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04-26 公 告
- 2019-07-10 勐海县民政局关于规范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情况公示
- 2019-01-22 关于转发《政务服务指尖轻点轻松办理云南“一部手机办事通”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 2025-01-13 勐海县殡仪馆聘用人员公示
- 2024-12-25 勐海县殡仪馆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2024-11-18 勐海县养老服务机构备案信息公示
- 2024-09-30 勐海县民政局关于面向社会征集《勐海县地名命名采词库》的通告
- 2024-09-18 海民函〔2024〕163号 勐海县民政局关于殡仪馆收费事项告知的函
- 2024-09-03 勐海县民政局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 2024-08-26 勐海县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举报公告
勐海县民政局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作者 :养老服务中心 来源 :勐海县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9-03
按照《勐海县审计局关于勐海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审计的通知》(海审报〔2022〕6号)、《勐海县审计局关于勐海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海审调报〔2023〕37号)文件要求,对2022年审计发现问题清单中涉及的问题,严肃整改措施,结合单位实际,对清单中存在的6个问题对标对表,逐一落实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度审计局审计勐海县民政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发现3个方面6个问题,已整改3个,正在整改3个。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方面的问题
1. 关于部分新建小区建设中未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用房问题。(问题1、6相同)
整改情况: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自然资规〔2019〕3号)和《云南省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管理办法》(云民发〔2021〕84号)文件要求。由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将养老服务用房配建要求纳入规划条件、用地审批、规划设计方案审查、规划许可和竣工规划验收各个审批环节,由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向勐海纪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西双版纳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完成新建住宅小区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的问题。
未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的3个小区中,1个小区(浩宇大城三期三组团),经与西双版纳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多次协商,已于2023年12月7日签订房屋无偿使用合同,该公司把浩宇大城52栋1层部分架空层,建筑面积约为350平方米,作为养老用房给予使用。2个小区(傣乡勐海·中央国际(一期)、(二期)),经与勐海纪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协商,已调整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用房323.09平方米,待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后办理相关移交手续。部分整改。
(二)延伸抽查发现的问题
2. 关于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利用率低。
整改情况:对全县养老设施开展摸底排查,经统计,已建成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17个;已建成社区日间照料14个,其中1家未使用为勐海县勐海镇象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未使用原由为水电未接通,用房跨区域归属不清。
根据《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管理的通知》(〔2024〕-196)文件要求,一是民政局已及时把指导文件转发至各乡(镇);二是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管理;三是加强对乡镇(街道)的工作指导,督促乡镇(街道)规范辖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管理,因地制宜、整合利用养老服务设施,确保设施有人管、有人用,切实发挥好城乡养老服务阵地功能。同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按照标准配备养老设施。正在整改。
3. 关于3个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未达到竣工验收要求而移交。
整改情况:根据《云南省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管理办法》(云民发〔2021〕84号)文件要求,积极与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对房地产公司洽谈,按照标准完善后期工作。前期房地产公司承诺在限期内整改完成,截至目前凯旋花园和鸿裕·金湾仍未按要求做简单装修,还需与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再次联合对房地产公司协商整改。正在整改。
4. 关于未有效利用已移交的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
整改情况: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对已移交的养老用房进行装修并配置养老设备,目前书香苑、鹿鸣小溪、龙港·金沙河畔(一期)已完成改造,已投入使用;佛海华庭、凯旋花园、鸿裕·金湾也在项目规划中,待资金到位实施。正在整改。
5.对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运营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根据勐海县2023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审计发现问题,并结合日常工作检发现问题,勐海县民政局分别于2023年7月18日和2024年3月15日对傣乡巾帼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目前,勐海县社会福利院、勐混敬老院已设立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费及护理费专用账户;勐混、勐海分公司拖欠账款较多,西双版纳傣乡巾帼养老有限公司杨雅婷承诺在年底还清拖欠职工工资及维客超市货款。下一步,县民政局加强日常监管指导,确保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规范运营。已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整改推进力度。
对正在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分类梳理、深入分析研判,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对历史遗留问题和特殊困难事项,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积极稳妥推进。
(二)进一步加大改进管理、完善制度力度。
对已经整改的问题,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根源,积极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整改的制度化、长效化。
(三)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适应上级的要求。
对如何高质量提供养老服务开展积极探索,积极推进举措的落实,健全完善配套措施,切实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养老服务体制机制。
(四)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加强基础管理和增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认识,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和程序执行。