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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整改情况

来源 :勐海县农业农村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9-30

勐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

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整改情况

 

2025210日至415日,勐海县审计局对勐海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进行了审计,根据《勐海县审计局审计报告》(海审报〔20251号)文件,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现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我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一是专门召开县农业农村局系统2024年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审计问题整改会议,要求相关股室、站所、中心推进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压实审计整改责任,维护审计整改严肃性和权威性,认真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把整改工作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二是将《审计报告》反映的所有问题及提出建议,全部纳入整改范围,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3种类型分别明确整改要求和标准。有整改任务的股室、站所、中心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从源头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通过整改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切实提升审计整改实效。

二、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审计报告》反馈县农业农村局共19个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13个,正在整改6个,完成率68.42%;正在整改的6个问题均按计划推进。

(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形成资产后未及时办理移交。202412月,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竣工决算审核报告,将部分勐海县2019—2023年建设完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入公共基础设施会计科目进行入账处理,资产价值共计42951980.11元。截至2025331日,县农业农村局未将已形成并入账处理的资产移交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主要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范围广、建设时间跨度长,导致账务处理滞后。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财务和项目人员学习《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资产移交规定》(云农规〔20229号)及会计制度相关规定;二是对部分勐海县2019—2023年建设完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入公共基础设施,资产价值共计42951980.11元,分别为:勐海县2019年勐遮镇农田建设项目26447580.11元、勐海县2020年勐遮镇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曼牛田间道路工程4557900、勐海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793200元、勐海县2023年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6153300元,因资产产权不属于我单位,使用公共基础设施会计科目错误进行了调账处理;三是已对接项目所在乡镇,项目在通过验收30内已将2019勐遮镇农田建设项目、2020年勐遮镇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曼牛田间道路工程、202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照《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资产移交规定》(云农规〔20203号)办理移交手续;勐海县2023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按照《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资产移交规定》(云农规〔20229号)已移交格朗和乡,并督促其于2025612日建立项目资产账,入账固定资产584.05万元(按照资产移交规定有机肥未纳入资金入账范畴)。四是已通过《勐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快推进农田建设项目资产入账的函》督促乡镇对农田资产进行入账。

2.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未完成上级下达任务指标数11项。在2022—2024年期间,勐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以下简称县农技推广中心)未完成上级下达任务指标数共11 项,指标完成率仅42.11%2022—2024未完成指标任务数分别为3项、4项、4项。主要因山区机械化应用水平低、劳动力投入大,坝区受西瓜、蓝莓、水果甘蔗等经济作物的影响,导致山区种植甘蔗意愿降低,坝区种植面积减少。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1—2023年,甘蔗种植面积下降是云南省普遍面临的共性问题,而种植面积的下滑直接导致相关任务推进困难。面积下滑的主要原因在于西瓜、水果甘蔗等经济作物对现有耕地资源形成竞争态势——此类经济作物投资周期短、收益高,导致农户种植意愿向经济作物倾斜。在此背景下,勐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持续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引进并推广分布式机收技术,有效降低了甘蔗砍收环节的人工成本,切实提升了甘蔗在山区种植的竞争力。2024年,相关工作已初步显现成效,种植面积17.66万亩,较2023年同比增长37.3%2025年,种植面积20.78万亩较2023年同比增幅进一步扩大至74.18%

(二)预算执行方面

3.培训费虚列支出,涉及金额15800元。勐海县畜牧兽医工作站在202410月组织开展培训期间,采取虚增参会人员、虚构培训时间等方式,套取培训用餐资金,涉及金额15800元。其中:用于支付秋防检查人员劳务费6200元、多支付餐馆用餐费用9600元。审计指出该问题后,截至2025415日,县兽医站积极追回虚列资金15800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此问题将移送相关单位调查处理。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已追回虚列资金15800元,并于2025423日退回勐海县财政局国库,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

