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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十五五”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方案编制单位公开比选公告

来源 :勐海县农业农村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6-07-14

勐海县“十五五”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方案编制单位公开比选公告

 

为科学编制《勐海县“十五五”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方案》,统筹全县耕地资源、农田基础设施、产业布局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规范项目前期技术支撑工作,现对勐海县“十五五”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方案通过公开比选方式择优确定方案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勐海县“十五五”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方案编制服务

二、项目方案范围及周期

(一)方案范围:勐海县全域11个乡镇,覆盖全县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

(二)方案核心任务:(1)开展全县耕地现状、水利配套、道路设施、地力水平、土地权属、产业发展现状全域实地踏勘、图斑数据梳理;(2)对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方案、国土空间方案、耕地保护专项方案,确定“十五五”高标准农田新建、改造、高效节水灌溉、耕地质量提升总体规模、空间布局、年度实施计划;(3)分类编制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地力提升、建后管护体系、资金统筹等专项工程布局方案;(4)测算方案总投资、分年度资金需求,制定项目入库、申报、实施、管护保障机制;(5)完成方案文本、图件、附表、矢量数据库、方案说明、专家评审稿、报批稿全套成果,配合各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评审、修改、上报备案;(6方案批复后,提供5方案实施全过程技术跟踪、项目图斑上图入库、年度实施方案技术指导、验收支撑等配套服务。

(三)方案周期:20262030年(十五五时期)

三、项目资金来源及服务周期

(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前期经费方案编制服务费设最高限价30万元,超出限价报价无效。

(二)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初稿,60日内通过县级专家评审并提交正式报批成果。

四、比选单位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土地方案、农田工程、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勘测设计相关业务;

(二)资质条件(满足其一):(1)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2)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三)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农田方案、水利设计相关工作;组建不少于5人专业团队,包含农田工程、水利、土地测绘、农业土壤、方案制图专职技术人员。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分包方案编制工作;

(五)3年内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工程质量事故、履约违约等不良记录;

(六)能够长期派驻技术人员驻勐海对接现场踏勘、评审修改等工作

(七)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全部规定,无重大失信、行政处罚记录。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提供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司公章。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核验通过后,领取《勐海县“十五五”高标准农田方案比选文件》。

报名需提交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0715日至20260724日,工作日每日上午08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800分。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勐海县农业农村局进门正对面三楼(原农经站)第一间办公室。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607300930,逾期送达、密封不合格不予受理;

(二)递交地点:勐海县农业农村局进门正对面三楼(原农经站会议室。

五、其他事项

参选单位自行承担文件编制、交通食宿等全部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采购单位不给予任何补偿;

参选单位提交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存在伪造资质、业绩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采购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方案内容适度调整,中选单位须无偿配合修改完善至通过各级评审;

本次比选不收取报名费、文件费。本公告在勐海县农业农村局窗口(https://www.ynmh.gov.cn/nkj/nkj.dhtml)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勐海县乡村振兴信息中心

地址:勐海县勐海镇科技11

邮编:666200

联系人:陈工  唐工

电话:0691-512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