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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关于2026年6月1日起全面禁止销售使用克百威、氧乐果等4种农药的告知书

来源 :勐海县勐遮镇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6-06-03

全县各农药经营单位,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种植主体,广大种植户:

为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36号要求,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作为普洱茶核心产区、水稻主产区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实际,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202661日起全面禁止销售、使用克百威、涕灭威、灭多威、氧乐果4种即将禁用农药有关管理要求,告知如下:

        一、禁用时限与品种

202661日零时起,全县范围内全面禁止销售、使用克百威、涕灭威、灭多威、氧乐果4种高毒农药。

       二、核心管理要求

(一)全面盘库,据实报备

各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单位须立即开展上述4种农药库存全面清查,据实登记品种、登记证号、生产日期、库存量、存放地址,于2026527日前向勐海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书面报备。对隐瞒不报、转运藏匿、虚报瞒报的,一经查实依法从重处罚。

(二)提前停售,规范处置

倡导各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单位提前停止销售上述4种农药,对库存产品立即封存,联系厂家进行退货。严禁恶意倾销、随意丢弃、擅自处置。无法退货的剩余产品,须在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下开展无害化处置,严禁私自销售、转运、使用。

(三)协助收缴,闭环管控

各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单位须严格落实实名制销售制度,尽到告知责任,并主动配合农业农村部门,追踪、回收农户手中剩余的上述4种农药,统一纳入封存处置范围,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剩余全收。

(四)绿色替代,科学防控

结合我县茶叶、水稻等主导作物绿色生产要求,全面推广和应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统防统治等绿色防控技术。

      三、法律责任告知

202661日起,仍销售上述4种农药的,依据《农药管理条例》按假农药从严查处,根据货值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或货值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661日起,仍使用上述禁用农药的,单位主体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举报与咨询

对恶意倾销、随意丢弃、隐瞒库存、阻碍执法等行为,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并纳入农资主体信用黑名单,公开曝光。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农户监督举报违法生产、销售、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举报咨询电话:0691-5126804,举报咨询邮箱:menghaizb@163.com

请全县各农药经营、使用主体严格遵守本告知书要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共同守护勐海农业生态安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来源:勐海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