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勐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来源 :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5-21

勐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本委受理岩宏与你(单位山里质造(西双版纳)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一案(劳人仲案字〔2024〕第19号),申请人要求确认与你(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61182元、支付经济补偿金11818元、支付待岗工资18909元的诉求。因你(单位)电话联系未前来领取仲裁文书、邮寄仲裁文书(被退回)致无法联系到你,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组庭开庭通知书及仲裁申请人副本。现定于20246251530勐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勐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