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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益性岗位二次安置的公示

来源 :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5-19

关于公益性岗位二次安置的公示

 

1.刀晗,女,现50岁,2017年11月1日-2021年10月31日期间,为勐海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协管岗。

2.罗秀琼,女,现50岁零2个月,2013年1月4日-2015年12月25日到期,为勐海县人民法院厨师岗。

3.张芸,女,现51岁,2009年7月2日—2012年6月30日期间,为勐海镇沿河社区协管岗。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9号) 相关规定:“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重新计算,安置人员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刀晗、罗秀琼、张芸符合再次安置条件,并分别推荐到以下单位进行安置:

刀晗:勐海县妇女联合会协管岗(2023年6月1日至2028年3月17日,共58个月);

罗秀琼:勐海县文化和旅游局保洁岗(2023年6月1日至2028年3月9日,共58个月);

张芸:勐海县文化和旅游局保洁岗2023年6月1日至2027年11月25日,共54个月

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5月26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致电勐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人:田景琼,联系电话:0691—5128130。

 

 

 

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