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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勐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勐海县农业农村局 来源 :勐海县农业农村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5-23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勐海县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2023年我州农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结合《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226)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农业系列初级职务资格评审评审会议于20237举行具体时间待定,时间1中级职称评审会议于20237举行具体时间待定),高级职称评审会议于20239举行。(具体时间待定

二、规范职称申报评审行为

(一)规范申报行为

1.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同一年度内,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同级评审委员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原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需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严格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视为弄虚作假。

2.申报人员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统一以20231231日为截止时间。如履职年限至职称评审会议召开当月尚未达到最低条件,但至1231日达到的,请用人单位开具继续聘用在原岗位的承诺书。

(二)规范推荐审核程序

1.强化用人单位审核推荐责任。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的表十二 基层单位意见栏目,本人所在的基层用人单位需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内容。

2.明确主管部门审核把关责任。各级主管部门须对用人单位推荐上报人员的申报基本条件、推荐程序进行审核把关,并对审核情况负责。符合条件的,按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或直接推荐至勐海县农业农村局。

(三)规范评审程序

1.会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进行集中审核。经审符合条件拟同意上会评审的,在召开评审会议 10 个工作日前,县农业农村局将评审工作方案、资格审情况(包括参与审核人员情况、审核未通过人员情况)及同意上会评审人员名单提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进行备案。

2.评审结果需在评审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备案、公示,同时提交实际参加评审会议的评委人员名册。

3.召开评审会议前,评审委员会须与参会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签订评审工作纪律承诺书,严格落实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严肃评审工作纪律。

4.评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四)规范职称评审公开公示程序

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须将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做好特殊人才农业技术职称推荐申报工作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我省特殊人才职称评审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88号),特殊人才各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我省农业系列特殊人才职称评审统一由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实施。2023年特殊人才破格晋升农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按照省厅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实施。请申报人员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组织开展推荐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2023615日前,报送到勐海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四、做好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符合规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申报农业技术职称。

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需提交的材料

1.《云南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附件3)1份,粘贴在材料袋上。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4)一式2份(请认真按照填表说明填写装订)A4排版,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评审表中表十二基层单位意见栏目用人单位须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内容),明确审核意见。

3.《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信息表》(附件5)申报中级一式19份,高级一式25份;A4纸双面打印。

4.《个人申报材料附件》1套(用A4纸复印),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附件目录(必须编录页码):

2身份证

3学历和学位证书(无证书,学历实行申报人员承诺制由用人单位负责审核把关)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聘用合同(至少近5县级以下单位大专或中专毕业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提供15年或20

6继续教育学分统计证明材料;

7工作能力、业绩证明材料;

8)科研成果获奖证书;

9)专利证书、获奖证书

10)个人荣誉证书;

11)代表性论文(著作)及证明材料(如是合著的需要第一作者签名);

12乡镇申报人员需乡镇纪委出具廉说明。

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见附件4表十二 基层单位意见栏目须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内容。2023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得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须提供新的成果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不退回,请自行做好备份。

5.公示原件及公示情况说明。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须将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原件及公示结果报告。

6.特殊人才职称申报,除上述材料外还应请2本专业或相关相近专业在职在岗的正高级职称专家填写《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专家推荐表》各一式2份。《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信息表》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

7.职称申报人员需提交本人近期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蓝底1寸照片,JPG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10K30K之间,像素大小为295px*413px,照片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姓名

、业务培训及材料报送时间

为保证申报材料的质量,经研究,决定于524日在县农业农村局二楼会议室组织培训,培训时间为下午15:00。请相关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在2023523日前将勐海县农业系统2023年推荐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见附件8报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初级申报材料收审时间截止2023531,中级申报材料收审时间截止531日,高级申报材料收审时间截止615

联系人:刀海杰:5123299 

        王  雁:5122339 

电子邮箱:mhxnyj@163.com

 

 

                                                                     勐海县农业农村

                                                                      2023519


附件1: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3、5:材料袋 申报信息表.xls

附件4: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6:2023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xls

附件7:学历学位情况承诺书(示例).docx

附件8:勐海县农业系统2023年推荐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