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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设置

来源 :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9-07

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设置

 

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机要、保密、 国有资产管理、后勤服务、扶贫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组织或参与综合性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拟订工作制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政策调研,参与重要文稿的草拟工作。负责协调综治维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单位挂包帮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来信来访协调工作和信访信息系统管理。督办重要来信、来访事项,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宜。

(二)规划财务股。贯彻执行财经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制定并落实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办理行政经费编制、核算、会计事务等业务,承担统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局 机关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工资福利工作。负责会计档案归档及财务资料保密工作。组织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岗位设置方案核准或备案事宜。对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服务。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才调配政策, 负责承办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调配工作。拟订全县特殊人才、紧缺人才引进计划,拟订机关事业单位除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聘用、聘任、解聘、辞职、辞退、申诉、控告、奖惩等事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管理工作。负责县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

(四)人才管理股。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综合管理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审核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监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指导和实施专业技术职务比例管理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推荐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科技兴乡贡献奖以及拔尖农村乡土人才。负责农村乡土人才培养选拔工作,协调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培养选拔工作。承担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云岭首席技师申报工作。负责拔尖农村乡土人才推荐、培养、选拔工作。拟订全县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办法。指导和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鉴定)评审工作。承担技师聘用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承担勐海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有关工作。

(五)工资福利股。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下同)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各类津贴补贴制度。提出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建议。负责工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和机关工勤总额管理工作。负责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调整变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县属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落实工龄和退休审批、审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住房补贴职务(岗位)资格审批工作。负责年休假  待遇审批和目标考核奖资格审批工作。承担勐海县事业单位实施 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六)调解仲裁与劳动监察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指导和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调处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建立仲裁员资格准入制度,组织调解员、仲裁员培训。负责县直单位劳动用工登记、劳动合同备案工作。承担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管理工作(事前审查及事中、事后监管)。承担劳务派遣管理工作(事前审查及事中、事后监管)。承担勐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指导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组织开展年度劳动执法年审。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协调县内重大劳动保障违 法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推进劳动保障监察队伍规范化建设。负责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农民工 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 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七)社会保险和基金监督股。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监督县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牵头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完善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办理企业职工退休手续。指导企业劳动定员定额工作。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年金、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和标准。承担县本级企业职工提前(延迟)退休核准和企业年金备案工作。负责县属统筹单位死亡人员遗属待遇和伤残待遇备案及复审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划和标准、基金管理办法、基金保值增值年度计划。对相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办法和标准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意见。监督、检查和指导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执行。负责养老保险上访接待、信访答复工作。负责全县工伤认定工作,指导全县工伤认定工作。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承担全县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事前审查及事中、事后监管)。负责贯彻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和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政策。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监督就业专项资金、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资金等资金的使用管理。受理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监督全县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 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承担勐海县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政策法规与政务信息股(行政审批股)。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协调专家咨询、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政务服务平台监管、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 全县人社系统放管服改革和窗口单位作风建设等工作。承担信息、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公开及交流等工作。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社会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总体方案,承担有关信息和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组织信息资源的采集、统计、分析、管理、发布;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络系统、办公信息系统、对外热线网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确保信息资源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和宣传工作。牵头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 和法治人社建设工作。负责三农相关工作。

(九)人事档案管理股。收集、鉴别和整理人事档案材料。 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维护档案管理系统,做好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职务、考核等变动情况的登记,为组织提供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的有关情况。做好人事档案的保管保密和保护工作,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指导企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的基础建设和业务办理,促进人事档案管理科学化、现代化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