4.被接待单位缴纳伙食费及交通费长期挂账未清理,涉及金额60749元。经审计,发现原勐海县乡村振兴局机构划转至县农业农村局之前收取的被接待单位缴纳的伙食费及交通费,仍大量且长期挂账于其他应收款科目中,存在往来款大量挂账未清理的情况,涉及金额60749元,其中:挂账超3年的金额为53085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针对审计反馈问题后,我单位及时整理以前年度其他应付款科目明细账,一是已用以前缴纳交通费支付原乡村振兴局洗车费4380二是已经梳理20201122-25日成效组、沪滇组缴纳伙食费、住宿费共26800元,87日提交党委会审议通过,并于2025926支付欠国威酒店住宿费、伙食费26800元。三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挂账时间较长,会计人员更换频繁等各项原因,现已无法理清存款资金(伙食费)来源,已发函至县财政局将剩余伙食费共计29569元收回,并于2025919日将该笔剩余资金退回财政局国库

(三)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5.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县农业农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未定期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导致固定资产存在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证、资产长期闲置、损坏资产未及时报废及资产底数不清等问题。如,县农技推广中心的1批除害虫用灯闲置;1台土壤耕整机械,机械零部件损坏老化严重,已损坏无法使用,但未及时开展资产报废手续;县农业农村局账面显示文件柜数量58件,台、桌、椅类数量58件,但现场监盘期间存放位置无法一一对应,导致无法继续开展盘点工作等。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及时组织单位办公室和财务室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核实,梳理出需报废资产共19件(批),522日单位班子会研究同意做报废处置,并向主管局提出申请审批,主管局63日下批复后,已在单位资产系统里下账处理。二是县植物保护站及时组织单位办公室和财务室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核实,清理资产农业仪器,价值:50000.00元,于2014228日购买,2015闲置,由于该资产能正常使用,为充分发挥设备植保功能和社会效益,经2025528日单位三重一大会议研究同意将该资产提供给勐海稻鑫农业专业合作社无偿使用。三是局机关已完成资产盘点,对账面显示文件柜数量58件,台、桌、椅类数量58件进行实物资产编码标记。四是县畜牧兽医站已完成资产盘点工作。

(四)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

6.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不规范或执行不严。县农业农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存在未根据业务流程特点建立健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已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上级规定或单位实际不相符或未严格执行现有的内控制度等情况。如,未建立健全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管理发放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存在长期脱岗人员违规享受或全员违规享受等不规范情形,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风险;县兽医站未建立疫苗管理制度,导致疫苗管理混乱,存在过期浪费等现象;县农技推广中心制定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中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按原值入账与现行的政府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应当每月计提折旧的规定不相符等。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结合单位实际管理需求,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完善已制定的内控制度,确保制度制定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同时,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规范各项管理工作。二是加强与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学习,积极组织本单位财务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提高本单位财务人员水平;三是已对勐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制定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中第十条修订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按原值入账,按照相关规定及折旧办法每月计提折旧四是县畜牧兽医工作站已根据业务流程特点建立健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和疫苗管理制度五是组织农技中心、植保站、农环站、农田站、兽医站、茶绿中心对已完成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管理发放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提交局办公室,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通过提交党委会审议通过执行。

(五)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发现的问题

7.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截至2025415日,勐海县植保植检与土壤肥料工作站未按合同约定支付2024年开展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检测技术款,拖欠企业账款6208900元。审计指出该问题后,截至2025429日,勐海县植保植检与土壤肥料工作站积极申请了资金,已到位2600000元,实际支付2522500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截至2025915日,已支付124.69万元。县植保植检与土壤肥料工作站积极已向主管局、财政部门汇报积极筹措资金,剩余496.2万元逐步解决。二是已向县政府提交两份给予解决支付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项经费的请示。2025620日县财政回复(海财便签〔202530号)由于财力严重不足,剩余资金后期视情况安排。

