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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实施方案
来源 :勐海县农业农村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8-05
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维护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和由动物疫病引起的公共卫生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25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云财农〔2024〕71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西财农发〔2024〕91号)和《勐海县财政局关于及时申请使用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函》(海财农便〔2024〕39号)文件要求,结合勐海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有效预防控制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强化动物检疫监管,建立健全动物防疫等补助财政保障机制,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等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为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实施原则
1.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好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县级部门的监管责任,确保政策有效落实。
2.严格规范操作,加强过程监管和绩效考核,强化信息公开,防范廉政风险。
二、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实施区域现状及条件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勐海县畜牧兽医工作站隶属勐海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于1962年,编制28人,在职26人(其中:正高级职称2人,副高级职称14人、中级职称5人,初级职称5人)。承担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预警、预报、动物疫病预防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疫情报告等工作;依法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检疫、监督管理、动物检疫证、章、标志、标识的监督管理和兽药监管工作;推广畜牧标准化生产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畜牧业良种和配套技术推广、畜禽地方品种遗传资源保护、畜禽品种改良和饲草饲料开发、畜牧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培训等工作。
(二)项目实施区域现状及条件
国家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方针,对散养户饲养的畜禽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方式,对规模养殖场实施计划免疫,使畜禽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应免密度在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从而建立有效的免疫保护屏障。按照国家、省、州、县动物疫病防控相关要求,一是每年春、秋两防完成全县11个乡镇85个行政村950个村民小组,13个社区97个居民小组(其中,边境乡镇4个、抵边行政村12个、抵边村(居)小组59个)的畜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 3 个强制免疫病种集中免疫工作;二是每年春秋两防全面结束后 21 天采集免疫畜禽血清完成3个强免病种免疫抗体监测,科学评估 抗体合格率;三是持续推进种畜禽场疫病净化工作,从源头上减少主要动物疫病发生。我县拥有完善的动物检疫机构建设体系,能够有效降低动物疫病传播途径,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通过项目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全县动物疫病预测预警、风险防范、应急处置和动物检疫监管能力水平,从而保障我县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畜牧业生产情况
勐海县生猪存栏6.44万头,牛存栏1.69万头,山羊存栏0.67万只,家禽存栏145.49万羽。
(四)自然资源条件
勐海县位于云南省西南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西部,地处东经99°56′- 100°41′、北纬21°28′-22°28′之间。东接景洪市,东北接普洱市,西北与澜沧县毗邻,西和南与缅甸接壤。国境线长146.6公里。东西最长横距77公里,南北最大纵距115公里,总面积5368平方公里,其中山区半山区5150平方公里,占95.9%,最高海拔2429米,最低海拔535米。县城勐海镇距省会昆明768公里,距州府景洪45公里。勐海县境内居住着傣、哈尼、拉祜、布朗、汉、彝、回、佤、白、苗、壮、景颇等25个民族,其中傣、哈尼、拉祜、布朗是本地的四大主体民族。勐海县自然条件优势,是典型的农业县,素有“滇南粮仓”、“鱼米之乡”的美誉,盛产稻谷、茶叶、蔗糖。勐海县物产丰富,社会经济状况好,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适宜开展种植业和养殖业项目建设。
三、项目实施任务和目标
(一)项目实施任务
主要完成动物疫病监(检)测与监管、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管、无害化处理、消毒灭源等综合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县动物疫病预测预警、风险防范、应急处置和动物检疫监管水平,保障我县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项目实施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动物疫病监(检)测;二是落实、规范无害化处理;三是进一步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和意识。确实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做好消毒灭源,实现有效切断重大动物疫病传播途径,风险可控的目标,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动物疫情。
四、实施内容及规模
(一)采购兽医实验室仪器,设备、试剂、采样用具、用品等7.685万元;
(二)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4.28828万元;
(三)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0.51072万元;
(四)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0.136万元;
(五)订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0.3万元;
(六)全县动物疫病防治员技能竞赛培训1期1.4万元;
(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物资1.32万元;
(八)兽医实验室医疗垃圾清运费0.36万元。
五、技术方案
采取国家颁布的技术标准,实施方案、实行统一的无害化处理、控制等技术规范,保障监测技术科学、规范、统一。
