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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 云市监西勐海罚告〔2026〕83号

来源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6-06-12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告知书

云市监西勐海罚告〔202683

 

张宗东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涉嫌销售未经检疫羊肉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在乡下收购了一头活山羊,202645日凌晨在自家宰杀后,未经检疫就拿到勐海至勐混方向大转盘临时市场销售,获销售款126元,剩余9.04公斤羊肉被我局依法扣押,新鲜羊肉容易腐败变质,难以保存,我局于45日对扣押的肉解除扣押,并于当日委托勐海县市政园林管理服务中心对9.04公斤羊肉进行了销毁处理,不再没收处理。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我局责令你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拟对你作出行政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126元;二、罚款400;以上两项罚没款合计526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王海疆、唐小海    联系电话:0691-5122107

联系地址:勐海县东纳路63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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