(六)其他方面发现的问题

8.在职人员未经审批备案私自经商办企业。截至2025411日,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有2名事业编制人员存在未向单位提出申请,未获得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经核查,一是县农垦综合服务中心职工李衍名下景洪市嘉佳自动售卖点食品经营站(个体工商户)是在不知情情况下注册,注册后并未经营,亲属也未曾用该营业执照经商,因个人疏忽未办理注销登记,其本人正在办理注销登记。二是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本单位在职职工马艳名下勐海布梭农家店是在未考进事业单位前所经营,该职工于201212月考入事业单位后未再经营,亲属也未曾用该营业执照经商,因个人疏忽未办理注销登记,审计指出问题后,其本人已于41日办理了注销登记。下一步加强单位人员管理,如有新增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经商,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单位同意;单位应当将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和在职创办企业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并及时向局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备案。

9.履约保证金保函到期未续签。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勐海县茶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建单位)代建的勐海县老班章乡村振兴示范园建设项目,其中有2家施工单位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分别于202411222025214到期。截至2025415,其中1家单位实施的项目于2025330验收,另有1家施工单位实施的项目未验收,代建单位未对保证人提出续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验收的是勐海县老班章乡村振兴示范园建设项目三标段。博康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方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安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承建的勐海县茶叶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于2024122开工,于2025330完工验收,正在开展验收提出问题整改和审计决算。二是已验收验收的是勐海县老班章乡村振兴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标段,由云南宁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建的垃圾场复绿项目,建设地点产业园区,于20241218开展初验。三是已督促代建单位履行管理职责,对未续保的施工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加快进行续保,确保履约担保的连续性,避免因担保失效导致风险。已督促茶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时要求老班章乡村振兴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标段和三标段施工企业延续履约保函。四是举一反三排查发现老班章乡村振兴示范园建设项目还存在9家参建单位履约保函过期的情况,已督促整改完成9家。

10.未按照规定对单位划转撤并相关业务和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原勐海县乡村振兴局于20244月因机构改革划转撤并至县农业农村局,但截至2025314,仅对划转的货币资金进行了会计处理,未及时对移交和划转的原勐海县乡村振兴局的其他资产和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针对审计反馈问题后,我单及时对接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现已报请示到县政府,待县政府批复后办理资产移交及划转手续。

(七)以前年度未整改的问题

11.未按整改期限规定完成整改问题5个。截至2025415,审计作出处理问题37已完成整改31,正在整改6,其中5问题未按照整改时限规定完成整改。如:已交付使用项目未编报竣工财务决算问题、已完工验收项目资产未移交至村集体管理问题等。

1)涉及勐海县老班章乡村振兴示范园建设项目专项审计未按整改期限规定完成问题2,其中:已完成1,正在整改1。情况如下:

未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村庄基础功能提升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老班章寨子)未取得初步设计批复。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老班章寨子)子项目在老班章专项债券整体项目未批复之前,已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村庄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审批流程取得《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老班章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复〔202153 号),并于202110开工建设。专项债券整体项目20234批复下达后,已过审批时限。一是完善项目的批复手续。已向县人民政府请示《勐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给予调整老班章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概算的请示》(海农请〔202469 号),于2025519通过《勐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勐海县老班章乡村振兴示范园建设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向县委、县人民政府专题报告。同时于2025328通过《关于给予协助完成勐海县老班章乡村振兴示范园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反馈问题整改推进的函》(海农函〔202563号)特恳请县发展和改革局等相关部门完善村庄基础功能提升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老班章寨子)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手续;二是优化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因省能源局并网接口未获批,垃圾场复绿后铺设光伏项目无法推进。拟将光伏项目纳入勐海县四公里仓储物流或曼袄村曼海建材市场建设仓储物流中心或打洛镇口岸物流中心建设共同实施,需要县人民政府给予审定和变更方案后,启动初设设计,此项工作预计为202512启动。三是已发文向审计局申请延期整改延长至12底。

