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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10.09)

来源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10-09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涉及我县食品生产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勐海何记破酥包小吃店制售的豆沙包、玉米馒头、玉米窝头

(一)勐海何记破酥包小吃店制售的:豆沙包,经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规定;玉米馒头,经检验,柠檬黄不符合规定;玉米窝头,经检验,柠檬黄不符合规定。

(二)经查,勐海何记破酥包小吃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二)项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60元(大写:贰佰陆拾元整);2.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合计罚没款2260元(大写:贰仟贰佰陆拾元整)。(海市监处罚〔2025〕131号)

二、勐海程记破酥餐饮店制销售的玉米窝头

(一)勐海程记破酥餐饮店制销售的玉米窝头,经检验,柠檬黄不符合规定。

(二)经查,勐海程记破酥餐饮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二)、(三)项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0元(大写:参拾元整);2.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合计罚没款2030元(大写:贰仔零参拾元整)。(海市监处罚〔2025〕135号)。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