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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须知
来源 :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2-10
勐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 请 仲 裁 须 知
一、申请前审查
申请人在递交仲裁材料前应先从下列几方面自行审核:(1)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并符合要求。
二、申请材料:
(一)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请提交打印稿。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涉及的金额要具体、明确);
3.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附证据清单)。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确认。
申请人应当提供经确认无误的通讯地址作为仲裁文书送达地址,如地址变更的须及时书面告知仲裁委员会。因申请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仲裁机构、申请人本人或者申请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仲裁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二)其它材料:
劳动者诉用人单位:(1)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3)被申请人的基本注册信息,可在国家有关网站上查询和打印,也可在有关市场管理部门查询。
用人单位诉劳动者:(1)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4)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