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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遮镇2023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来源 :勐海县勐遮镇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5-24
勐遮镇2023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为及时、妥善处置防汛抗旱等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突发公共事件等重大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预防和减轻洪涝干旱灾害造成损失,防止因暴雨、洪水等造成垮坝、溃堤等恶性事故发生。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地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预案的启动
镇防汛防旱指挥部按照本预案负责处置洪涝干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启动本预案。
(一)在汛期,较大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已超过100毫米,并且县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二)南央河、南哈河等流域水位全面接近危险水位,并预报将超过危险水位;
(三)县气象部门预报特大暴雨、暴雨降雨过程及时间严重影响我镇,并发出紧急警报;
(四)全镇较大范围(三分之一以上镇村)内,7—10月份连续干旱2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河塘蓄水严重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2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500人;
(五)镇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超标准洪水等险情危及公共安全;
(六)其它情况需要启动预案的。
三、处置程序
(一)当达到预案启动条件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立即向镇政府报告,并由指挥长决定启动本预案。必要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信息和防范措施;
(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联系水利气象等方面的专家进一步分析研究暴雨、洪水、干旱等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分析水利工程险情状况,提出处置意见。镇防指及时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三)根据洪涝干旱灾和水利工程出险情况,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派员赴现场指导帮助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经县防指决定,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四)洪涝干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过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派员赴现场调查灾情,慰问灾民,指导生产自救工作。同时,对洪涝干旱灾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情况进行总结,向镇党委委、镇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专题汇报。
四、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村级各有关单位协助地方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分析雨情、水情、工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洪涝干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意见,对有关水利设施进行调度,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村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村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镇人武部负责所属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并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村转移危险地方的群众。勐遮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交通安全管理所、供电所、村建所、电信支局、国土资源所等有关单位分别指导水利工程、交通道路、电力设施、基础设施、公共通信设施等抢险救灾工作;镇民政办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派出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灾。干旱发生地的村组织全社会力量抗旱救灾。派出所协助调处水事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三)应急资金保障。镇财政所牵头,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办、国土所等单位负责镇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相关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四)医疗卫生保障。镇卫生院、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单位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后勤保障。灾害发生的地方镇人民政府负责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
供电所、国土资源所等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镇防指。
(六)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村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各村委会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相关人员及应急资金、物资,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五、组织机构
成立勐遮镇防汛抗旱工作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岩温扁龙 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谢 伟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派出所、村建中心、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卫生院、民兵应急连等单位负责人,小组下设防汛办,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
六、预警预防
加强宣传,增强防汛抗旱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准备。汛前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检查,发现薄弱环节,限期整改。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加强防汛抢险站等工程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措施。镇、村、工程储备充足的抢险物资并组建抢险队伍。
七、信息报送
利用公众通信和步话机,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等信息及指挥调度指令畅通。镇防汛办向负责日常工作的副组长报告汛情;防汛办指挥和各成员单位领导进岗到位,召开汛情分析会;防汛办部署防御工作,下发防御通知,部署防御对策;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分组实施。
八、处置程序
1.防汛办在指挥部、上级防汛机构指导下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抢险救灾工作,行使防汛指挥权,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
2.发布汛期公报、防汛紧急警报、灾情。
3.调度境内水库、河流及相关水处工程;组织群众安全疏散和转移。
4.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
5.卫生部门负责抢救因灾伤病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疾病的传播、蔓延。
6.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镇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
7.针对防汛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九、响应结束
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经程序批准后,结束紧急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