六、资金预算
项目总资金1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兽医实验室仪器,设备、试剂、采样用具、用品等7.685万元;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4.28828万元;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0.51072万元;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0.136万元;订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0.3万元;全县动物疫病防治员技能竞赛培训1期1.4万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物资1.32万元;兽医实验室医疗垃圾清运费0.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兽医实验室仪器,设备、试剂、用品等7.685万元。采购兽医实验室仪器,设备、试剂、用品等244件/台/盒/组/支/包/米,合计7.685万元;
(二)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4.28828万元;
(三)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0.51072万元。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21头,每头补助67.2元,合计补助0.14112万元,无害化处理5头,每头补助739.2元,合计补助0.3696万元,合计0.51072万元;
(四)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0.136万元。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17头,每头补助80元,合计补助0.136万元;
(五)订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0.3万元。订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5件,每件600元,合计0.3万元;
(六)全县动物疫病防治员技能竞赛培训1期1.4万元。培训人员50人次,每人每天140元,需7000元,实验动物猪5头,每头800元,需4000元,实验动物鸡30羽,每羽100元,需3000元,合计1.4万元;
(七)采购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物资1.32万元;
(八)兽医实验室医疗垃圾清运费0.36万元。
项目资金预算明细表 |
|||||||
明细项目 |
支出经济科目 |
数据任务 |
计量单位 |
标准/单价(元) |
资金规模(元) |
测算依据 |
|
兽医实验室仪器,设备、试剂、用品等 |
生物安全柜 |
51301补助费 |
1 |
台 |
30000 |
30000 |
编制项目方案时市场询价 |
鞋套机 |
51301补助费 |
1 |
台 |
7000 |
7000 |
编制项目方案时市场询价 |
|
药品试剂柜 |
51301补助费 |
1 |
组 |
1500 |
1500 |
编制项目方案时市场询价 |
|
单道移液器(艾本德) |
51301补助费 |
3 |
支 |
2000 |
6000 |
编制项目方案时市场询价 |
|
12道移液器(艾本德) |
51301补助费 |
1 |
支 |
10000 |
10000 |
编制项目方案时市场询价 |
|
兽医实验室仪器,设备、试剂、用品等 |
冰箱 |
51301补助费 |
1 |
台 |
5000 |
5000 |
编制项目方案时市场询价 |
冰柜 |
51301补助费 |
1 |
台 |
3000 |
3000 |
编制项目方案时市场询价 |
|
实验室操作边台 |
51301补助费 |
4 |
台 |
2500 |
10000 |
编制项目方案时市场询价 |
|
蓝大褂 |
51301补助费 |
10 |
件 |
45 |
450 |
编制项目方案时市场询价 |
|
碘伏 |
51301补助费 |
1 |
件 |
200 |
200 |
编制项目方案时市场询价 |
|
一次性芦荟乳胶手套小号 |
51301补助费 |
20 |
盒 |
70 |
1400 |
编制项目方案时市场询价 |
|
一次性丁晴手套 |
51301补助费 |
50 |
包 |
18 |
900 |
编制项目方案时市场询价 |
|
线手套 |
51301补助费 |
50 |
包 |
18 |
900 |
编制项目方案时市场询价 |
|
保定绳 |
51301补助费 |
100 |
米 |
5 |
500 |
编制项目方案时市场询价 |
|
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 |
检疫申报点改造费 |
51301补助费 |
1 |
点/个 |
42882.8 |
42882.8 |
编制项目方案时市场询价 |
无害化处理 |
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费补助 |
51301补助费 |
21 |
头 |
67.2 |
1411.2 |
按文件标准执行 |
无害化处理 |
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51301补助费 |
5 |
头 |
739.2 |
3696 |
按文件标准执行 |
无害化处理 |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51301补助费 |
17 |
头 |
80 |
1360 |
按文件标准执行 |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 |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 |
51301补助费 |
5 |
件 |
600 |
3000 |
编制项目方案时市场询价 |
全县动物疫病防治员技能竞赛培训 |
全县动物疫病防治员技能竞赛培训1期 |
30216 培训费 |
50 |
人/ 次 |
140 |
7000 |
按文件标准执行 |
实验动物猪/鸡 |
30216 培训费 |
5/30 |
头/羽 |
800/100 |
7000 |
按文件标准执行 |
|
采购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储备消毒药品 |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储备消毒药品 |
51301专用材料费 |
20 |
吨 |
660 |
13200 |
编制项目方案时市场询价 |
兽医实验室医疗垃圾清运费 |
兽医实验室医疗垃圾清运费 |
51301补助费 |
1 |
年 |
3600 |
3600 |
编制项目方案时市场询价 |
合计 |
160000 |
|
七、项目实施期限及时间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期一年(2024年7-12 月)。
1.准备阶段(2024年7月-8月):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审定、先打后补申请、审核、公示、消毒物资询价、对比等工作。
2.实施阶段(2024年7月-11月):根据年度任务书要求,进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兽医实验室采样抗体监测、强制扑杀兑补、消毒物资采购等工作。
3.绩效考评阶段(2024年8月-10月):进行补助资金发放、绩效评价和验收。
4.总结阶段(2024年11-12月):完成项目总结报告,总结经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八、绩效指标
(一)效益目标
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资金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
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 |
|||||||||
省级主管部门 |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
州县市主管部门 |
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
专项实施期 |
