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更多>>
通知公告
- 2026-01-12 勐海县勐遮镇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可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布版)
- 2025-08-14 《勐海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公示
- 2025-07-07 勐海县勐遮镇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可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布版)
- 2025-02-28 勐遮镇南楞村委会坝也新寨地质隐患搬迁工程正式启动
- 2024-09-05 勐海县勐遮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注销公示
- 2024-09-05 勐海县勐遮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注销公示
- 2024-09-05 勐海县勐遮镇财政和统计服务中心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注销公示
- 2024-09-04 勐遮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法人证注销公示
- 2024-09-02 勐海县勐遮镇综治中心(勐海县勐遮镇应急指挥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注销公示
- 2024-07-01 中共勐遮镇委员会印发《关于在全镇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措施》
-
当前位置: 勐海县人民政府>>勐海县勐遮镇人民政府窗口>>通知公告>>
致全镇选民的一封公开信
来源 :勐海县勐遮镇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0-28
各位选民:
你们好!根据宪法、选举法有关规定和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决定,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于2016年7月1日全面展开,12月31日前选出新一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我镇人大代表选举日定于12月20日,这次换届选举是全镇各族人民政治生活和地方政权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一次重要实践。
为保证各位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请全镇年满18周岁的公民(1998年12月20日前出生的),于2016年10月24日—10月31日,到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进行选民登记,在选举日参加投票选举,推荐自己信赖的代表候选人,投出庄严而神圣的一票。
如果您远离家乡,或者肩负其他工作,不能亲自参加选举,那就请您依法委托您的亲人或其他信赖的朋友代为投票,受委托的选民要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且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户籍不在勐遮,但在我镇经商、办企业、务工、居住的公民,如愿在居住地参与投票,请在选举委员会公告的有效期内,取得户口所在地选民资格证明后,到现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
各位选民,公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在此,我们真诚地希望您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加选民登记,依法推荐代表候选人,主动参加投票选举活动,选出您心目中的人大代表!
祝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勐遮镇选举委员会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