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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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获得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资格企业名单的公告
来源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12-02
各有关单位、广大经营者及消费者:
为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特色与品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经企业自愿申请、材料审核、现场核查及社会公示等程序,现确认使用“普洱茶”“勐海茶”“勐海班章茶”等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33家企业(名单见附件)符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条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准许其在获准使用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应严格遵守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及专用标志管理规定,规范使用专用标志,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可追溯,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或伪造、冒用专用标志。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强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的日常监管,对违法违规使用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欢迎社会各界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12315。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