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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普查

勐海县《地名调查目录》通过县、州两级专家组审核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8-22

勐海县《地名调查目录》通过县、州两级专家组审核

 

    按照省、州有关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勐海县自2016年1月15日启动地名普查工作以来,在省、州普查办的指导下,县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协调下,各成员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县普查办及省地图院技术人员主要组织各普查单位收集、整理、编制《地名调查目录》。为使资料收集不重普、不漏普,技术单位将一普、二调、地理国情调查、地名普查试点、水利普查、公路普查等成果数据综合后,编制成3350条勐海县初始地名调查目录,经坐标转换匹配卫星影像,制成119张小比例尺卫星影像图作为工作草图,按普查单位和相应类别,随同初始《调查目录》一起下发到24个普查单位进行核实。

在《调查目录》的编制过程中,各普查单位(成员单位)通过召开不同类别、层次的专题会议对3550条初始《调查目录》中所有词条的地名属性进行核实、讨论。至6月12日,经普查单位普查员审查、实地调查、核实,并在图上确认,报县地名普查办初步认定的《地名调查目录》词条3096条,其中陆地水系类169条、陆地地形类357条、行政区域及其它区域类205条、居民点类1066条、交通运输设施类345条、水利电力通讯设施类196条、纪念地旅游景点类305条、建筑类21条、单位类432条。其中居民点类、交通运输设施类、纪念地旅游景点类位置经过普查员实地勘察及利用工作影像

 

图已全部核实完毕。陆地地形类、水利电力通讯设施类、建筑类单位类位置核实数量已超过百分之五十。风景区、塔、广场、房屋和勐往乡村委会及自然村多媒体照片已拍摄完毕。

《调查目录》经技术单位与普查单位反复核实确认后于6月初交普查办审核,县普查办审核修改后于6月13日分发给县级专家组审阅,6月16日县级专家组集中审核意见后提出书面修改意见,返县普查办修改完善;17日县普查办协技术单位将《地名调查目录》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专家组复审,获通过。当天,县普查办将《勐海县地名调查目录》上报州普查办,6月20日州普查办组织州级专家组审核,6月21日、22日县普查办协技术单位对州级专家组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于22日再次上报州普查办审核后报省普查办。最终确定上报省普查办审核目录数为3089条。

下一步工作将转入《地名登记表》填写、实地核实地名、采集多媒体信息、增补漏普地名、《地名登记表》整理入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