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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职责

来源 :勐海县农业农村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6-09-09

勐海县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职责

    勐海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维护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决策。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三)负责实施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四)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

(五)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

(八)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

(十二)研究提出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并推动落实。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十五)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农垦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统筹协调、指导辖区内农垦改革发展工作,协助县级相关部门管理垦区经济社会事务,服务垦区经济社会发展。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