪法日系列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并于1212日前,将本单位本部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简报和照片(电子版)报县普法办,邮箱:mhsfjxcg@126.com,联系人:傅志军。联系电话(传真):5126849。另请参加“12·4国家宪法日当天集中宣传的单位,于1221800前将附件2的回执单报县普法办。

 

 

 

                                  中共勐海县委宣传部                    勐海县司法局         

 

                        勐海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20191127

 

 

 

 

 

附件1

“12·4国家宪法日参加单位名单

 

勐海城区“12.4”国家宪法日宣传点设在佛海商业街广场,宣传点分为三个片区,时间:20191248:30,请各参加宣传的单位自行准备桌椅到指定地点摆放好,集中开展宣传。

第一片区(共10家):佛海商业街广场,参加单位:县人大、县政协、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含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县消防大队、团县委。

第二片区(共10家):粮苑宾馆叉路(往农贸市场方向左边)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和城乡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县保密局。

第三片区(共9家):粮苑宾馆叉路(往农贸市场方向右边)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保护局勐海分局,勐海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