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能(2019年)

来源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2-01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政务信息、安全、信访、档案、保密、会务、扶贫等工作。负责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督查、新闻宣传、舆情管理、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公务接待、政府采购、局机关办公用房、车辆和基建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管理全系统的机构编制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考察管理干部,管理人事和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全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推进基层文明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教育培训、专业人才培养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全系统评比表彰及优抚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统计工作负责审核机关和下属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及基本建设计划。负责机关财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法规股。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指导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和听证工作承担有关法治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稽查工作人员的业务训练,提高稽查工作的办案能力和水平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知识产权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承担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等官方标志的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商标使用和印制工作负责规定范围内的广告经营许可工作负责监测各类媒体广告发布情况负责查处广告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协会工作组织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承担网络商品交易的监督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特种设备质量发展股。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组织对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充装、检验检测等环节实施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公布特种设备安全及能效状况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应急管理,按规定权限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负责县实施品牌与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产品(含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实施全县重要工业产品、食品、化妆品和食用农产品等产品安全监督抽查计划,并定期公布相关信息。承担和指导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产品(含食品)的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工作。参与制定产品(含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食品关产品质量安全和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证后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消费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制度,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开展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指导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查处。指导县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和县消费者协会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和有关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拟订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订实施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拟订标准化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工业、农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组织地方标准实施工作,管理团体标准、企业(联盟)标准。管理商品条码。协助组织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违法行为组织实施认证合格评定和认可监督管理制度负责监督管理相关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机构以及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活动。指导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协助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参与认证、合格评定、认可与检验检测区域性组织活动。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食品安全协调与监督管理股。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和综合监管制度,指导乡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拟订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乡镇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的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推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牵头组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调查。牵头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依法查处违反食品安全行为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拟订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经营监督管理的制度、计划和措施监督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和个人落实具体生产经营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责任,实施相关安全标准和质量规范承担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监督检查、专项整治、产品抽检等相关工作,发布日常监管信息,开展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检查,参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卫生健康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不安全食品的处理和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的量化分级管理指导食品安全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组织查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违法案件,参与上级督办、转办及跨区域等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特殊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加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牌子)。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经营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的监督管理负责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新办、换证、变更申请的受理,监督实施药品经营企业药品分类管理组织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监督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药品生产以及医疗机构制剂等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三类医疗器械办证申请受理责全县药品经营企业电子监管的组织实施负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及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及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抽样送检组织编制全县药品安全监管应急预案指导全县药品监管应急预案的实施和重要信息的接收、处理和上报工作协调落实全县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总体情况,及时处置和上报有关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组织开展对药品的广告监测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的执行监督实施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执行。负责流通领域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上级督办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行政审批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各类行政许审批事项,核发行政审批决定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规范行政许可工作组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承担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和内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组织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工作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下设机构和派出机构

    (一)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设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1名(副科级)行政编制14名。

主要职责是: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查处违反有关登记管理法规的案件承担协调有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负责县内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食品、认证认可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普法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承担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负责城区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管和辖区内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案件查处承担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的稽查、抽样任务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和突发性事件的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有问题的产品召回承担上级督办、转办及跨区域等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监测指导市场监管所执法工作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价格监督检查、物价执法、盐业执法工作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二)设市场监督管理所11个,为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副科级。即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勐海管理所、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勐宋管理所、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勐遮管理所、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打洛管理所、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勐混管理所、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勐阿管理所、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勐满管理所、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勐往管理所、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定管理所、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格朗和管理所、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布朗山管理所。各设所长1名(副科级)。行政编制25名。

主要职责是:负责承担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市场经济活动监管及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相关质量技术监督日常巡查快速简易执法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