2024年 |
|||||
资金情况(万元) |
年度金额: |
16 |
||||||||
其中:中央补助 |
16 |
|||||||||
年度目标 |
一是完成无害化处理补助;二是动物卫生监督和动物疫病防控;三是动物疫病监(检)测等。 |
|||||||||
序号 |
年度目标任务 |
指标值(小计) |
县区域绩效目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勐海县 |
|||||||
1 |
产出指标 |
定量指标 |
动物疫病监测、检测 |
≧100% |
≧100% |
|||||
2 |
产出指标 |
定量指标 |
无害化处理 |
≧100% |
≧100% |
|||||
3 |
产出指标 |
定量指标 |
动物卫生监督 |
≧100% |
≧100% |
|||||
4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养殖场户免疫密度合格率 |
≧90% |
≧90% |
|||||
5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养殖场户免疫抗体合格率 |
≧70% |
≧70% |
|||||
6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重大动物疫情报告率 |
≧100% |
≧100% |
|||||
7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无 |
|||||
8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补助对象对项目满意率 |
≧90% |
≧90% |
(二)绩效考核办法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和绩效目标的通知》(云财农〔2017〕29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16〕8号)、《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农财〔2016〕15号)和项目实施方案,对照“项目计划表”和“项目管理表”题目细则实施绩效考核。绩效考评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根据年度任务书的计划内容和指标,结合年度总结、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九、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及时掌握各病种免疫薄弱点及病原分布特点,及时发现疫病风险,提出科学合理防控依据,有效控制疫病和减少疫病发生,使家禽、生猪、牛、羊死亡率分别控制在 6%、3%、1.5%、3%以下;全面提升全县动物检疫规范化管理工作水平,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
(二)生态效益
通过项目开展,使动物疫病免疫保护力有效提高,动物疫病发生率大大减少,动物疫病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随意抛弃病死动物现象,全年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
(三)社会效益
项目开展将使畜禽的死亡率下降到较低的水平,动物疫病得到有效控制,肉食品质量从根本上得到提高,为社会提供安全、卫生的肉食品,不仅可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而且对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繁荣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县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下,由勐海县畜牧兽医工作站组织项目实施。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成立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 罗志琴 勐海县畜牧兽医工作站 站长
副组长 毕 润 勐海县畜牧兽医工作站 副站长
杜春云 勐海县畜牧兽医工作站 副站长
成 员:赵四海、邹建华、汤中洁、普晓霞、吴定珏、朗兰、罗春宏、童超、石磊、李海英、张伟、刘永祥、钟丽红、杨红宾、冼光兰、李海平、陈宗磊、李虎、刀靖、王新萍、龙应华、龙小四、张少诚、杨清荣、玉罕、杨福梅、漆珊、施绍宏、岩香、李玄梓、岩罕温、龚南海、郑贤、张珈瑜、边大、杨秀琴、司洁华。
(二)强化资金安全
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经费申请和发放程序, 细化补助标准。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控补助经费管理制度,督促检查好强制免疫补助经费发放情况信息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强化项目管理
按照通知要求统筹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领导小组人员分工协作,层层负责,分级管理,确定并执行体系内部本岗位的职责、工作任务、经费使用等。领导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项目的任务、制度等重大事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相关事宜,由实施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形成具体意见后参照执行,共同完成项目实施,具体分工如下:
姓 名 |
性 别 |
职务/职称 |
项目分工 |
联系电话 |
罗志琴 |
女 |
站 长 |
主管项目 |
13988179289 |
杜春云 |
男 |
副站长 |
分管项目 |
13769955996 |
毕 润 |
男 |
副站长 |
分管项目 |
15012156597 |
王彩艳 |
女 |
高级兽医师 |
项目具体实施 |
15087666635 |
邹建华 |
男 |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
项目技术指导 |
13708613120 |
赵四海 |
男 |
高级畜牧师 |
项目具体实施 |
13578159339 |
普晓霞 |
女 |
兽医师 |
项目具体实施 |
18988180944 |
吴定珏 |
男 |
畜牧师 |
项目具体实施 |
18787967189 |
朗 兰 |
女 |
高级兽医师 |
项目具体实施 |
18988181560 |
李成平 |
女 |
高级兽医师 |
项目具体实施 |
18988103193 |
罗春宏 |
男 |
助理兽医师 |
项目具体实施 |
18487110297 |
汤中洁 |
女 |
兽医师 |
项目具体实施 |
15368927920 |
童 超 |
男 |
兽医师 |
项目具体实施 |
13578129030 |
(四)强化绩效监管
严格按照动物防疫资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相关农业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五)节支增效措施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本着精简节约的原则,控制不必要的支出,杜绝铺张浪费,节支增效。
(六)强化宣传引导
按照资金使用要求及时将中央财政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政策,使广大养殖农户、规模养殖场和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七)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关于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云农牧[2018]84号)和《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等文件规定,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专款专用、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