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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勐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转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7-31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县直各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加快推进勐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实施,切实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勐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世影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 组 长:方  忠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马  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少青    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陈  艳    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岩坎兴    县教育局局长

     岩  光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黄  新    县公安局副局长

     徐  楠    县财政局局长

     欧  蓉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黄  勇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宁华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宿俊强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文新    县农业和科技局局长

     王  霞    县商务局局长

     刀林冬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高  宇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罗  斌    县统计局局长

     科晓霞    县招商合作局局长

     玉儿嫩    县扶贫办主任

     刘  润    县金融办副主任

     田  华    县生物产业办主任

     周  波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赵新斌    勐海镇人民政府镇长

     谭忠明    勐遮镇人民政府镇长

     岩  的    勐混镇人民政府镇长

     岩温丙    打洛镇人民政府镇长

     岩坎比    勐阿镇人民政府镇长

     岩罕香    勐满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伟华    勐宋乡人民政府乡长

     刀  昆    勐往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  忠    西定乡人民政府乡长

     江  龙    格朗和乡人民政府乡长

     岩尼兴    布朗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子能    黎明农场管委会主任

     李冬颂    县国家税务局局长

     秦  毅    县地方税务局局长

     张少红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秋  度    县妇女联合会主席

     玉窝万    共青团勐海县委书记

     岩宰丙    县工商业联合会常务副主席

     布  玛    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苟  业    邮政勐海分公司总经理

     佘文东    电信勐海分公司总经理

     滕  宁    联通勐海分公司总经理

     张凌波    移动勐海分公司总经理

     王亮林    农业银行勐海县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电子商务办公室在县商务局,由王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约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郑冬梅、普曹堃、苏有宏、何曜等同志组成,负责协调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更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电子商务办公室:承担勐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电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规划和制定工作目标、措施和进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督办督查领导小组决定的重大事项和工作落实情况;牵头抓好市电子商务招商工作。

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重大项目建设;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商品和服务交易的价格行为监管;推进电子商务相关软件产业发展和电子商务应用技术创新;推进电子商务安全认证体系建设,负责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牵头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集聚发展区电子商务工作,加快农村电商企业信息化发展进程。

县教育局:加强电子商务与“三农”发展相结合方面的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督促职业高级中学开设电子商务课程和实习实训。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组织工艺品、非遗产品在线上销售。

县公安局:负责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的安全监管和等级保护工作,依法打击电子商务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报为,送有关网络安全警示信息。统一对电子商务物流快递行业进行安全检查,完善电子商务物流快递行业的登记、贮存、流转等各流程的基础性管理工作。

县财政局:配合拟订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政策,统筹安排财政支持资金;负责中央财政资金拨付和使用督查;落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有关地方税费政策。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电子商务发展急需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和交流;配合引进电子商务领军人才和团队;推动人力资源市场的电子商务应用;负责把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培训纳入就业创业培训体系,做好从业人员培训,落实大学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等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研究落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土地政策,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参与推进互联网众创产业园区建设和发展。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与推进互联网众创产业园区建设和发展;研究落实规划管理的政策措施,牵头推进房地产业的电子商务应用。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现代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资源和电子商务的对接。

县农业和科技局:负责组织发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参与电子商务培训和应用推广;培育扶持农特产品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和示范网商,做好农产品网货供应主体的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引导电子商务企业积极申报实施科技项目;推动电子商务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保护电子商务有关知识产权。

县商务局:负责提出加快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实施意见,负责帮助协调仓储中心、物流快递的建设,引导企业运用电子商务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负责做好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工作的日常管理、项目申报、综合协调和电子商务的推广培训等工作。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负责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宣传报道电子商务发展最新动态和相关信息;以旅游业为先导,促进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助推旅游公共服务与城市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有效整合餐饮住宿、旅游票务、金融支付、消费购物和文化娱乐等服务资源,建立便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电子商务企业(网店)注册登记和相关费用减免优惠政策制定工作,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网店)诚信教育和网上监管;负责网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认证工作;为电子商务创业人员提供政策支持,为电子商务企业或从业人员提供便利化的服务。依托现有互联网资源,对接质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产品生产等环节的质量监督,强化上下游追溯体系对接和信息互通共享,不断扩大追溯体系覆盖面,实现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可追溯。推广商品条码在农村电子商务的应用,逐步纳入全县农村产品电子商务溯源体系,从源头防止假冒伪劣商品进入交易环节。

县统计局:对相关部门提供的有关数据进行评估,核算纳入统计的电子商务企业增加值,指导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工作。

县招商合作局:负责电子商务招商工作;负责实施招商引资和市内外双向投资促进工作;拟定电子商务招商引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招商引资项目的考察、论证、评估、咨询工作;负责协调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及建设有关事项;收集、整理、分析重大项目动态情况、政策信息、市场信息,配合重大项目业主和有关部门开展协调服务等工作。

县扶贫办:整合扶贫资金,促进涉农电商发展;负责指导电商扶贫工作和参与项目督查。

县金融办:协调完善电子商务发展金融政策;协调电子商务领域投融资体系建设,协助推进产权交易、金融服务等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

县生物产业办:负责组织生物产业扶持对象的特色产品在线上销售工作。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规范和推进相关重点品类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促进和协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网络营销;推进农村基层供销网点电子商务服务和农村基层供销网点电子商务服务建设。

县总工会:负责引导各级工会和企业工会积极参与发展电子商务。

县妇女联合会:积极引导、鼓励妇女踊跃参与电子商务培训、就业及创业工作。

共青团勐海县委员会:负责引导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参与电子商务,培育电子商务生力军。

县工商业联合会:负责引导工商联合会员单位积极发展电子商务。

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引导和鼓励残疾人员积极参与电子商务就业、创业工作。

县国家税务局:创造优质高效服务环境,为电子商务企业或从业人员提供便利化的服务;落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方式,研究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完善和创新电子商务发展征管方式。

县地方税务局:创造优质高效服务环境,为电子商务企业或从业人员提供便利化的服务;根据有关国家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办理税务登记等相关工作。

县邮政公司:负责配合政府建设乡镇、村级电商服务站、村级站点的培训工作以及物流仓储中心建设;发挥邮政企业“资金流、实物流、信息流”三流合一的优势;利用邮政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提供无差异的“公共服务”。

中国电信勐海分公司、中国移动勐海分公司、中国联通勐海分公司:负责农村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通信条件;实施“全光网州”项目,实现光网覆盖全县城区及乡镇村寨,为用户提供100M以上带宽接入能力;为电商平台、电商园区、电商特色村寨及广大商户提供专属有线和无线互联网接入服务及故障抢修保障,确保电商随时在线随时交易。

农业银行勐海县支行:贯彻落实好《商务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共同推进农产品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通知》(商建函〔2017〕153号)要求,结合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方案,合理配置信贷资金,鼓励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项目建设。

各乡镇、街道办:负责辖区电子商务进农村宣传、协调、服务和监管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