子项目合同金额超估算投资。村庄基础功能提升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老班章寨子)建设子项目合同金额3423.55万元,而该子项目批复估算投资为2786.30万元,合同金额超批复估算投资637.25万元,超批复率22.9%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及时对勐海县老班章乡村振兴示范园建设项目的各子项目进行投资控制。目前勐海县老班章乡村振兴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标段(垃圾场封场复绿)初步设计批复投资268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144.91万元)。于522已完成勐海县老班章乡村振兴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标段(垃圾场封场复绿)子项目的结算审定,审定建安工程费为1942.35万元,较批复的建安工程费结余202.56万元。结余投资完全可覆盖村庄基础功能提升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老班章寨子)建设超出原批复投资65万元

2涉及勐海县2023乡村振兴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反馈未按整改期限规定完成问题3,其中:已完成1,正在整改2。情况如下:

勐遮镇人民政府实施的勐遮镇曼朗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滇南粮仓勐海香米全产业链发展建设、勐遮镇曼燕村滇南粮仓农文旅融合发展、2023乡村振兴示范工程(乡村旅游)奖补项目4项目已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但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已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但因施工方提交材料不及时,未完成审核,下一步将持续加强督导,压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西定乡人民政府绿色生态茶园和初加工升级项目、西定乡曼皮村西满小组生猪集中养殖项目、西定乡曼佤村世界普洱茶起源地三产融合发展项目、西定乡曼迈村文旅融合边境小康村项目4项目已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但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西定乡已向我局申请将该问题整改期限延期至2025930日,我将持续加强督导,压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③“勐海县黎明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勐阿镇嘎赛村双碳秸秆综合利用基地建设的1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但未移交村集体管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涉及的秸秆综合利用基地建设项目资产,勐海县黎明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与勐阿镇人民政府签署移交协议,勐阿镇人民政府已进一步移交到嘎赛村集体。

(八)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动物免疫疫苗管理混乱。(1)疫苗外借无审批手续。2022—2024,县兽医站疫苗出入库登记簿记录向单位或个人外借疫苗41190瓶,但无相关审批手续。(2)疫苗采购、发放等环节不规范,造成疫苗过期浪费。2022—2024,县兽医站存在疫苗采购过量、疫苗使用不规范等原因,导致疫苗过期浪费3700瓶。(3)疫苗供应记录档案不规范。2023—2024,县兽医站入库数量和州级分配疫苗数量不对应,存在差异4810瓶;2022—2024,县兽医站的疫苗出入库登记薄中,疫苗出入库累计数和结余数勾稽关系出现错误7,存在差异数233瓶。此问题将移送相关单位调查处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2145 号)文件要求,已制定完成《勐海县畜牧兽医工作站疫苗管理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疫苗,健全疫苗供应记录档案,规范疫苗运输、保存环节监管工作。

13.“先打后补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向已领取免费强制免疫疫苗的企业或个人发放补助,涉及金额35924

经审计,发现县兽医站存在先打后补申报程序中,对申报的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因申报资料应签字未签字、应盖章未盖章、申报资料不齐全等原因,导致出现2家养殖场既领取免费疫苗,又申领先打后补补助的情形,涉及补助金额35924元。审计指出该问题后,截至2025428,县兽医站积极采取措施追回了多发放的资金35924元。此问题将移送相关单位调查处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追回补助资金额35924428存入单位专户,于2025617上缴勐海县财政局国库。二是制定《勐海县2025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强制免疫先打后补项目实施方案》;加强2025项目实施方案的学习和审核工作。四是20256272025先打后补项目实施申报主体进行项目培训。

