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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
来源 :勐海县农业农村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12-02
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
一、农机安全“十禁止”
1.禁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
2.禁止人货混装、违法载人。
3.禁止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4.禁止超载超速、擅自改装改型。
5.禁止不经磨合试运转就带负荷作业。
6.禁止下坡空档滑行。
7.禁止短暂停车脚踩离合器不摘挡。
8.禁止在排除故障时发动机不熄火。
9.禁止农业机械在转移过程中搭载辅助作业人员。
10.禁止农业机械配挂机具转移时不切断作业机动力。
二、农机操作“十忌”
一忌盲目操作,不懂装懂。
二忌马虎操作,粗心大意。
三忌急速操作,忙中出错。
四忌忙乱操作,顾此失彼。
五忌自顾操作,不顾相关。
六忌方法不当,扩大事端。
七忌程序不清,秩序混乱。
八忌单一操作,监护不力。
九忌有章不循,胡干蛮干。
十忌不分主次,延误时间。
三、农机作业维修安全“十注意”
1.注意机具维护安全。作业前要检查转向、制动、灯光和防护设施的灵活、可靠、完好,以及仪表、油、水、气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作业后要及时对机具各部件清洁、检查、润滑、紧固或更换。
2.注意田间转移安全。要查看通行条件,谨慎慢行。过窄路时,要防止机具踏空侧翻;过田埂和沟渠时,要防止翻车。
3.注意起步倒车安全。起步时要观察机具周边人员和障碍物情况,确认安全后鸣笛起步;倒车时,应鸣笛,观察机具后方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低速倒车,同时开启倒车报警装置。
4.注意作业过程安全。要穿好工作服,扎紧衣服、袖口、裤管,不能穿肥大衣裤;留长发的操作者应盘绕发辫,戴好工作帽,防止衣物、头发卷入机具;配套的农机具要确保挂接牢固、安全,作业过程中,不得用手、脚清除农具上的泥土、杂草等异物,清理时应停机、熄火。
5.注意作业场地安全。驾驶员和农机手之间须有信号联系,避免无关人员靠近作业机具;对危险地段、不明显障碍物要进行标记或清除,要小心避让电线杆等高危障碍物。
6.注意辅助作业人员安全。在机具有安全防护设施的条件下,辅助作业人员才能上机作业,并要坐(站)在指定操作位置,其他位置不准坐、站人。
7.注意停放位置安全。机具应停放在不影响交通通行位置,拉紧手刹,关停动力,拔出钥匙,并确保机身的安全发光标识等警示标志完好。
8.注意故障维修安全。作业过程中发现机具异响、零部件松动或脱落、转向或制动机构失灵等故障时,要立即停车,并在停机熄火状态下进行维修。
四、农机应急处置知识
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道路以外发生农机事故,操作人员和现场其他人员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或停止农业机械的转移,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害的,应当向事故发生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报告;造成人员死亡的,除报告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还应当向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报告。
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道路以外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3.救助有害气体中毒伤员的急救措施是将伤员移到有新鲜空气的地方。
4.抢救失血伤员时,应先进行止血。
5.遇到伤者被压于车轮或货物下时,不能拉拽伤者的肢体
6.燃油着火时,不能用水灭火。
7.使用灭火器救火时,人要站在上风处,灭火器瞄准火焰根部。
8.在紧急情况下急救伤员时须先用压迫法止血,然后再根据出血情况改用其他止血法。
9.骨折伤员脊柱可能受损时,不要改变伤员姿势;
10.伤员骨折处出血时,应先止血和包扎伤口。
11.有玻璃等异物扎入伤者体内时,不能立即拔出。
12、如遇伤员无呼吸时,应立即对伤员进行人工呼吸。
13、报警求助110、火警电话119、医疗救护120、交通事故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