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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勐海县勐遮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勐遮镇2020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勐海县勐遮镇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4-13

行政村

根据《勐海县农业农村局文件 海农字[2020]49要求为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进一步落实全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扎实推进全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及重大动物疫病疫情监测、预警、疫情动态评估、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确保全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现就2020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勐遮镇防控免疫时间

2020220日至2020320

二、防控免疫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增强防控工作责任感 

春季是重大动物疫病高发季节,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关键时期。各村委会、村小组领导务必对当前国内外严峻的疫情形势保持清醒的认识,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全面动员、全面落实,认真做好各项防疫措施,全面完成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免疫,确保春季免疫效果 

免疫工作的有效落实直接关系到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成效。各村要认真做好春防免疫任务的部署,组织专门的防疫队伍,积极协助配合农业中心兽医组工作员具体安排小组领导协助配合免疫防控工作,做到不漏村、不漏户、不漏畜(禽),扎实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宣传发动、技术培训和防控责任到位按照防控工作的要求,逐户(场)、逐畜(禽)进行强制免疫。要做到免疫工作规范化,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做到各村有免疫记录

(三)强制监测,做好疫情的预警预报

严格按照《勐海县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技术方案》(海农字(202037 号)《勐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非洲猪瘟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工作的通知(海农字(202038 号)要求,重点加强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厂、交通运输工具等的疫情监测;积极开展春季免疫效果监测,要科学抽样,通过监测对抗体水平不合格的畜禽以及新补栏畜禽及时开展补免,确保免疫质量,充分发挥村委会、村小组领导、村级防疫员的作用,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处理、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积极协助配合完善日常监测工作,确保畜禽处于有效免疫保护状态,防止疫病发生。  

(四)强化保障,确保春防工作顺利开展 

1.搞好消毒灭源工作。要将消毒灭源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督促畜禽养殖场(户)、屠宰加工厂、交易市场及贩运等流通环节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完善消毒设施,定期开展消毒灭源。消毒工作要规范化、制度化,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切实达到消灭病源、有效阻断疫病传播途径的目的。在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期间,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开展环境大清扫、大消毒活动,对辖区养殖场、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消毒灭源活动。

2.加大基础免疫力度。一是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病种,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 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坚持散养户春季集中免疫月月补针相结合的免疫办法,做到应免尽免,不留死角。二是要统筹兼顾做好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以及常见多发病的防控工作,要做到应免尽免,坚决防止因免疫不到位而引发的疫情。三是建立健全免疫档案,加强免疫标识管理。规模养殖场必须建立养殖档案,散养户必须建立免疫档案。规模养殖场及养殖大户必须加挂免疫标识。做到免疫标识有专人管理,畜禽存栏 数量精准、来源明、去向清。四是严格执行与规模养殖场(户)签订重大动物疫情防控责任书制度及履行养殖场(户)防疫七项主体责任告知、承诺制度。

3.适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兽医组要根据辖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情况,科学规范地开展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及时掌握动物疫病发生规律,科学评估动物疫病防控效果和流行现状,切实提高对动物疫病的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我镇畜牧业健康发展

(五)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的防控工作。

非洲猪瘟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发生二次疫情的风险依然很高,各村委会小组领导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非洲猪瘟防控网格化管理及消毒灭源工作,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恢复生猪生产过程中要求养殖场(户)必须对圈舍家庭环境、冰箱进行严格清洗消毒后才能进猪,从县外购进的仔猪和种猪必须要有产地检疫证明和非洲猪瘟检测报告,复养后严禁用餐厨剩余物喂猪。

各村委会、村小组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早安排部署,强化各项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春季集中免疫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免疫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勐遮镇人民政府

                                      202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