14.强制扑杀补助资金未按标准发放,涉及金额7200元。经审计,发现县兽医站在发放强制扑杀补助资金时,未按照已制定的《勐海县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方案》的补助标准发放补助,存在少发或多发补助的情况。如:2022年,全县能繁母猪强制扑杀8头,应发补助8400元,实发补助6400元,少发补助2000元;60-90kg生猪强制扑杀2头,应发补助3000元,实发补助2000元,少发补助1000元;90kg以上生猪强制扑杀28头,应发补助18200元,实发补助22400元,多发补助4200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已经追回90kg以上生猪多发补助4200元,已存入单位专户,620日退回勐海县财政局国库;二是能繁母猪少发2000元、60-90kg生猪少发1000元,合计3000元,还未进行补发。针对未进行补发金额已发函至财政局申请资金,待资金下达后及时补发。

15.应补未补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涉及金额50000

2024县兽医站应补助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猪42、牛120,应补助金额51360,实际补助猪171360,应补未补资金50000,其中,猪25、牛120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县兽医站制定《2025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实施方案》(海农复〔202530 号),实施方案中对2024—2025的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进行了资金预算2560,并于202595支付2024产生的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2000二是勐海黎明畜牧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4无害化补助资金48000由西双版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支付,2025中央农业防灾减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专项资金用于补助无害化处理20000元,省级配套资金配套资金6000元,合计26000元,该笔补助资金已经完成拨付,缺口资金22000元待中央项目资金到位后给予解决;三是已完成《2025勐海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实施方案》制定并实施。下一步,我单位将积极对接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资金到位后及时完成拨付。

16.超范围补助屠宰环节病害猪和无害化处理,涉及金额26812.802023—2024,县兽医站超范围使用动物防疫资金,存在用于补助屠宰环节病害猪处理和无害化处理的情况,涉及金额26812.80元,2023—2024分别为21705.605107.20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追回超范围补助屠宰环节病害猪和无害化处理资金,涉及金额26812.80,已存入单位专户,并于2025618日退回勐海县财政局国库。二是已完成《2025勐海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实施方案》制定并印发。

17.超范围使用补助资金报销差旅费,涉及金额2147

经审计,发现县兽医站未按照动物防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规定,超范围用于报销与动物防疫无关差旅费2147。如,报销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暨生猪屠宰GMP培训844、报销参加2024全省优质饲草饲料利用技术培训班差旅费503。审计指出该问题后,截至2025425日,县兽医站相关人员积极整改,超范围使用的补助资金2147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追回超范围使用补助资金报销差旅费,涉及金额2147,已存入单位专户,并于2025618日退回勐海县财政局国库。

18.未制定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且台账不健全。经审计,发现县兽医站未制定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具体实施方案,导致无固定病死动物填埋场,以及在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工作过程中执行不规范,台账记录不完整,出现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纸质台账与信息平台登记数量不一致等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制定《勐海县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并执行,指定专人负责台账,建立健全台账,并要求台账负责人在纸质材料收集处理完成后及时、准确地将数据录入信息平台,录入信息必须与纸质台账完全一致。

19.未及时发放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涉及金额15557034.772023/2024榨季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涉及8300户,应补助金额47680924.77,勐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于20241120日通过一卡通渠道,发放了补贴资金32123890,截至2025331日,未发放补贴资金15557034.77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审计指出问题后,勐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积极核实情况,未发放补贴资金15557034.78,已立行立改,积极向县人民政府及县财政请拨补贴资金,并于2025429日将15557034.78全部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至种植户账户,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及时发放补贴资金,确保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资金使用效益,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压实整改责任,督促被审计中心、站所负责人切实履行 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审计整改到位。

二是分类施策,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按整改分类细化各阶段整改目标,要拿出切实有效措施,做到真改实改。

三是完善长效机制,深入研究问题出现的根源,通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机制等措施,从系统上、根本上解决问题,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实现标本兼治、从源头上规范管理。

四是做好举一反三。坚持治已病、防未病,深入分析反复出现、经常发生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监督。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单位的内部监督管理,加大对项目预算编制等方面的监督力度,督促下属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勐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5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